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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华 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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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 [[招待费(刘文华)]]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招待费'''<br><img src="https://images.pexels.com/photos/13012302/pexels-photo-13012302.jpeg?auto=compress&cs=tinysrgb&w=1600&lazy=load"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pexels.com/zh-cn/ 圖片來自免费素材图片网]</small> |} '''《招待费》'''是[[中国]]当代作家刘文华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招待费=== 机关有招待费开支,不知始于何时?记得三十五年前,我刚毕业工作,机关很少有招待费。机关有[[食堂]],成家立业的,单身光棍的,都可到食堂吃饭,不到食堂[[吃饭]]的也可回家吃饭,成本开支差别不是太大。 在食堂吃饭用饭菜票,都是自己掏钱买,或用大米兑换,单位没有[[补贴]]。来客吃饭也在食堂,也用饭菜票,不用来客自己掏钱,而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一般不单独开小灶,也很少陪餐,来客自己吃饭。只有重要来客,才在食堂旁边的小厅单独接待,陪酒陪餐。单独接待的频次不高,陪客人数严格限制,讲究对口,费用可控,一般不会太离谱出格。食堂外边虽有饭店,但数量很少,我记得那时县城只有三、四家所谓国营饭店,不像现在到处饭店。那时机关人员没有后来精明,还没有学会公款报销吃饭。 公务活动这样,私人活动更是这样。 晚上下班局长喊打牌,打过了吃晚饭,无论谁输谁赢,都是局长请客。原因两个:一、局长工资高,我们工资低,只能吃大户;二、局长不好意思让我们请客,即使想让我们请客,也说不出口,我们趁机“擦油”。不过,最重要的原因不是上面两条,而是那时的局长虽然很像局长,但平易近人,没有大架子,也不耍态度,下了班能和下属打成一片,不需要我们献媚和恭维,也不让我们望而生畏,我们敢于敲他的竹杠。局长请客次数多了,我们过意不去,有时也自告奋勇请一次,适当分摊一点局长的开支压力。请客费用不高,打牌的加上观牌的,四五人、五六人不等,每人骑自行车到饭店,不喝酒,五六元钱足够,吃饱回去休息。无论局长请客,还是我们请客,有一点十分明确,不用公款,也不签单报销。 后来情况有变,或政策有变。 私人吃饭可以单位报销。无论加班,还是打牌,吃饭都到饭店,不光吃饭、吃菜,还喝酒,一般不当场付现,而是让在场人员中的某位签单,月末饭店老板拿着当月签单和发票找局长签批报销。当然,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私人吃饭可以报销,只是规定招待来客可以[[报销]]。无论招待来客还是私人吃饭,反正都是吃饭。招待来客可以报销,私人吃饭就会打着招待来客的幌子,或将私人吃饭和招待来客混为一谈,鱼目混珠,假公济私。于是,私人吃饭报销渐渐蔚然成风,成为理所当然。 私人吃饭可以报销,但不是每个人吃饭都可以报销。 一个单位可以吃饭签单报销的只是少数关键人物,比如一把手,个别一把手看好和特别授权的副职,办公室主任,一把手的秘书和驾驶员,其他人一般无权签单报销。各个机关可以签单报销的人员范围有大有小,主要看一把手放权不放权。有的一把手属于滥好人,对吃饭签单报销管束不严,面放得很宽,人人都能签单,弄得[[机关]]招待费极度膨胀,收不了场子。有的一把手搞极权,把下属卡得死死的,一点小权都不放,除了一把手自己,任何人都无权签单吃饭。箍紧必炸,这类一把手不光吃饭签单极权,其他事务也极权,一言堂、一门腔、一支笔,与下属关系紧张,下属忍无可忍,就群起而攻之,开会做事不配合、消极怠工,与一把手顶着干;轮番写一把手人民来信,告一把手黑状,挖一把手墙脚;发布传播一把手的小道消息和桃色新闻,形成街谈巷议和满城风雨,直至把一把手搞臭、告倒、挤走。很多人说,一把手不好当,主要不是工作难做,而是各种需求和利益难以平衡,烧温吞水和烧三把火都不是办法,都可能引火烧身,自我葬送。 民以食为天,机关人员也是。 不要小看吃饭签单报销,看起来是小事,但事关机关[[形象]]和[[社会]]风气。当时,为了有效控制招待费开支,有的单位规定,只有副职以上可以签单,中层以下一律不准签单。这项规定看似明确,似乎不难执行,但执行起来经常走样。有的机关还规定,任何副职招待来客,必须先到办公室报备,不准先斩后奏。可是,办公室算老几?任何副职都是办公室的领导,即使不事先报备,办公室也无可奈何,报备形同虚设。有的副职出于礼貌,招待来客前,跟办公室吱一声;大多数副职根本不吱声,直到饭店老板月末把签单拿来让办公室签字,才知道木已成舟。如果坚持原则,对先斩后奏不签字确认,饭店老板会跟你拚命。不要小看饭店老板,一般都有来头或跟一把手很铁,都能手眼通天,没有报不了的发票;也有的饭店老板,特别是男老板,怕自己找局长批发票碰壁,就让长得好看的女服务员找局长批发票,局长招架不住漂亮女服务员的软磨硬泡和甜言蜜语,三下五除二,局长就被拿下,很快心甘情愿地签批发票。饭店老板没有这两下子,做不成机关的生意;还有,发票批不了,签单的副职也会跟踪说情,如果办公室“打坝”、“设障”,签单副局长就会跟办公室翻脸,到一把手那里告黑状,说办公室不听指挥,服务不到位。办公室主任签也不是,不签也不是,最后还是被迫签了。如果不签,树敌太多,办公室主任就当到头了。 副职招待来客,并不是唱独角戏,他分管的一条线都参加吃饭。副职有时自己不签单,让他分管的科长签单,这就破了中层以下不准签单的规矩。先斩后奏,加上签单人员庞杂,招待费就会严重失控,无论采取什么举措,都难以杜绝跑冒滴漏。每个签单人员都有同学、亲戚、朋友,制度、手续不严,就会千方百计将私人请客挤进单位来客招待,防不胜防,很难堵漏。最典型的就是“夹支”。所谓“夹支”,就是公费接待夹带个人开支。一是无中生有。根本没有接待客商,而虚构接待某位客商,或者,客商是有的,但没有招待其吃饭,而谎称招待其吃饭,其实,招待的是亲戚朋友同学吃饭。二是李代桃僵。有的中层以下人员没有吃饭签单权,就跟分管副职打招呼,说某亲戚朋友同学要来,让分管副职顶着,说招待某某客商,有时,不光让分管副职顶名,还请其出场以壮场面,分管副职也乐此不疲,欣然[[参加]],相互捧场,各得其所。三是化整为零。签单人跟饭店老板打招呼,平时小吃、小招待,先记账,次数多了,金额大了,正好碰到真接待客商,就将平时吃饭小账全部纳入客商招待,瞒天过海予以报支。有的签单人不但吃饭喝酒报销,还到饭店拿菜、拿酒、拿烟回去家用,供一家老小吃用,最后都挤进机关招待费支出。偌大的机关,即使预算再宽松,也开销不了那么多张嘴吃喝。 十几年前,常有新闻说,有的机关在饭店吃饭签单太多,欠账太多,不及时付款,把饭店欠倒闭了。有的机关,把这个饭店欠倒闭,再开辟另一家饭店签单吃饭,一连串把好几家饭店欠账倒闭,也就不足为奇。曾有报道说,有家镇政府,一把手换了好几任,新官不认旧账,前任吃倒一家饭店,后任再吃倒一家饭店,前赴后继吃倒了好几家饭店。镇上饭店本来就少,被镇政府吃倒后,镇上不再有人再敢开饭店。那些倒闭饭店的老板天天住在镇政府要钱,弄出爆炸性[[新闻]]。 现在,接待来客要报备,有关部门还要跟踪监督,定点接待,只上饭菜饮料,不上烟酒,风清气正,开支减少,也堵塞了跑冒滴漏。还可以更深入一步,机关完全可以取消公务招待,会计核算完全可以取消招待费科目,让机关招待费永远消失,成为历史。这个建议是否可行?我觉得可行。为什么可行?因为吃饭归根结底属于个人生活,与公务没有丝毫关系。取消公务接待,上面或外面来客怎么办?我认为很好办,汇报工作、洽谈项目在办公场所进行,结束以后,一律不招待吃饭,主人回家吃饭,来客回住处吃饭,饭补按标准回本单位报销。有人说,这是不是影响公务[[活动]]的效果?丝毫不[[影响]]。任何公务活动,真正的效果在落实,在[[行动]],在实干,而不在吃饭招待。那些一线劳作的工人、农民、个体劳动者,一年劳作到头,没有人用公款招待他们吃饭,照样出产量和工作量,照样推进生产力发展。公费吃饭,吃的是财政资金,吃的是纳税人的纳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社会财富对特定阶层的一种不合理分配。取消公务吃饭,将省出来的钱给小学生买课本,给困难群体吃饱饭,给癌症患者买靶向药,可谓功德无量。<ref>[http://www.360doc.com/userhome/71096453 个人图书馆网]</ref> ==作者简介== 刘文华,男,[[江苏]]三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参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820 中国文學總論]] [[Category:825 中國散文論;語體文論;新文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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