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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南京大轟炸'''<br><img src="http://www.gc918.com.cn/UploadFiles/2007-9/200791111105133059.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www.g918c.com/article/List.asp?SelectId=3430&ClassId=54&SpecialID= 圖片來自g918c.com]</small> |} '''南京大轟炸'''(或稱'''南京空中保衛戰'''、'''南京保卫战空战''')是指[[日本帝國海軍|日本海軍]]<ref>[https://www.storm.mg/category/k25173 日本帝國海軍],風傳媒</ref> 於1937年8月15日至12月13日對[[中華民國|中國]][[中國首都|首都]][[南京市 (中華民國)|南京市]]進行的一系列[[轟炸]],以及[[中華民國空軍|中國空軍]]與地面防空部隊相應的反空襲作戰,本次行動是繼[[第一次世界大戰]]德軍越過英吉利海峽空襲倫敦後軍事史上第一次進行的越洋轟炸行動,因轟炸期間日軍曾不分軍民目標進行無差別轟炸,被指控違反[[國際法]],部份學者也主張本次行動為[[南京大屠殺]]的一部分。 ==背景== 日軍早在中日戰爭全面爆發前便有過在1931年「[[九一八事變]]」中[[錦州轟炸|轟炸錦州]]、1932年「[[一二八事變]]」中轟炸[[上海]]等對華空襲的先例,而以航空兵轟炸中國首都[[南京]]的構想則和陸海軍軍種對立以及海軍內部勢力的消長有所關聯。日本海軍內部,就未來戰爭兵種主力而分成重視戰艦的「[[艦隊派]]」與重視航空兵的「航空主兵派」,雙方呈對立之勢且皆欲挑起對華戰爭。「艦隊派」為對抗在「九一八事變」中獲得臨時軍費的陸軍,欲於海軍控制範圍的中國[[華南]]和[[華中]]地區挑動戰爭,以獲得海軍的臨時預算,而「航空主兵派」同樣希望盡快發生戰事,將航空兵投入實戰以證明自身價值,尤其是急著投入新研製的[[九六式陸上攻擊機]],「航空主兵派」領袖[[山本五十六]]在1934年便曾對青年軍官說:「要想改變那些頑固的艦炮主義者,只有拿出航空戰的成績來。」 1936年9月3日,中國[[廣西省 (中華民國)|廣西]][[北海市|北海]]地區發生日本僑民被中國人殺害的事件,是為「[[北海事件]]」,由此開始一連串日本海軍挑起的戰爭危機,日本海軍迅速調集包括航空兵在內的兵力準備實施大規模作戰,[[第三艦隊 (日本海軍)|第三艦隊]]司令[[及川古志郎]]於9月15日將派遣至北海及[[海口]]的艦船編成「第三艦隊南派遣隊」,[[軍令部 (日本海軍)|軍令部]]也於同日要求中國[[國民政府]]全面禁止排日行為,若不從即佔領北海與[[海南島]],日軍派遣包括4架大型陸基攻擊機和6架九六式的[[木更津海軍航空隊]]也進駐台灣[[屏東機場|屏東陸軍機場]],準備對中國實施越洋轟炸。然而陸軍反對海軍實施在中國全境作戰的計畫,海軍再沒有陸軍的配合下也無意將戰事擴大,終始該事件和平落幕,而進駐屏東的航空隊則在當地從事越洋轟炸的訓練,並在之後被編為第十一航空隊[[笠原十九司]]。9月23日晚,就在「北海事件」已平息時,上海又發生了[[上海日本水兵狙擊事件]]。軍令部決定藉此事件對中國實施強硬措施,命令第十一航空隊(4架大型陸基攻擊機、6架九六式、12架戰鬥機)前往[[臺北]]集中,並同時對上海租借地一帶的公大機場進行改造、供機隊進駐。9月26日,日本海軍軍令部與海軍省制定了《對華時局處理方針》,其內容之一便是在「得不到承諾」的情況下,由海軍對華中、華南的機場和主要軍事設施進行轟炸。然而陸軍否決出兵計畫,使海軍挑起戰爭的意圖再度失敗。然而1937年1月8日,日本海軍還是根據上述方針做出佈署,要求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航空隊做好出擊準備、同時也要使[[臺北飛行場|台北]]、[[濟州機場]]和公大機場能保持在可應急出擊的狀態[[笠原十九司]]。 1937年7月7日,中國華北發生「[[盧溝橋事件]]」,中日軍隊爆發武裝衝突。7月16日,日本海軍第三艦隊新司令[[長谷川清]]中將便向軍令部提交計畫,指出作戰目的之應從原先「懲罰」[[國民革命軍第二十九軍|第29軍]](「盧溝橋事件」中的中國軍隊)轉為「懲罰」中國,要求擴大戰事範圍與目標,並親自制定對中國首都南京的轟炸計畫,宣稱要「對南京的政治、軍事、經濟等諸多機關實現制空權下的轟炸」。日本陸軍參謀本部以[[武藤章]]和[[田中新一]]為首的「戰事擴大派」則希望以本次事件完成[[華北五省自治|華北分離工作]],令[[第一次近衛內閣]]認可陸軍出兵華北,而以[[石原莞尔]]為首的不擴大派,利用天皇也想早日解決戰事的心態,促成中日雙方於8月9日在上海進行停戰談判。此前一直沒有陸軍支持的日本海軍則為延續戰事,意圖破壞談判,派遣了「[[上海海軍特別陸戰隊]]」隊長大山勇夫前往中方控制的上海虹橋機場警戒線內尋釁,遭中國守軍射殺,製造了「[[虹桥机场事件]]」(日本方面稱「大山事件」),從而使日本國內輿論嘩然,高呼「暴[[支那|支]]膺惩」。8月13日,「上海特別陸戰隊」對中國守軍發動攻擊,引發「[[八一三戰役]]」(日本方面稱「第二次上海事變」),也是中日戰火自華北蔓延至華中之始。當晚,日本[[海軍大臣]][[米內光政]]在臨時閣僚會議上強硬要求陸軍向上海方面增兵。隔日,米內再度促使近衛內閣發布「暴支膺懲」的政府聲明:「為了懲罰中國軍隊之暴戾,促使南京政府之覺醒」,不得不採取「斷然措施」,由此開始兩國的[[中國抗日戰爭|全面戰爭]]。 ==雙方的計畫與戰備== ===日本=== 日本陸海軍擁有各自的航空部隊,其用兵思想也略有不同,陸軍的「[[陸軍飛行戰隊 (日本陸軍)|飛行戰隊]]」功能傾向支援地面部隊,海軍則類似制空權理論,謀求奪取制空權和轟炸重要目標,兩軍為協調對華作戰於7月11日簽署《關於華北作戰的陸海軍航空協定》,規範重點摧毀中國空軍,華北戰區由陸軍航空兵為主,而在華東、華南戰區因缺乏陸上機場,由海軍航空兵負責,華中則由陸海兩軍協同作戰。日本海軍根據此協定於同日下令特別編成「特設航空隊」,由第一(由木更津、[[鹿屋海軍航空隊]]組成)、第二聯合航空隊(由[[第十二航空隊]]、[[第十三航空隊]]組成)兩個聯合航空隊組成。日本海軍還投入[[第二十一航空隊]]、[[第二十二航空隊]]兩個水上飛機航空隊、[[聯合艦隊]]下航空母艦「[[龍驤號航空母艦|龍驤號]]」、「[[鳳翔號航空母艦|鳳翔號]]」的[[第一航空戰隊]]以及「[[加賀號航空母艦|加賀號]]」的[[第二航空戰隊]]、[[第十二戰隊]]、[[第八戰隊]]和第三艦隊所屬的水上飛機等等。 7月28日,日軍海軍航空兵被編入艦隊序列,其中負責華中作戰的第一聯合航空隊與第二十二航空隊被編入由長谷川指揮的第三艦隊下,不久,「龍驤號」與「鳳翔號」的第一航空戰隊同樣編入第三艦隊,能搭載水上飛機的「[[神威號水上機母艦]]」水上機母艦也駛入上海附近水域。7月29日,日軍第三艦隊制定了航空作戰的方針和佈署,目標為開戰首日先發制人突襲中國空軍,攻擊目標從南昌、南京、句容、蚌埠、廣德、杭州等中國空軍集結重點地中選擇,其中南京不僅當地有[[大校場機場]]、[[明故宮機場]]、指揮機構和政府機關等戰略中樞,日軍也希望透過對身為中國首都的該城施行[[戰略轟炸]]能摧毀中國的長期戰爭能力、打擊中國政府和人民的抗戰意志,轟炸南京的任務預計由木更津海軍航空隊執行,該部隊於8月8日11點進駐大村基地待命。8月12日,日本海軍分別再命令佐世保的「龍驤號」、「鳳翔號」、駐朝鮮的「加賀號」均歸第三艦隊指揮,集結於上海東部約135公里的馬鞍列島水域。 8月13日,上海爆發[[松滬會戰|淞滬會戰]],當天晚上長谷川便安排明日(14日)將發動空襲的命令,由第二空襲部隊(即第二航空戰隊)轟炸南京、廣德、杭州。8月14日,日軍第三艦隊旗艦「[[出雲號裝甲巡洋艦|出雲號]]」裝甲巡洋艦被中國空軍機群攻擊、其海軍航空兵又在當日的「[[八一四空戰]]」中大敗,長谷川雖於10點40分要求下屬部隊立即攻擊多數機場、消滅中國空軍,但由於此時中國東海有颱風朝東北偏北方向移動,航空母艦無法起降艦載機,越洋轟炸也有相當風險,長谷川不得不於14點30分宣佈暫停轟炸行動,但也進一步確認了要大規模轟炸中國空軍基地、消滅中國空軍的目標。當晚,長谷川獲悉南京約停有中國空軍9架戰鬥機、30架偵察機、南昌停有戰鬥機40架、偵察機7架和部份轟炸機,決定於15日全力轟炸南京、南昌、杭州和虹橋機場,同樣由木更津海軍航空隊負責轟炸南京。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590 軍事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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