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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6A4A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新蒲崗裁判法院''' </p> |- |<center><img src="https://obs.line-scdn.net/0hV473jPxuCRsKSiOh-NR2TDAcCnQ5JhoYbnxYBFUkVy91LxsaYX5OdSlOUSkick5FZCRCeChDEip3eh5OMX9O/w644"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today.line.me/hk/v2/article/rnPZDQ 圖片來自line] </small> |} '''新蒲崗裁判法院'''是[[香港]][[新蒲崗]][[太子道東]]690號的一座政府建築物的名字,就香港司法機關角度,它已經是一個歷史名字,因為新蒲崗裁判法院於2001年7月3日起關閉,並且由位於[[九龍城]]的[[九龍城裁判法院]]取代。<ref>[https://today.line.me/hk/v2/article/rnPZDQ 新蒲崗裁判法院],line</ref> 新蒲崗裁判法院所在的土地於2004年10月在一次的政府土地拍賣中由[[新鴻基地產]]投得,隨後大樓連同鄰近的新蒲崗政府合署一同被拆卸,重建成住宅商業綜合項目[[譽·港灣]]及商場[[Mikiki]]。 ==重大案件== 香港連環殺手「[[雨夜屠夫]]」[[林過雲]]於1982年8月被捕後,被控四項[[謀殺]]罪名。案件在此展開公訴程序,經過八次聆訊後,[[裁判官]]認為[[表面證供]]成立,將案件轉介[[香港最高法院]]審理,高院其後於1983年4月8日裁定林過雲所有罪名成立並依例判處林[[死刑]],林其後獲[[港督]]特赦,刑罰改為[[終身監禁]]。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660 中國地理總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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