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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次韵和成道人山中即事二首</big>''' |- |<center><img src=https://p2.itc.cn/q_70/images03/20210203/680916feab9a4110aac28b99aeb3ea33.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448407884_120244154 来自搜狐网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big>''' |- | align= light| 作品名称:次韵和成道人山中即事二首 创作年代:宋朝 文学体裁:诗 词 作者:[[洪刍]] |} '''次韵和成道人山中即事二首'''是宋朝作家洪刍的作品之一。 洪刍(生卒年不详),宋洪州南昌人,字驹父。洪朋弟。哲宗绍圣元年进士。放意江湖,不求闻达。徽宗崇宁中坐元符上书邪等,降官监汀州酒税,入党籍。钦宗靖康中为谏议大夫。汴京失守,坐为金人括财,流沙门岛卒。有《[[老圃集]]》、《[[香谱]]》。<ref>[https://www.gushicimingju.com/shiren/hongchou/ 洪刍简介] 国学荟网</ref>与兄弟洪朋、洪炎和洪羽并称“四洪”,宋朝作家。 ==正文== '''其一''' 香城高绝剩春寒,桃李青青一破颜。 俗子车尘随水远,野僧心事与云闲。 花从风雨飘零去,寺在烟霄缥缈间。 往日寻源到幽处,至今犹复梦潺潺。 '''其二''' 沙白澄江江上山,带青百里染层峦。 欲寻丘壑何当往,拟挂尘冠不复弹。 邂逅三春还径去,轩渠一笑有馀欢。 郢人妙质应犹在,政尔挥斤斲鼻端。<ref>[https://www.gushicimingju.com/shiren/hongchou/ 洪刍的诗词全集 次韵和成道人山中即事二首] 国学荟网</ref> ==简介== 洪刍于绍圣元年(1094年),中进士。崇宁三年(1104年),坐元符间上书入党籍,为邪等,夺官贬谪闽南。两年后复官。靖康中为谏议大夫。汴京失守,洪刍为金人搜括金银,建炎元年(1127年),流放沙门岛,后死于贬所。 洪刍诗入江西诗派,黄庭坚谓其“风骨清润”“句甚秀而气有余”“作诗甚有法度”。著有《[[题双林寺]]》《[[将自颍上]]》《[[道中即事]]》《[[拟岘台]]》《[[田家谣]]》等诗,其《老圃集》1卷,文集已佚,四库馆臣自《[[永乐大典]]》重辑为2卷。《通志·艺文略》著录其有《洪驹父诗话》1卷,今人郭绍虞《宋诗话辑佚》曾加辑录。<ref>[https://www.zgbk.com/ecph/words?SiteID=1&ID=87385&Type=bkzyb&SubID=44434 洪朋兄弟] 中国大百科全书网</ref> ==洪刍年谱== 1066年,宋英宗治平3年,1岁。生于建昌军(今永修-安义一带)。成年后舅舅黄庭坚寄厚望,取字驹父。 1070年后,洪刍跟从祖母勤苦学习,好赋诗词,士君子多慕之。以诗闻名。‘但以文论,固不愧酷似其舅之称’、‘殚洽开豁,溢于文词。放浪江湖,不求闻达。 1089年,任黄州监酒官(酒正),好饮,舅黄庭坚警之。 1090年,黄州知录参军。舅黄庭坚告知舅公李常、孙觉死讯。 1091年,任黄州推官。同年6月初8,黄庭坚母即洪刍外婆逝于京。刍任职至少到1093年8月。 1094年,哲宗绍圣元年,29岁。与弟弟洪炎同举进士。 1094至1102年,主晋州州学教授。 1102年9月,37岁,因为朝廷‘作元符上书邪下,降两官,监汀州酒税’。 1104年,‘崇宁三年入党籍’,被打入‘崇宁党籍’。 1106年,‘五年叙复宣德郎’,闲官散居。 1116年(政和六年)起5年时间,担任‘太平江州祠官’(祠吏),作〈奉安玉册记〉。 1118年(重和元年),53岁,撰《豫章职方乘》3卷,后作续篇《后乘》12卷;陆续着《楚汉逸书》叙述楚汉人物与掌故,82卷,今佚。 1120年(宣和二年),洪刍作‘德化县’(今九江县)《[[陶渊明祠记]]》、《[[宣、政间名贤题跋]]》: 扫除先远之丘墓,掇拾祖宗之手泽,真子孙职也。…宣和二年二月廿七日,豫章洪刍驹父书。 1121年(宣和三年),任信州通判军等职事官,作《信州岩洞记》、铅山《石井记》。在此前后时间,作《老圃集》等。 1123年(宣和五年),在江西贵溪之祈真岩,游昭真馆题名石刻:“宣和五年四月四日来访昭真之馆峭壁四立…低回留之…山厓豫章洪刍记”。 1126年(靖康元年)六月,洪刍尚在江西,有《[[跋东坡画天籁堂壁]]》。 1127年(建炎元年),3月,金人包围京城。终日饮酒。后被金人以屠城为胁迫,参与‘张邦昌篡立’事件、‘监守自犯奸’,让景王府宫人曹三马陪酒等罪,6月高宗命马伸弹劾他,被降为散朝大夫。 1128年(高宗建炎二年),63岁,八月流放沙门岛(今山东蓬莱海中孤岛)、‘永不放还’。作诗“烟波不隔还乡梦,风月犹随过海身”。不久死于沙门岛。1132年正月,弟洪炎作诗献表弟徐俯川纪念之。 ==参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851 中國詩]] [[Category:820 中國文學總論]] [[Category:821 中國詩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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