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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氏族志</big>''' |- |<center><img src=https://www.kfzimg.com/sw/kfzimg/3956/0378cae5ee5d620ba9_n.jp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image.so.com/view?q=%E6%B0%8F%E6%97%8F%E5%BF%97&src=tab_www&correct=%E6%B0%8F%E6%97%8F%E5%BF%97&ancestor=list&cmsid=22c7620f87c8957a4c8bbabe30f2bd76&cmras=0&cn=0&gn=0&kn=0&crn=0&bxn=0&fsn=60&cuben=0&pornn=0&manun=0&adstar=0&clw=293#id=10b81bafddf21ec293154f90eb8aaeec&currsn=0&ps=56&pc=56 来自 孔夫子旧书网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big>''' |- | align= light| 文名称: 氏族志 勘正者: 高士廉等人勘 特点: 以李唐皇族为首,外戚次之 |} '''氏族志''',唐代记载宗族谱系的著作。贞观六年[[唐太宗]]令[[高士廉]]等人勘正姓氏,修订《氏族志》,以李唐皇族为首,[[外戚]]次之,山东氏族崔民干被降为第三等。《氏族志》的刊正提高了李氏皇族的地位,扶植了庶族地主,压制了旧士族势力,加强了皇权。<ref>[https://www.360kuai.com/pc/9caee176511ff7a2a?cota=3&kuai_so=1&sign=360_7bc3b157 七姓十家有多强?唐太宗亲自修改《氏族志》,唐高宗:不准再通婚]快资讯</ref> == 历史来源 == 贞观六年(632年),唐太宗对宰相[[房玄龄]]谈到近代[[士族]]卖婚弊病时,提出了"既轻重失宜,理须改革"的建议,接着就下令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负责修订,以便"刊正姓氏",撰为《氏族志》一书,打破了以往纯以郡姓作为门第等差的传统,具有进步因素,也是符合当时新旧士族阶级变化状况的。 唐初士族,主要有四个地域集团,并各有所尚:山东士族尚婚娅,江左士族尚人物,关中士族尚冠冕,代北士族尚贵戚。[[关陇集团]]入隋后开始解体。李唐起自关中,唐初关陇集团消失。 江左和代北士族,至唐朝已经没落;以崔、卢、郑、李、王为首的山东士族,虽经农民战争打击,但根深蒂固,到唐朝时,仍有一定势力。唐太宗的大臣房玄龄、[[魏徵]]都争相与[[山东]]士族联姻,山东士族依然保持着他们的社会地位。士族势力的强大,对皇权不利,唐太宗尤其不能容忍山东士族凌驾于皇族之上。为此,他命高士廉等刊正姓氏,修撰《氏族志》。 贞观十二年(638年),《氏族志》修成,仍列山东士族崔民干为第一等。唐太宗看后,很是不满,他指出:山东士族"世代衰微,全无冠盖",而靠以婚姻得财,"不解人间何为重之?"他命高士廉等重新刊定,并指示"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新修订的《氏族志》"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基本贯彻了唐太宗的指示,以皇族为首,外戚次之,崔民干被降为第三等。 唐太宗修《氏族志》,表面上是继承了魏晋南北朝时期谱学传统,实际并不如此。在魏晋南北朝时,谱籍是选官的根据,划分门第是看历代做官的情况而定,列为门阀的,都是累世冠冕之家。而《氏族志》打破了以往纯以郡姓作为门第等差的传统,至于划分门第等级的标准,更不考虑过去做官的情况,只看在唐朝的官爵高下。这些变化首次触动了以往的门第等级,具有进步因素,也符合当时新旧士族阶级的变化状况。但必须指出,唐太宗的"尚官"原则,只是代替魏晋以来"尚姓"的修谱标准,不等于否定了[[门阀]]观念,而是更多侧重扶持统治集团,调和门阀间鸿沟以期保持大体平衡。唐太宗的"尚官"原则在当时虽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由于他想搞新门阀与世封制,结果必然趋向保守。据此,既不能把他的新门阀观与旧门阀观混为一谈,也不能把两者截然对立起来。 通过修《氏族志》,使一部分做官的庶族地主取得了士族身份,没落门阀士族受到进一步打击,只有[[关陇士族]]大致保持了旧日地位。唐太宗达到了扶植庶族地主、压抑门阀士族,加强皇权、巩固统治的目的,并为30年后颁布《姓氏录》,彻底否定传统的门阀制度打下基础。 == 发展演变 == 《氏族志》的修订、刊布,压抑了山东、江南士族,巩固提高了李唐皇族的社会地位。但是,由于魏征、房玄龄等重臣与之通婚,山东士族仍然保持着相当高的社会地位。 到了高宗朝[[武则天]]当政时期,这种情况发生了重要变化。武则天之父武士彟(yuē)曾作过木材商,所以,虽系太原元从,亦无资格跻身于《贞观氏族志》高门之列。武则天最重要的助手之一[[李义府]]的家族也未被录于《氏族志》中。武氏集团的社会声望并不高。而武则天以内宠掌握朝政本不合封建礼教,关陇集团出于对李唐王朝正统的维护当然不支持她当政,更不会拥戴她取李唐而代之。这样,提高自己及武氏集团成员的社会地位,重新组织统治集团骨干队伍,就成了柄政后武则天固位进取所急于完成的两大政治任务。 显庆(656年)以后,武则天陆续杀戮、贬黜了一大批李唐皇族和不肯附已的关陇集团大臣,同时大力拔擢出身较低层或投靠武氏集团的人任要职。 根据武则天心腹[[许敬宗]]、李义府等人的建议,唐高宗在显庆初命令礼部侍郎孔志、著作郎杨仁卿、太子洗马元道、太常卿吕才等十二人重修谱牒汇编。显庆四年(659年)新谱修成,名为《姓氏录》,共收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从《新唐书》)。高宗亲自撰写书序,说明类例。《姓氏录》仍以现任官职高低为划分等级的标准。"以四后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师、开府仪同三司、尚书仆射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叙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孙,余属不入。"不仅当时五品以上职事官得以录入,就是兵卒中以军功获五品以上勋官者也谱中有名,而旧士族未在当朝任五品以上官的均被摒弃于外。因此,它收录的姓氏大少于《氏族志》,其中武则天四家都被列入一等。 《姓氏录》颁布后,舆论哗然,许多士人将其贬称为"勋格",以被录入为耻。为使《姓氏录》真正取代《氏族志》,李义府又奏请将原存于各地官府中的《氏族志》全部收回并焚毁。 《氏族志》和《姓氏录》并未能彻底打破延续多年的正统门阀观念。河北崔、卢、李、郑等大族仍然坚持传统的家门风教,在婚姻上自矜高贵。他们的社会地位仍然受到重视,就连建议修《姓氏录》的李义府也自称出于赵郡李氏来抬高自己(后被给事中李崇德列入赵郡李氏族谱)。直到高宗后期,这些大族中仍有许多人出任宰臣。晚唐的牛李党争亦当溯源到传统的关东士族与武周之后兴起的以文词进士科发迹的新阶层的矛盾,更显示了士族及士族观念对唐代政治的深刻影响。 == 参考来源 == [[Category:650 中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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