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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發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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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澎湖發電廠'''<br><img src="https://media.cyberctm.com/uploads/images/news_3/2020-01/17675f7cf3e07a0c08762bba3ae823ac.jpg?v=1.5" width="250"></center><small>[https://www.cyberctm.com/zh_TW/news/mobile/detail/2523650#.XnNWSIgzY2w 圖片來自濠江日報]</small> |} '''澎湖發電廠'''為一座位在[[臺灣]][[澎湖縣]]的[[火力發電廠]],目前該座火力發電廠在其功能由同縣[[尖山發電廠]]取代後已由[[台電公司]]拆除。 2019年2月,[[澎湖縣縣長|澎湖縣長]][[賴峰偉]]核准工程款新台幣2582萬的馬公市光復里「新村路-海埔路開路案」,即將拆除提報歷史建築在即的[[澎湖發電廠]]。 于2019年8月3日(星期六),澎湖縣政府動工拆除部分廠房。 ==歷史概況== ===日劇時期=== 澎湖發電廠最早為[[臺灣日治時期]]1912年,[[澎湖廳]][[馬公支廳]][[馬公街]]街長[[日本]]籍的[[上瀧宇太郎]]提議可以利用當時[[大日本帝國陸軍]]所設置的[[蒸氣發動機]]籌設電燈供馬公的居民使用,隔年1913年,上瀧宇太郎等人籌措[[日圓]]5萬圓成立澎湖電燈株式會社,並設立[[發電廠]],是為澎湖火力發電所,其發電廠位置位在現今[[馬公市]]第二漁港附近,廠內購置一部裝置容量60KW(瓩)燃燒[[瓦斯]]的火力發電機組。而該株式會社也是當時全臺灣第四間民營的電燈株式會社(另外三間分別是[[嘉義]]、[[宜蘭]]及[[新竹]]電燈株式會社),並且該發電廠能夠順利設置,其中一項重要因素為當時馬公港為重要的[[軍事]]港口,使得馬公當時常有眾多[[日本人]]駐留。 澎湖火力發電所廠內最初僅裝設一部火力發電機組,因此,當時僅能供應晚上6至11時的照明電力。[[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全球[[煤炭]]及[[石油]]價格上漲,導致1917年起,澎湖電燈株式會社的營運狀況陷入低潮,第二年為應付營運出支,因此借入日圓12,000元應急,然而直至1919年營運狀況仍未見改善,因此只好調高電價,1920年8月仍不堪虧損被台灣合同株式會社合併於旗下,而這時發電廠已裝設一部裝置容量100瓩的[[柴油]]發電機。 澎湖火力發電所併入台灣合同株式會社後,改稱為澎湖營業所。1926年,發電所增設兩部110瓩的柴油發電機,直到1928年時,澎湖營業所的供電區域包括澎湖廳馬公街的馬公、紅木埕、大案山及小案山,總供電電燈有1,224盞,[[電扇]]有34台。1933年,供電區域擴增至文澳附近,而因為該地區發展日益繁榮,原機組的發電量不足,1934年再添兩部110瓩柴油發電機。1938年時,澎湖營業所因一號柴油發電機老舊,逐決定再新增兩部250瓩的柴油發電機。1940年6月[[臺灣總督府]]統制全島電力事業,同年11月,台灣合同株式會社被[[台灣電力株式會社]]<ref>[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2658 台灣電力株式會社],TheNewsLens關鍵評論,2018/09/03</ref>所併吞,旗下的澎湖營業所也隨之隸屬到台灣電力株式會社旗下。 1940年11月台灣電力株式會社成立澎湖支店。1943年時澎湖支店應[[大日本帝國海軍]]要求,將原[[基隆火力發電所]]老舊淘汰的一部2,000瓩發電機移裝到澎湖支店,而這部機組主為供應帝國海軍工作部支需要,而新機組裝設的火力發電所告竣後因電源仍有餘,因此將原裝置容量110瓩的二號柴油發電機組移裝到[[恆春]]發電所中。這時的澎湖支店進入到營運的全盛時期,其最大發電量每年193萬度,供電電燈數8,400盞,電力契約容量700瓩。然而,隔年1月間,因發電機組機械老朽加上管理失當使發電機毀損,導致供電能力減損,僅能供應晚間照明之用,後續再改裝設200瓩的輕柴油發電機組。 === 戰後至今 === 1945年10月,[[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台灣電力株式會社澎湖支店由資源委員會下屬的[[臺灣省]]電力監理委員會接管,隔年5月改稱澎湖辦事處,當時發電廠內的發電裝置容量僅200瓩,總用電戶數有1,277戶,1947年3月,正式成立[[台灣電力公司]]澎湖區管理處,同年9月因交通因素,原隸屬在[[臺北]]總管理處的澎湖區管理處,改歸併到[[高雄]]區管理處旗下,並改稱澎湖分處,當時總用電戶數為1,377戶。後澎湖人口劇增,用電增加,發電量不敷供應,時常需晚間暫停供電。 1948年10月、1949年5月及1950年6月,澎湖發電廠分別裝設一部200瓩柴油發電機、一部200瓩[[美國]][[通用動力]](GM)製柴油發電機及一部75瓩的美國製可移式柴油發電機,這才使得供電狀況稍有改善。而當時因澎湖為軍事重地,用電量依舊日益增加,為應付時局需要,原隸屬在高雄區管理處之下的澎湖分處擴充升格,同年9月1日改組成立澎湖區管理處,恢復原本名稱,並派陸金鼎為澎湖發電廠主任。當時該區處用電戶數共有1,379戶,是當時台電旗下14個區處中最小的一個。 1951年6月,澎湖發電廠接收來自臺灣本島[[花蓮縣]]砂婆鐺發電廠的一部400瓩柴油發電機組並裝設完成,隔年4月周士歲接任澎湖區管理處經理。後來經濟逐漸繁榮,用電增加,1952年即擬定了澎湖發電廠分為三期的電源開發計劃,隔年1月,台電公司火力發電工程處成立澎湖分處,1953年至1967年之間,澎湖發電廠共增設11部發電機組,當時總裝置容量到達7,600瓩,而原日治時期的老舊發電機組也在此擴增時期之間拆除。 由於澎湖地區的燃料運輸及不方便,加上運輸成本高昂,因此在1955年11月及1960年11月時,曾各增裝一部裝置容量1,000瓩燃煤之蒸汽透平發電機組,自此澎湖終能夠全天候供電。1968年,因澎湖地區當時用電日增,澎湖發電廠逐漸不敷供電,急需擴充電源,遂展開第四期電源擴充計畫。該計畫中,第一期共擴充兩部裝置容量2,500瓩的重油發電機組,分別於1969年11月及12月完工併聯發電。 1970年5月21日,澎湖區管理處所屬的澎湖發電廠改隸台電公司火力處。該發電廠掌管全澎湖地區的發電業務(但不包括[[虎井]]、[[鳥嶼]]、[[吉貝]]、[[望安]]、[[七美鄉 (臺灣)|七美]]等小型發電廠),並繼續執行第四期電源擴充計畫,第二期擴充工程中,共增設兩部裝置容量3,000瓩的[[重油]]發電機組,於1972年6月完工併聯發電,第三期擴充工程中,將兩部原本位於臺灣本島[[林口發電廠]]裝置容量6,000瓩的重油發電機組2部,移到澎湖發電廠,於1975年5月動工,分別於1976年9月及10月完工併聯發電。第四期擴充工程中,再次搬遷從林口發電廠於1981年11月淘汰的兩部裝置容量6,000瓩重油發電機組,工程於1983年12月完工併聯發電。 1990年,為紓解澎湖地區夏季供電吃緊狀況,澎湖發電廠緊急向林口發電廠調來一部裝置容量6,000瓩的重油發電機組,於同年8月裝設完成併聯發電。這時,發電廠內之柴油發電機組共有8部以重油為燃料,總裝置容量達到41,000瓩。1984年6月,澎湖發電廠由於鄰近馬公市區,為防止柴油機組燃燒後之排放煙物,擴散飄落市區,於是耗資[[新臺幣]]3,800萬元,興建一座71公尺高的集合[[煙囪]]。並在廠內設有含油廢水處理設備,將全廠含油污水集中,經過油水分離等多層處理,後再增設UF過濾廢水處理廠。 自此澎湖發電廠的廠區土地使用已達飽和,已無空間可進行擴建,然而澎湖地區之用電量仍持續增加,必須另覓新廠址增建新機組,因此展開尖山發電廠之興建計畫。尖山發電廠2001年完工後,即取代原澎湖發電廠之功能,台電公司議後決定廢止澎湖發電廠,並在2005年時委託民間廠商鍵鴻營造拆除。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730 亞洲史地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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