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18.119.138.202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理蕃政策 的原始碼
←
理蕃政策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6A4A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理蕃政策''' </p> |- |<center><img src="https://img.shifiles.hk/articles/cover/20220807/53f7e5abffbfe26293016d494692223f.jpg!s728"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shifiles.hk/posts/13268/%E4%BA%94%E5%B9%B4%E7%90%86%E8%95%83%E8%A8%88%E7%95%AB-%E6%97%A5%E6%9C%AC%E6%84%8F%E5%9C%96-%E6%B6%88%E6%BB%85-%E5%8F%B0%E7%81%A3%E5%8E%9F%E4%BD%8F%E6%B0%91 圖片來自shifiles] </small> |} '''理蕃政策'''是指1895年至1945年,[[日本]]於[[台灣日治時期]]對於[[台灣原住民]]所研擬與實施的特別法規與政策總稱。「蕃」於此間,即指[[台灣原住民]],而執行此政策者正為當時於該地行使統治權的[[台灣總督府]]。「理蕃政策」的完整名稱在該時期文獻或法令中並不常用,主要是使用'''理蕃'''一詞。<ref>[https://shifiles.hk/posts/13268/%E4%BA%94%E5%B9%B4%E7%90%86%E8%95%83%E8%A8%88%E7%95%AB-%E6%97%A5%E6%9C%AC%E6%84%8F%E5%9C%96-%E6%B6%88%E6%BB%85-%E5%8F%B0%E7%81%A3%E5%8E%9F%E4%BD%8F%E6%B0%91 五年理蕃計畫 日本意圖「消滅」台灣原住民],shifiles</ref> ==簡介== 1905年,日治時期的台灣實施首次理蕃政策。就全台將近三百萬人口中,台灣原住民佔有七餘萬人。其中,高度漢化的平埔族占台灣全部人口的百分之1.53%(4萬6千餘人),[[高山族]]則約為3.62%(十一萬三千餘人)。而理蕃政策對象,一般來說則單指後者,而非平埔族的十一萬餘人的原住民。因為日本政府對於的理蕃政策定義為「未曾有過,及無任何系統的經驗與文化」的民族政策,因此比其他的台灣政策更為慎重與深入。 以多紙[[臺灣總督府令]]替代適用於台灣原住民[[民法|民]][[刑法|刑]]法的該政策走向,在前期,大約可與台灣總督府統治台灣的基本精神分為討伐為主的「始政鎮壓」與懷柔為主的「教育同化」兩階段。1923年,日本[[裕仁]]皇太子[[臺灣行啟|行啟台灣]]之際,台灣總督府奉其詔及日本本土輿論,研擬廢除「生蕃」或「[[蕃人]]」稱呼,改稱「[[高砂族]]」,並研擬將理蕃政策改為全面同化。不過在其更名與政策改向期間,卻因1930年的[[霧社事件]]稍微延宕。 1936年,台灣總督府將對於台灣原住民的蕃人名稱改為高砂族,同時,並對原住民開始實施與台灣漢人相同的[[皇民化]]政策,自此,不具名卻存在的理蕃政策才改以皇民化政策取代。雖是如此,後期內地延長化極端表現的原住民政策,仍可視為以日本本國利益優先的理蕃政策一部份。 ==始政鎮壓(1895年-1915年)== 1895年,台灣邁入日治時期。日本除了面對[[漢族|漢人]]為主的[[清朝]]遺民外,還需要面對[[南島語系]]的[[台灣原住民]]。19世紀末,一般日人與漢人均以「蕃」字稱呼台灣原住民,意謂「蠻荒未開化」。而所謂「理蕃」或「治蕃」則通指台灣總督府的原住民事務,而該事務的基礎則是由[[兒玉源太郎]]與[[佐久間左馬太]]兩位總督打下的。 若詳加以年代分析,1895年至1902年間的理蕃政策是消極的綏撫,之後才是真正的積極治理。會在日治初期採取放任態度,原因之一在日方對台灣原住民的不了解與防止其數十萬台灣[[台灣原住民|原民]]與漢民的反日結盟。俟1900年代初期,漢人反日運動漸歇之後,所謂治蕃或理蕃政策就積極研擬與執行。 1902年,[[賽夏族]]發生[[南庄事件]]。起因為採集[[樟腦]]衝突的該事件,暴露出台灣總督府於開採台灣山地資源同時,不能忽略台灣原住民的反應。也就是:用鐵絲製成的四百公里長[[隘勇線]]圈住原住民區域且無視蕃人的圍堵做法,已經遭到反彈。 造成數十人死亡的南庄反日事件發生後,台灣總督府參事官[[持地六三郎]]於事件調查後,於同年12月提出「關於蕃政問題意見書」。該意見書為日本制定所謂「理蕃政策」提出明確的方針,也就是台灣總督府在台灣原住民事務上,要以追求經濟利益為最優先的前提,並在該政策上要較其他對台政策上,更徹底地運用[[帝國主義]]的高壓[[殖民地]]統治。持地六三郎在其意見書的引言當中,表明他對此政策的基本立場說:<blockquote>這裡只談蕃地問題,因為在[[日本帝國]][[主權]]的眼中,只見蕃地而不見蕃人。蕃地問題,必須從經濟上的觀點好好地解決,而其經營必須要有財政上的方針。大概國家的各種問題,最後沒有不歸結到經濟上的財政問題。至於殖民地的經營,更特別需求從經濟上、財政上的觀點,來解決各種問題。</blockquote> 持地六三郎發表的此政策,即為當任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所制定「理蕃大綱」的最高綱領。此種以經濟利益為主的理論不但馬上被兒玉總督應用執行,繼任的佐久間左馬太總督更以兩次的[[五年理蕃計畫]]來澈底執行。而兩任總督的理蕃政策,共通點在於把台灣原住民政策與攫取台灣山林資源畫上等號。除為了資源不惜用武力討伐外,同時施予台灣原住民族群的教育、現代化硬體改善,被日本政府認為是為了獲得資源而必須付出的代價。 而事實上,1907年至1914年的兩次「五年理蕃計畫」完全以鎮壓討伐為主,威嚇懷柔為輔,而該計劃實際執行者佐久間總督更不惜使用武力來澈底實行此計畫。 ==教育同化(1916年-1937年)== 事實上,在1900年代初期開始,日本就漸次展開對台灣原住民的同化與教育工作。其中,以[[蕃童教育所]]與[[蕃人公學校]]兩者為主要宣傳教化機構。而此同化階段為主的理蕃政策,正是以此兩教育機構為基礎。 1910年代中期,日本本國政治生態發生變化,日本國內正處於由[[藩閥]]政府與[[官僚]]政治轉換到[[政黨政治]]和[[議會政治]]的[[大正民主]]時期。1919年,[[田健治郎]]被派任為殖民地台灣的首任文官總督,他在赴任前,與[[日本首相]][[原敬]]談妥,以「[[同化]]政策」為統治的基本方針,並於同年10月正式向府內官員發表。他表示,同化政策的精神是「[[內地延長主義]]」,也就是將台灣視為日本[[內地]]的延長,目的在於使台灣民眾成為完全之日本[[臣民]],效忠日本朝廷,加以教化善導,以涵養其對國家之義務觀念。 幾乎在同時間,理蕃政策也秉持此一理念,從[[鎮壓]]討伐改變成教育同化。這裡頭重點工作在於指導原住民種[[稻]]、[[養蠶]]、造林等,以取代原住民舊有的[[狩獵]]生活。並比以前更積極的廣設蕃童教育所,普及日語,以便推行同化政策。在硬體設施方面,則在山區設立[[公共廁所]]及[[墳墓]]等衛生設施和山地衛生所。除此,以警方力量為主的管制力量,同時禁止了原住民保留[[出草]]、[[刺青]]、拔牙、屋內[[埋葬]]等[[風俗]]習慣。另外,也懷柔的充實警備設施,利用原住民的勞力從事山林的開墾建設。後期尚還在數個[[樣板]]山地原住民村落,廣設[[派出所]]、開闢馬路,架設鐵線橋、舖設[[電話]]線等。不過因與原住民本來生活習慣、風俗及信仰有所衝突,加上勞役繁重及原住民婦女被警察始亂終棄的問題,終於在1930年爆發了震驚世界的「[[霧社事件]]」。 死傷慘重的[[霧社事件]]發生於1930年10月27日,以頭目[[莫那魯道]]為代表,共六個部落300多位族人發動對殖民統治的反抗,殺死在霧社小學舉行運動會的134名日本人。事件發生後,總督府主張對原住民擁有報復及討伐權。於此理念下,總督府遂展開近二個月的軍事討伐,以[[賽德克族]]為主,參與反抗行動的三百名原住民兵勇非戰死即自盡,其家人或族人也多上吊或跳崖,史稱霧社事件。該事件不但令總督府多位高級官員下臺,也成為台灣日治時期最直接且最激烈的武裝反抗行動。 霧社事件後,總督府同化台灣原住民的企圖受到某些影響。除了台灣總督府研擬廢除「蕃人」稱呼,改稱「高砂族」,並將鎮壓改為同化的腳步放慢之外,1930年至1937年的理蕃政策,在某部分上,又回復到1895年統治之初的放任與「以夷制夷」的基本策略。而類似霧社此種[[樣板]]部落的建立,更宣告步調稍緩。 ==皇民化運動(1937年-1945年)== 自1937年的[[卢沟桥事件|盧溝橋事件]]開始,一直到[[二次大戰]]結束的1945年為止,日本在台灣的殖民統治邁向了另一個階段。由於日本發動侵華戰爭,因應需要,又在1936年9月台灣總督府恢復武官總督的設置。 該時期因戰爭的需要,日本經濟泥足深陷,全國逐漸進入所謂戰時體制,繼而孤住一擲,發動[[太平洋戰爭]],國力消耗甚鉅,人力物力羅掘俱窮,需要台灣及台灣原住民的協助。然而要台灣同心協力,實非台人完全日本人化不可。因此,除了取消原來允許的社會運動外,乃由同化政策更進一步,積極從精神上企圖消滅台灣原住民的民族意識,生活上脫離漢民族或[[南島民族]]樣式與色彩,全力進行所謂[[皇民化運動]],大倡台人全面日本化,並全面動員台人參加其戰時工作,一直持續到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台灣轉交國民黨政權管治為止。本時期可以稱為皇民化時期,是「內地化」的極端形式。 皇民化運動係分成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1936年底到1940年的[[國民精神總動員]],重點除了將台灣原住民的「蕃人」之名稱改為高砂族之外,也確立台灣原住民對時局的認識,強化國民意識。通過各種思想宣傳與精神動員,灌輸大日本臣民思想。第二階段是1941年到1945年的皇民奉公運動時期,主旨在徹底落實日本皇民思想,強調挺身實踐,驅使台灣人為日本帝國盡忠。而此皇民化的最頂峰表現則出現在1942年至1943年,4000名志願原住民所組成,遠赴海外作戰的[[高砂義勇隊]]。 == 理蕃大綱 == 此理蕃大綱是在1931年12月28日提出,共有8條如下: # 理蕃的目的是為了教化蕃人、安定其生活,並使其能一視同仁地沐浴在聖德之下。 # 理蕃應該對於蕃人有正確的理解,並以其實際生活為基礎樹立相關方策。 # 對蕃人應待之以誠信,並懇切地加以引導。 # 蕃人教化是為了矯正其弊習,以培養良好的習慣、涵養國民思想、重視實科教養,並著重在日常生活中授與簡單知識。 # 蕃人的經濟生活現況雖以農耕經營為主,但大多是以及為幼稚的輪作法,未來應進一步獎勵集約式的定耕,或實施集團移住,以改善其生活現況,並同時謀求經濟上的自主獨立。另外,關於蕃人的土地問題必須最為慎重考量,以期不至於壓迫其生活條件。 # 對於理蕃關係者,尤其是在現地的警察官,要任用具沈著厚重精神的人,並給予優厚的待遇,不隨意地變更其駐地,以「人物中心主義」確保理蕃的永久效果。 # 在蕃地修築道路,以提升交通便利性,並期望徹底普及撫育教化。 # 講求醫藥救治醫療的方法,以減輕蕃人生活的苦患,以此作為理蕃的一大助益。 ==影片== <div style="float:left; margin:10px 10px 10px 10px"> {{#evu: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LgXveSft5E |alignment=center |dimensions=480 |container=frame |description=理蕃政策 }} </div> {{-}}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733 臺灣 ]] [[Category:570 政治學總論]]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理蕃政策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