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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肅清大屠殺'''<br><img src="https://i.ytimg.com/vi/f7iBH41Jy_o/hqdefault.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7iBH41Jy_o 圖片來自youtube]</small> |} '''肅清大屠殺'''(又称'''大检证''')是日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佔領[[新加坡]]時一個针对当地[[华人]]與反日分子有系統的[[种族清洗]]。雖然在1946年已經有人用「[[肅清]]」來形容這個大屠殺,新加坡的[[華語]]刊物在1980年代才開始廣泛地使用此名詞。 ==傷亡人數== 因為偵查的時候沒有記錄的關係,沒有人知道真正的傷亡人數。但是日本和南洋兩方都有不同的總數。日本的官方數字是5000人,新加坡總理[[李光耀]]的数字是可證實的有五万人,估計數字是九萬人。戰後的審訊中的證據提出的數字是約25,000人至50,000人左右。 ==結果== 在1947年,[[新加坡歷史#英屬殖民地時期|新加坡英政府]]設立了一個[[法庭|軍事法庭]]來審判策劃肅清大屠殺的軍方官員。7個新加坡日佔軍事政府的官員被指控策劃肅清大屠殺。据说,策划者([[辻政信]])逃脱了战争罪犯和不得不遵循辻政信命令的军官([[日本二戰投降]]后,辻政信透過[[蔣介石]]躲避英军的搜捕,由[[军统]]机关安排,辗转经[[河内]]、[[重庆]]于1946年7月1日到[[南京]],被安排在国防部第二厅“第三研究室”办公。辻政信于1948年5月26日回到日本以后,四处躲藏,直到1950年1月1日[[駐日盟軍總司令部]](GHQ)宣布战犯搜索结束以后,辻政信才敢公开露面)。其中的兩個被判[[死刑]],其他的5個被判終身[[監禁]]。被执行的是[[河村参郎]]的队长和军事上尉[[大石正幸]], 他们两人都没有计划屠杀,但他们不得不服从[[辻政信]]的命令。這個法庭接受了紐倫堡法庭所沒有接受之「聽從命令」的辯護。雖然華人社區要求[[殖民地|殖民]][[政府]]在當衆處死這兩個軍官,但是英政府只讓6個受害者的家人去看。被判死刑的軍官在1947年6月27日被處死。雖然當地華人極不滿,[[英國]]的[[新加坡政府]]認為肅清大屠殺告一段落而沒有再-{向}-日本要求賠償。 但是,新加坡脱離英國殖民統治以後,另一股新的[[反日情緒]]又興起。日本外交部在1963年拒絕新加坡政府的要求。日本的理由是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已經就英國(和它的殖民地)的賠償作出了和解。但是[[新加坡总理|總理]][[李光耀]]作出回應,說[[英国殖民地|英國殖民政府]]不可以代表新加坡人的聲音。在1963年9月,新加坡的華人開始了一個罷買日貨的活動,但是他們經濟上只可以維持7日。 新加坡在1965年8月9日脫離[[馬來西亞聯邦]]<ref>[https://www.thenewslens.com/tag/%E9%A6%AC%E4%BE%86%E8%A5%BF%E4%BA%9E%E8%81%AF%E9%82%A6 馬來西亞聯邦],thenewslens</ref> ,成為一個獨立主權國後,新加坡政府再一次-{向}-日本政府要求賠償和道歉。在1966年10月25日,日本政府同意向新加坡政府賠償5000萬美元,其中一半是津貼,而另一半是借貸。但在這個賠償中日方並沒有作出[[官方]]道歉。 今日在新加坡[[市中心 (新加坡)|市中心]]的[[戰爭紀念公園 (新加坡)|戰爭紀念公園]],建有「日本佔領時期人民紀念碑|Civilian War Memorial」以紀念這段歷史。 ==大屠殺== 英軍在1942年2月15日於新加坡-{向}-日軍投降後,日軍當局開始關注當地的作為重要經濟支柱的華人,而且,有些有錢的華人更在經濟上支持[[蔣介石]]的[[国民政府]]抵抗[[日本]]。日军發現馬新的[[華人]]都是親[[中國]]或[[英國]]的。由[[辻政信]]中佐帶領的日佔領軍政府便採取了一個消除反日分子的政策。 日軍當局將以下定為「不歡迎的分子」: * 有參與中國救濟[[基金]]的華人。 * 在中國[[救濟]]基金作出貢獻的富有華人。 * [[南洋]]國家救助運動領袖[[陳嘉庚]]的擁護者。 * [[海南]]人,因為日軍相信他們是[[共產主義]]者(可能源於[[中國共產黨]]在海南領導的抗日武裝力量[[琼崖纵队]]曾給予日軍沉重打擊,再加上有大量海南籍的華僑亦積極參與其中)。 * [[抗戰]]爆发後移居[[新加坡|新]][[馬來西亞|馬]]的華人新[[移民]]。 * 有紋身的人,因為日軍相信他們是地下秘密組織成員,特別是[[黑社會]]。 * 幫助英國的華人義勇兵。 * [[公務員]]和懷疑對英國有好感的華人,例如[[太平紳士]]和海峽殖民地立法局|Legislative Council of the Straits Settlements成員。 * 有武器和危害公共安全的人。 在新加坡,日軍當局在多個地方設立「[[甄別中心]]」。他們的計畫是甄別所有介於18至50歲的華裔男性,將所有的「反日分子」剷除。在甄別中心有多部[[貨車]]負責帶走有嫌疑的華人,將他們帶到偏僻的地方槍殺。辻政信是参与者之一,有证言称辻政信说过“要新加坡华人减半”。 在馬來西亞,日軍當局沒有那麽多時間和人力來甄別當地所有分散的華人[[社區]]。雖然日軍當局使大家以為它們嘗試過甄別遊擊隊分子,有很多地方的人民都被無區別地大規模殺害。 因為日軍承認他們無力處死達5萬個新馬華人,加上日軍在[[東南亞]]其他地方的戰事使它們的資源吃緊,所以日軍在3月3日終止了這個華人[[大屠殺]]行動。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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