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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5.itc.cn/images01/20220518/ccecfb268a6a404e9a7ec7ba1fd99006.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548348691_120102031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西安市红十字会'''是中共[[西安市]]委领导下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 ==主要职责== 西安市红十字会继续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确立的“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七项基本原则,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ref>[https://cul.sohu.com/a/529520550_120285267 当谈论人道主义时,我们究竟在谈论什么],搜狐,2022-03-13</ref>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在人道服务上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群众解难纾困,为党委凝聚力量,不断推进西安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文秘、机要、督查、保密、保卫、[[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和有关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及捐助款项的管理;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外事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赈济救护部=== 指导组织全市红十字系统开展备灾救灾、现场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等活动,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在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中的救援和救助;负责向上级红十字会及国内红十字会组织通报灾情,发出救助呼吁;开展社会募捐活动,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负责赈灾款物的分配、救灾物资的采购;开展群众性现场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助;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社区服务及其他人道服务活动;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ref>[https://www.sohu.com/a/580801842_121353273 【知识科普】造血干细胞有什么功效呢?],搜狐,2022-08-29 </ref>捐献、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管理工作;参与防治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宣传教育;组织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三)组织宣传部=== 负责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组织建设、会员队伍建设,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红十字会系统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志愿者培训;负责全市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红十字会重大宣传活动、新闻报道、[[品牌]]推广和信息收集、分析工作;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负责红十字会理论研究;负责机关网络信息维护、简报编辑;[[指导]]、监督全市会员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负责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的人道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负责重建家庭联系(查入转信)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历史沿革== 西安市红十字会创建于1911年10月24日(清宣统3年9月3日),辛亥革命陕西起义的第三天。当时由康毅如先生发起,以服务社会,博爱人群为宗旨。邀请医务人员,组成医疗救护队,这时正值[[辛亥革命]]战争爆发,救护队分别在西安、和潼关、乾县、武功一带,进行医疗救护,掩埋尸体和战场服务,由于起义军民和清军均有大批人员伤亡,军政府遂令孟遗民、康毅如等人创建红十字会。时称中国红十字会西安分会,隶属中国红十字会。 1911年至1949年,国际国内战争频繁爆发,西安市红十字会根据当时形势的需要,相继组建了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西安市卫生学校、西安市急救中心、西安市卫生宣教馆,为红十字会工作的开展,[[培训]]医护人员,卫生知识宣传,卫生救护,收治伤病员奠定了基础。在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期间,积极参与战地救护、尸体处置及收容、赈济灾民工作。期间,1946年改称西京分会,隶属[[中国红十字会]]。1949年改称西安分会,隶属中国红十字会。 新中国成立后,西安市红十字会先后在陕西省内的咸阳市、延安市、汉中市、渭南市、宝鸡市成立了红十字会组织,并建立了急救站。主要工作拓展到赈灾救济、群众性卫生救护培训、宣传献血、国际交流、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社区服务等多项领域。1958年成立陕西省红十字会后,交由省红十字会领导。 抗美援朝期间,西安市红十字会组建医疗救护队赴朝进行战地救护,为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1952年,国家人事部、内务部、中国红十字会根据周恩来总理指示,给西北行政委员会通知,各地红十字会归卫生部门[[指导]],西安市红十字会为直辖市甲级分会,编制20人,经费直接在西北行政委员会报销,隶属于西北行政委员会。1954年称谓西安市红十字会,归中国红十字会和市政府双重领导;1966年自行解散。 1978年4月,西安市红十字会被列为全国第一批恢复的十个城市红十字会之一,恢复了工作,归市委科教部[[领导]],县团级单位,行政事业编制15人,全额财政拨款。1984年科教部撤销,归市委宣传部领导。1985年由市卫生局代管西安市红十字会。 2005年8月10日,市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不再挂靠市卫生局,改为市委领导下的社会救助[[团体]],编制13人,设专职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全额财政拨款。 2015年12月2日调整编制,市红十字会机关设[[办公室]]、赈济救护部、组织宣传部3个内设机构,编制12名,其中专职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荣获“中国红十字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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