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18.116.28.245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青岛市民族事务局 的原始碼
←
青岛市民族事务局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File:青岛市民族事务局.jpeg|有框|右|<big>青岛市民族事务局(报告会)</big>[http://news.ouc.edu.cn/_upload/article/images/ea/bb/e83164fb47f2bd77487e00fc34df/ab7124cf-d88b-44c9-86af-8890a8572e5b.jpg 原图链接][http://news.ouc.edu.cn/2009/1205/c91a64959/page.htm 来自 中国海洋大学 的图片]]] '''青岛市民族事务局''',贯彻执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ref>[http://tyzx.qingdao.gov.cn/n23595625/n23598004/n23905849/180605134413091528.html 青岛市举办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班 ],中共青岛市委统战部 </ref>。 ==主要职责==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落实。 (三)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和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四)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承办有关表彰活动。 (五)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六)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七)依法履行[[管理职能]],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八)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九)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推动宗教界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及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十) 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涉外事宜,指导民族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一)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监测体系<ref>[http://news.sohu.com/20070329/n249048159_1.shtml 国办发《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全文)],搜狐,2007-03-29 </ref>,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center> 青岛市民族事务局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青岛市民族宗教局局长方妍2014年工作报告</center> <center>{{#iDisplay:v01766mjhip|560|390|qq}}</center> <center>新希望集团与青岛市人民政府 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center> <center>{{#iDisplay:h0889pkh3c2|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返回「
青岛市民族事务局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