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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鳳林鎮百年茄苳樹'''<br><img src="https://4.share.photo.xuite.net/bigtom1020/144659f/16548037/890745306_m.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blog.xuite.net/bigtom1020/twblog/178095768 圖片來自xuite]</small> |} '''鳳林鎮百年茄苳樹'''是[[台灣]][[花蓮縣]][[鳳林鎮 (臺灣)|鳳林鎮]]南平山之[[中央山脈]]山腳下的一株老茄冬樹,又名重陽木。樹高約二十公尺,胸徑二點五公尺,胸圍五點七公尺,樹冠幅約一百六十平方公尺。樹幹中已被蛀蝕成為中空,而樹齡約300年左右。[[花蓮縣政府]]已列為珍貴稀有[[珍貴樹木|老樹]]。 該地名「茄冬腳」(又稱為「茄冬下」)乃以[[茄冬樹]]為[[地標]]而命名。 據傳說,[[中華民國|民國]][[二十年代]],在地[[工人]]於樹根部的根穴中,安置香爐供[[工人]]們膜拜,祈求[[平安]],沿為本地人虔誠[[敬奉]]的守護神。 ===神樹=== '''神樹''',是指被賦予[[神靈]]性質的樹,中國樹神的原型為[[周禮]]中象征[[社神]]的'''社樹''',後來脫離社神而成為獨立的崇拜對象,屬於[[自然崇拜]]的一種,通常伴隨著宗教行為,如將樹圍上紅布、設[[神龕]]、[[香爐]]等,在華語圈統稱大樹公、樹王公等,亦有以樹名字尾加上「公」作為稱呼,如台灣彰化縣[[九龍大榕公]]、雲林縣[[萬年庄茄苳公]]等。在[[華南]]、[[香港]]、[[澳門]]、[[台灣]]、[[琉球]],[[榕樹]]是很常見的神樹。 在臺灣,枝葉茂密而枝幹粗壯的老樹被人們認為具有神靈或神力在其中;老樹所在地的居民經常會認定該處為「地靈人傑」之地,並在樹蔭下建[[土地廟]],祭拜祈求農作豐收,以為家族換取更多生活所需物資。<ref>{{Cite web|title=周宗賢/老照片說故事 - 淡水維基館|url=https://tamsui.dils.tku.edu.tw/wiki/index.php/%E5%91%A8%E5%AE%97%E8%B3%A2/%E8%80%81%E7%85%A7%E7%89%87%E8%AA%AA%E6%95%85%E4%BA%8B|accessdate=2020-01-10|work=tamsui.dils.tku.edu.tw}}</ref> ===自然崇拜=== '''自然崇拜'''是對[[自然神]]的崇敬而產生的[[崇拜]]活動,乃[[原始宗教]]。不同的原始[[部族]]因應生活環境而崇拜不同的對象,把對象視為[[神]]來崇拜。 自然崇拜的神祇來源可歸納三大類,就是[[天體]]、[[自然|自然力]]和[[自然|自然物]]。對天體崇拜產生的,包括日月星辰等神祇。對自然力崇拜產生的,包括對風雨雷電等神祇和[[祭天]]活動。對自然物的崇拜,則直接見於自然物體本身的神祇。 *社神 '''社'''爲[[儒教]]及[[中國民間信仰]]中,掌管土地的[[神祇]],與[[后土]]不同,后土指整個自然界的大地之神(即[[地母]]),而社神帶有人文社會屬性,指某一管治區域的土地神,可以細分為大社(管轄[[天子]]統治疆域的土地神)、國社(管轄諸侯國境的土地神)、鄉社(管轄一鄉之土地神,類似[[城隍]]、[[境主]]神)、里社或村社(即[[福德正神]])等不同神格;和五穀之神[[稷神]]合祀時,稱為[[社稷]]。在[[周禮]]中,社神常以一棵當地常見的大樹為象徵,稱為'''社樹''',後世由此衍生出[[神樹|樹神崇拜]]。引申為負責拜神的宗教組織時,稱為'''邑社'''或者'''里社'''。自[[唐代]]起,社亦可以指村落或者鄰里組織。 ==語源== 「社」字不見於[[殷商]]甲骨,但[[甲骨文|甲骨文字]]中有祭祀「土」的例子。[[王國維]]首先提出甲骨文中的「土」爲「社」的假借字,亦即後世所說的社神。但王其後又改變了看法,認爲「土」指的是商先公[[相土]]。其他學者對王的看法作出了許多補充,如陳夢家認爲卜辭所祭的「土」可分爲社神與相土兩類。[[于省吾]]則舉出卜辭「土」、「方」同祭之例,引《[[詩經|詩經•小雅•甫田]]》「以社以方」一句論證「土」爲「社」的假借字>。[[姚孝遂]]與[[肖丁]]更進一步懷疑商先公相土可能是從作爲自然神的「土」發展出的祖宗神。 字形方面,甲骨文「土」多作一菱形置於「一」上之形。其象徵意義衆說紛紜。[[李孝定]]以爲菱形象土塊,而一則代表地面<ref>{{cite book |author= 李孝定 |authorlink= 李孝定 |title= 《[[甲骨文字集釋]]》}}</ref>。《[[淮南子|淮南子•齊俗訓]]》有「殷人之禮,其社用石」的記載。一些學者就此認爲菱形象徵祭祀社神所用的石柱。[[郭沫若]]則認爲「土」字象女陰,源於先民的[[生殖崇拜]]。後起的「社」字則爲一[[會意字]],左邊部首「示」,是[[祭壇]]的象形文字;右邊「土」表示「土地」。「社」的字形含義就是「神化的土地」或「在[[祭壇]]邊拜神」。 「土」字的由來或源自於古人膜拜的[[圖騰]]柱。經過社會的發展和歷史的演變,古人在「土」字邊加上了「礻」字旁,以「社」代表古人膜拜的神。 ==發展== ===商、周兩代=== 土地神「社」在商代已受崇拜。商人的最高神是「[[上帝]]」,自然神中,社是最重要的,被視作守護神。社和祖先,是商人崇拜的兩大焦點。祖靈是男性,社則有時被視為女性,與「陰」相連。 社神以土墩(天然祭壇)、大樹、豎立的石頭、木柱以至一束茅為象徵。象徵社神的土墩、大樹或石頭,稱為「社主」。商代會以人和動物祭祀社。由於社被視作國家或軍隊的保護神,征服一國時,會移除或摧毀其社石,以削弱其統治者的神靈。 在[[周代]],社和穀神「稷」被一起崇拜,合稱「[[社稷]]」。周王會在冬至和夏至每年兩次祭祀[[社稷]]。[[社稷]]在露天的祭壇崇拜,祖先則進入祖廟崇拜。[[社稷]]之壇在王宮之西,祖廟在王宮之東,二者構成國家的一對象徵。 社的崇拜隨著分封領土而制度化。周王分封土地時,會賜予宗室一小塊國家社壇的泥土,用來建造分封新國的社壇,社成為新國的保護神。而小社神則負責保護城邑和村莊,從王都到村邑,莫不有自己的社和社壇。 地方性的社每年接受春秋二祭,水旱等災害結束後也會祭社。拜祭社神時會獻上犧牲,儀式結束後,族群中人一起歡宴,分享犧牲之肉。典禮費用由族群中人分擔,由當地父老或村長領導。社壇四周土地則成為公共聚會的場所。因此,社是一地社會和宗教活動的中心。 ===秦漢六朝=== 漢代繼承周代傳統,從中央到地方官署都崇拜社,由官員主持,然而社之崇拜已不如周代時重要。社壇四周土地是公共空間,在此也舉行地方官就職和祈雨等儀式。 在鄉里,社崇拜是民間事務,負責人稱為「社宰」或「祭尊」,社亦稱為「后土」、「[[土地]]」或「地主」。祭社活動或自願參加,須籌集捐款。後來地方佛教社團因此亦沿用「社」一名。崇拜社後有分發肉食和飲酒儀式,在群體中促進同族精神的形成。 魏晉南北朝時道教、佛教的集會宴會「[[齋]]」,演變自社的崇拜。拜佛的民間組織「[[邑會]]」,則演變自社的組織。 ===唐宋元明清=== 各地村落都為避免水旱、祈求豐收和感謝神靈,以石塊或樹木為社,加以崇拜祭祀。祭社時,村民會奏樂、供奉、燒紙錢、大吃大喝,兒童遊玩,巫覡亦會參與起舞,鼓聲雷鳴。南方人[[端午節]]競舟,也會祭社。 祭社所費不菲,社錢多由巫覡徵收。村落或為祭社活動而訂立社規。唐代五代時,朝廷則會鼓勵和獎掖民間的祭社活動。 自宋代起,祭社漸受冷落,尤其在北方。村落各建廟宇,包括[[土地]]廟,過去對社所作避水旱災害的祈求,開始轉向各種神廟。 「社」的意思亦有變遷,可容納各種神靈。社原本是「壇而不屋」的,但廟宇為農事祈求而建的,有時都稱為「社」,廟中神靈亦被視為社公。由於[[狐仙]]信仰盛行,狐神有時也被視為社公。「社」成為農村民間神靈的一個總稱。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200 宗教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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