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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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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66CCFF" align= center| '''<big>布政使</big> ''' |- | [[File:Buzhengshi.jpg|缩略图|居中|[https://p0.ssl.img.360kuai.com/t01ca013b31934508ef.webp 原图链接]]] |- | style="background: #66CCFF" align= center| |- | align= light| 中文名: 布政使 别 名: 藩台、藩司、牧伯、藩宪、方伯 类 别: 地方官职 属 性: 文官 初设朝代: 明代 品 级: 明代:洪武年间正二品→正三品→从二品;清代:从二品 |} '''布政使''',官名,俗称藩台、藩司等,清制为从二品。明代洪武初,明洪武九年(1376年)开始撤销行中书省,陆续设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清代正式定为督、抚属官,[[康熙]]以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但[[江苏]]则设二员。 布政使主要主管一省之行政和财赋之出纳,可通过特旨除授、廷臣推荐、吏部开列具题等方式选任。按清制,可升为[[太常侍卿]]、[[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巡抚]]等官职。<ref>[https://www.sohu.com/a/332966406_120048357 从二品的布政使,与巡抚几乎平级,为何实际权力相差巨大? ]搜狐</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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