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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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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008080" align= center| '''<big>一中各表</big> ''' |- | [[File:B219ebc4b74543a9857d3f2f19178a82b80114ea.jpg|缩略图|居中|[https://gss0.baidu.com/7Po3dSag_xI4khGko9WTAnF6hhy/zhidao/wh%3D600%2C800/sign=0eac60819f22720e7b9beafc4bfb267e/b219ebc4b74543a9857d3f2f19178a82b80114ea.jpg 原图链接][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307469585059764084 来自 搜狗 的图片]]] |- | style="background: #008080" align= center| |- | align= light| |} “一中各表”是“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简称。这是台湾地区的中国国民党对于“[[九二共识]]”的理解。由国民党前“陆委会”主委苏起提出。 =='''目录'''== '''含义''' '''海协主张''' '''台湾表述''' '''九二会谈''' '''“各表一中”''' '''后续发展''' =='''含义'''== 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简称为“一中各表”,海峡两岸关系的政治性论述,是曾任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的苏起创造的。“九二共识”目前是中国国民党主要的两岸政策方针。中国国民党认为,九二共识即是“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概括,实质意义上相近于一国两府。 一个中国,各自表述是指两岸基于各自法律文件对“一个中国”做出各自表述;台湾方面的说法叫“各自表述一个中国原则”,也称“各表一中”。在双方都承认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各自以不同表述方式即:“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表述。 1992年8月2日,台湾当局“国家统一委员会”通过“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的政策文件,该文件有关一个中国涵义的叙述是: “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中共当局认为一个中国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来统一后,台湾将成为其管辖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台方则认为一个中国应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但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 海协会负责人随即对“国统会”的决议文作出回应指出:“它表明在两岸事务性商谈中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已成为海峡两岸的共识,对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然我们不同意台湾有关方面对一个中国涵义的理解”。该负责人也重申,“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涵义”。 1995年8月,海基会秘书长焦仁和首次提出“一个中国,各自表述”这个口号。至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反对这个说法。后被九二共识所取代。 =='''海协主张'''== 海协成立后,根据国务院台办的授权,坚持以一个中国原则作为两会交往和事务性商谈的基础、从1992年3月至1993年4月,与台湾海基会主要就“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开办海峡两岸挂号函件遗失查询及补偿业务”两项议题进行商谈。中国公认员协会和中国通信学会邮政专业委员会分别参加这两项商谈。 商谈初始,如何对待一个中国原则,就成为两会交锋和斗争的焦点。海协主张,一个中国原则是两会交往、事务性商谈的基础,两岸交往中产生的具体问题是一个国家内部的特殊事务、应本着一个中国原则,通过协商加以妥善解决。但海基会一方面按照台“[[陆委会]]”的要求,表示“没有受权谈一个中国问题”,另一方面又在商谈中提出一些现实存在的问题,例如,在解决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中,海基会主张按照国际标准以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做法来处理大陆公证书在台湾的使用;在开办两岸挂号函件业务问题中,援引国家间通邮的做法,大陆做法亦然。所以这样客观上造成了“两个对等政治实体”的做法,使两项本来单纯的事务性议题复杂化。 事实表明,要进行两岸商谈,首先要确立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没有这样一个共识作为基础,两岸事务性商谈无法进行。因此,在两会1992年3月第一次工作性商谈结束后,针对台湾当局的理解,并考虑到部分台湾民众的疑虑,海协常务副会长唐树备就两岸事务性商谈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问题,作了进一步阐述。 唐树备指出,首先,商谈要反映现实,一个中国是客观事实。只有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并考虑到两岸存在不同制度的现实才能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处理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各种具体问题,真正维护两岸同胞的正当权益。 第二,本来双方对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没有分歧,这见之于中共领导人的谈话,见之于中国国民党领导人的谈话,见之于台湾当局公布的有关文件。 第三,我们提出在事务性商谈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只是要双方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并不是要与海基会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至于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态度的方式,双方可以协商。 此后,海协将在两岸事务性商谈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概括为: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应本着一个中国原则协商解决;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可以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表述的方式可以充分讨论,并愿意听取海基会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 =='''台湾表述'''== 海协上述合理的主张在台湾同胞中引起反响,台湾当局内部出现了是否在事务性商谈中应表明“一个中国”原则态度的意见争论。从4月起,经过长达3个多月的讨论,1992中8月1日,台“国统会”作出关于“一个中国涵义”的结论。该结论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的涵义有所不同……”、“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1949年以后,中国处于暂时分裂的状态,由两个政治实体分治海峡两岸”……这份结论表明,台湾当局承认“台湾属于中国”,但也在谋求自身与中国大陆“对等政治实体”的地位。当然对于九二共识的意义是“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的立场和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事实。 =='''九二会'''== 鉴于台湾当局已作出"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表态,1992年8月27日,海协负责人发表谈话指出,确认"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对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表明,在事务性商谈中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已成为海峡两岸的共识"。同年9月,两会秘书长在厦门会面,就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问题非正式交换意见。海协代表向海基会代表表示,"台湾方面关于一个中国原则的结论,说明双方事务性商谈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已有共识。但我们不同意台有关方面对一个中国内涵的解释,也不可能与海基会讨论关于一个中国的内涵",建议海基会认真考虑直接引用"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 1992年10月27日至29日,海协与海基会在香港进行工作性商谈。商谈中,海协代表提出五种有关表述坚持-个中国原则的方案,海基会代表也先后拿出八种表述方案(五种书面表述方案、三种口头表述方案)与海协代表进行讨论。其中第八种(口头)表述方案是:"在海峡两岸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 但对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海基会代表称此案为台方的底案,并建议"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述"。 香港商谈结束后,11月1日,海基会代表发表书面声明表示,有关事务性商谈中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建议在彼此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各自以口头方式说明立场"。海协研究了海基会的第八个表述方案,认为这个方案表明了海基会谋求统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虽然海基会提出"对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但没有具体论述台湾方面的看法,而海协历来主张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鉴于海基会表示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谋求国家统一的态度,此,海协可以考虑与海基会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达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提出希望海基会能够确认这是台湾方面的正式意见。 11月3日,海基会发布新闻稿并致函海协,表水已征得台湾有关方面的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同日,海协副秘书长就此事与海基会秘书长陈荣杰通电话时表示,这次两会工作性商谈,"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表述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上取得了进展"、"贵会建议采用贵我两会各自以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我们经研究后,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口头表述的具体内容,另行协商"。11月16日,海协致函海基会,指出海基会在香港商谈中就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提出了具体表述内容(见附件),其中明确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重申了同意以各自口头表述的方式表明"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的态度,并提出海协口头表述的要点:"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含义。"海协以附件的方式,将海基会在香港提出的第八个表述方案附在这封函中,作为双方彼此接受的共识内容。12月3日,海基会回函对此未表示任何异议。海基会也从未否定海协11月6日在函中附去的海基会在香港商谈中提出的第八案。 此后,两会都认为经过协商达成了共识。构成1992年两会共识的就是上述两段经过协商、相互认可的具体内容。共识中,两会都表明了"努力谋求国家统一"、"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对于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海基会表示"认知各有不同",海协表示"在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做了求同存异的处理。显而易见,1992年两会达成的共识,是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这个共识的实质,就是双方以各自口头表述的方式,表明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场,并在此前提下,暂时在事务性面谈中搁置了关于一个中国政治含义的争议。1994年1月,唐树备在海协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上作会务报告时说:"在1992年的事务性商谈中,我会与台湾的海基会确定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 =='''各表一中'''== 海协用"两会达成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概括1992年两会共识,是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的。它指明了,在达成"92共识"的过程中,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是达成共识的方法,不是共识内容的本身,双方表述的内容分别是海基会的第八案和海协11月16日函中取得共识的表述要点.而不是不加约束的、单方面随意性的各说各话。更重要的是,它鲜明地指出,"92共识"的核心是"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而将"92共识"说成是"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则变成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也成了共识的内容,也容易混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与双方对一个中国政治含义的不同理解的区别,而且造成双方同意就一个中国政治含义"各说各话"。事实是,当时两会并末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没有就此达成"各自表述"或"各说各话"的共识。 由于"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留有被随意解释的空间,台湾分裂势力就千方百计地利用"各自表述"塞进分裂主张。李登辉抛出"两国论"后,就企图将一个中国"表述"为"特殊的国与国关系"。因此,祖国大陆方面和海协多次对"92共识"的核心、内容及其概括作了澄清,始终坚持正确的概括,即1992年两会达成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 '''后续'''<ref>[https://qb.zuoyebang.com/xfe-question/question/3e735f410d00adc0eee7a5f20d0b3c42.html 一中各表],搜狗, 2018-04-15</ref> 1993年江丙坤代表台湾出席西雅图APEC会议,按照李登辉授意提出“阶段性两个中国”的观点。认为中国在“分裂”之前是一个的,在“未来”“统一”(或“独立”)之后也是一个,现在是“阶段性的两个中国”。这是台湾官方首次提出“[[两个中国]]”的概念。 1995年,李登辉在访问美国时候,亲自提出了“两个中国”的主张,声称“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大陆,一个中华民国在台湾”,两岸关系急转直下,协商中断。大陆猛烈攻击“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说法,因为台湾方面把“一个中国”表述为“两个中国”。指出1992年两会达成的共识是“各自表述一个中国”。 1996年9月,海协负责人在美国访问时公开表示,如果两岸的政治气氛合适,海协愿意得到授权,与海基会为两岸政治谈判的程序性安排进行商谈。1997年9月,江泽民在中共十五大再次郑重呼吁台湾当局及早与我们进行政治谈判。1998年10月,辜振甫访问大陆,第二次辜汪会谈在上海举行,达成四项协议。但是也有不和谐的插曲,辜振甫在北京当着最高领导人的面,要求大陆“承认中华民国是客观存在”。 1999年,李登辉正式提出“[[两国论]]”,两岸关系彻底破局。把各自表述的模糊空间彻底封杀,把两岸关系当做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陈水扁上台后,为回避一个中国原则,把"92共识"歪曲为"没有共识的共识",并力图用否定"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所谓"92精神"来取代"92共识"。这是对两会商谈与对话基础的再次破坏,致使民进党执政期间两岸的协商与对话一直难以恢复。 2001年,国民党方面的马英九提出:事实上,“中华民国”接受“92共识”一点困难都没有,因为此一说法是“一中各表”,大陆方面说自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我方则说自己是“中华民国”。既然双方意见不同,予以搁置,谈别的,慢慢从此一基础上自然可以恢复对话协商。马英九呼吁两岸都应回到“92共识”,他希望大陆方面不要只提“一个中国”,也应提“各自表述”。 2008年马英九上台之后,提出坚持九二共识,提出一中各表,但是和李登辉的解释不同,马英九认为海峡两岸不是“国与国”的关系,也不是“一边一国”。同时明确反对台独,两岸协商得以恢复。 2012年5月20日,马英九在提到两岸关系大幅改善情景时指出,德国统一的模式或许可以作为两岸关系发展的借鉴。另外,马英九还提到两岸要以“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为基础,推动和平发展。 国台办发言人杨毅在发布会上对此表示,“两德”的情况和两岸的情况不同。两岸双方应当继续共同努力,走出一条适合两岸情况、符合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两岸和平发展、和平统一之路。 2015年7月20日,国民党举行全代会,会中无异议通过政策纲领,包括在“九二共识,一中各表”的基础上,推动两岸和平发展 [7] 。 =='''参考资料'''== {{Ref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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