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搜尋
檢視 上海人民公社 的原始碼
←
上海人民公社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66CCFF" align= center| '''<big>上海人民公社</big> ''' |- |<center><img src=https://gimg2.baidu.com/image_search/src=http%3A%2F%2Fdimg02.c-ctrip.com%2Fimages%2Ffd%2Ftg%2Fg2%2FM08%2FAE%2FF3%2FCghzgVUNPPiAZOqZAAIp3pUsX9Y685.jpg&refer=http%3A%2F%2Fdimg02.c-ctrip.com&app=2002&size=f9999,10000&q=a80&n=0&g=0n&fmt=auto?sec=1658762355&t=0ecc2ee8f75b43afbcc29437b2dca372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you.ctrip.com/travels/ 来自 携程游记网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66CCFF" align= center| |- | align= light| |} '''[[上海人民公社]]'''是[[文化大革命]]期间,1967年1月份,上海市的造反派夺取了上海市政府各级机关权力后,组成的新政权,命名为上海人民公社。1967年2月5日下午,上海100万人参加了上海人民公社成立大会。上海市府大厦“上海市人民委员会”的牌子被游行队伍摘下砸碎烧掉,接着挂上了“上海人民公社”的新牌子。这个成立时被欢呼为“万岁”的“新”政权存在仅仅18天,就寿终正寝了。<ref>[https://you.ctrip.com/travels/ ],携程游记网 , </ref> ==背景介绍== 张春桥姚文元上海夺权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担任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的张春桥和任组员的姚文元到北京工作。11月,张春桥、姚文元托人带口信给徐景贤:上海市委在1966年八届十一中全会以后执行了错误路线,要他带头起来造上海市委的反。徐景贤积极响应。1966年12月18日,“后院起火”,“心脏开花”,徐景贤带领写作班子的人造了上海市委的反,提出“火烧陈丕显!揪出曹荻秋!打倒杨西光!砸烂常溪萍!”的口号,并发表《[[中共上海市委写作班子造反声明]]》。由于徐景贤打头,上海市委机关各部门的造反派纷纷起来,他们同徐景贤的造反派一起组成了“市委机关革命造反联络站”(简称“机联站”),徐景贤自然而然地成为这个联络站的首领。徐景贤领导的“机联站”,“发号施令,人少权大”,他们又积极和王洪文等人领导的“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工总司”)以及其他红卫兵组织联合起来,向上海市委和市政府进攻。徐景贤带头造反,受到毛泽东的赞赏。毛泽东说:上海的形势很好,工人起来了,学生起来了,现在机关干部也起来了。还说,“火烧陈丕显!揪出曹荻秋!打倒杨西光!砸烂常溪萍!”,“这几个口号的提法有区别,好!” 上海一月革命风暴 1967年1月4日,张春桥、姚文元身着军装以调查员身份回到上海,他们在接见徐景贤等市委写作班子的造反派时,张春桥说:写作班子的造反,在上海、在全国的影响都比较大,推动了全国省、市一级的党政机关干部起来造反。这次我和文元到上海来,是中央文革派我们来的。我们两个来了当然是和你们站在一起的,联络站就作为我们的工作机构。我们到上海来的任务,是做调查研究,然后向中央报告;所以我们不想介入上海的具体活动,同时,我们到上海来的消息,暂时也不想公开。接着,张春桥、姚文元又接见了王洪文等人,张说:“上海的200万产业工人,是我们的基础。上海的工人阶级要能够左右上海的形势,工人运动不要受红卫兵特别是外地学生的操纵。”张特别强调说:“现在对市委不必再抱什么幻想了,当前最重要的问题是要把要害部门都控制起来,包括海港、铁路、电厂、水厂、煤气、电话等。” 以徐景贤为头的“机联站”和以王洪文为头的“工总司”等造反组织,在1967年1月6日召开了约有百万人参加的“打倒上海市委”大会,大会的文件和发言都由张春桥、姚文元审查过;大会召开时,张、姚在他们秘密住处收视实况转播。在这次大会上陈丕显、曹荻秋被揪到台上去,还有上海数百名局以上干部陪斗。大会宣布三项通令: 一、宣布从即日起不再承认曹荻秋为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和上海市市长; 二、勒令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7天内向全市人民交代自己的罪行; 三、请求中央彻底改组中共上海市委,命令各级干部坚守岗位。 从这一天起,上海的党、政、财、文等大权,就实际地落到了张春桥、姚文元和上海几个造反组织的负责人的手里。 中央肯定和赞扬了上海的夺权。《[[红旗]]》杂志1967年第2期发表《[[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起来]]》的评论员文章(《[[人民日报]]》1967年1月16日转载)说:“他们的经验是多方面的。这些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起来,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夺权,把上海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大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九大政治报告说:“具有革命传统的上海工人阶级,在毛主席和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领导和支持下,挺身而出,同广大革命群众、革命干部联合起来,于1967年1月自下而上地夺了旧市委、旧市人委中走资派的权力。” 造反派争论政权形式 上海夺权并非“一帆风顺”。当时全国各地,到处组织繁多,派别林立,对要打倒的权力,往往是争过来,夺过去。上海也是这样。1月6日,上海夺权后,还经过多次反复,诸如,1月15日以上海市红卫兵第三司令部为主的夺权;1月22日“上三司”的再次夺权;1月24日红革会的夺权——实际上是“夺印”,夺走了中共中央华东局、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机关,以及上海10个区的区委和区人委等23个单位的大印。“夺印”并不等于夺权,但夺了印带有很大的危险性,要是有人在出国护照上盖上钢印,可堂而皇之地跑到国外去;对此,张春桥、姚文元十分担心。他们想方设法做“红革会”的工作,要他们把印章交给上海警备区,再由警备区交回各单位,并提出召集上海各造反派开联席会议,商讨上海各造反组织如何联合夺权,以及新的政权机构形式和组成问题。经过曲曲折折的争斗,上海的“新”政权才初步稳定下来。 新政权 夺权后,“新”政权采取什么组织形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大家议论纷纷,莫衷一是。张春桥、姚文元曾经多次称赞过“上海抓革命、促生产火线指挥部”和“上海反对经济主义联络总部”这样的机构,认为它们实际履行了政府经济部门的职能。在12日举行的欢庆中央贺电(指1967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共同署名给上海市各革命造反团体的贺电),彻底粉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新反扑的誓师大会上,曾通过一项《[[关于建立上海市革命造反派组织联络站的倡议]]》,其用意就是想以各群众组织的联络站作为新的上海政权机构的组织形式。这时又传来了最高指示,夺权后建立的领导机构,要有军队的代表、革命干部的代表和群众组织的代表三者参加,显然各群众组织联络站的形式不符合这个要求,所以它不能成为新政权的组织形式。 怎么办?1967年1月底,以徐景贤为首的各造反派在起草夺权宣言时,想到了巴黎公社,提出要把巴黎公社的革命精神写进上海的夺权宣言,主张“彻底砸烂旧的国家机器”,“公社委员由群众直接推选”,“公社委员是人民公仆,工资收入不得超过普通工人”等等。初稿写出后,即命名为《[[上海人民公社宣言]]》。这个宣言的起草,显然是受到毛泽东的话和中央文件的启发。毛泽东曾称聂元梓等人的大字报为20世纪60年代的北京人民公社宣言。 ==挂牌成立== 1967年2月3日凌晨,张春桥和姚文元召开了各群众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紧急会议。张春桥一到场就开门见山地说:“今天把你们紧急请来,就是要商量成立上海人民公社的大事。你们急着要建立自己的政权机构,急着马上就开成立大会,这种心情我和文元都是理解的,我们当然也是支持的。但是,一个新的政权的建立,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啊!在这个权力机构里,光有你们这些群众组织的代表还不行,还应当有革命干部的代表。可是上海市一级的干部都没有‘解放’,那么,就算我和文元是革命干部的代表吧,我们的机构里还要有军队的代表,驻沪的陆、海、空三军究竟派谁来参加三结合的权力机构呢?他们三军的领导机关还得商量一下吧!” 姚文元接着说:“成立新的权力机构这样的大事,我们还要向毛主席和党中央作报告。再说,召开这样大规模的成立大会,有许多准备工作要做……。”张春桥说:“是呀,我们还应当发表一个像样的宣言,现在宣言的初稿写出来了,可是我和文元还没有来得及看,我们想要仔细推敲修改一下……还有,成立大会上各方面的代表要发言,我们也要讲讲话,这些都需要时间准备。所以,我建议成立大会是不是推迟几天?”王洪文急不可耐地站起来说:“上海人民公社开成立大会的事,我们己经布置下去了。我的意见大会不要延期太久,不然群众的情绪会受到影响。”许多人都主张趁热打铁,最后张春桥一锤定音:1967年2月5日下午在人民广场召开成立大会,正式宣布上海市新的权力机构——上海人民公社的诞生。 2月5日下午,上海100万人参加了大会,宣布上海人民公社成立。张春桥在大会上致辞,说:“我们的‘一月革命’,确实是伟大的人民革命。……这场胜利,如同1949年5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上海一样,将永远记在上海人民的心里。”姚文元发表演说,称:“上海人民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形式。” 大会宣读的上海人民公社通令指出:“一切权力归上海人民公社临时委员会。”会后,举行盛大的庆祝游行。游行队伍穿街过巷来到上海市府大厦。“上海市人民委员会”的牌子被摘下来,用铁锤砸碎,丢到火里烧掉,接着挂上了“上海人民公社”的新牌子。 ==社会质疑== “上海人民公社”成立后,立即遇到了谁也想象不到的麻烦。上海夺权的前台指挥、后任上海市委书记、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九届和十届中央委员的徐景贤,回忆当时情况说: 第二天(即1967年2月6日),我们这些上海人民公社临时委员会的成员就进入外滩大厦办公。可是,左等右等,一连等了三四天,不见新华总社发布电讯,也不见《[[人民日报]]》刊登“上海人民公社”成立的报道,只有上海的地方报纸《[[解放日报]]》、《[[文汇报]]》等天天在大肆宣传。过了几天,上海街头出现了《[[一问上海人民公社]]》、《[[二问上海人民公社]]》……的大字报,张春桥、姚文元也坐不住了;2月11日,张春桥把我单独找到兴国路招待所去,告诉我说:明天他要和姚文元到北京去一次,向中央汇报关于上海夺权和建立新的权力机构的事。张春桥再三叮嘱:这个行动只让你一个人知道,千万不要外传,免得在上海引起不必要的猜测;上海有什么情况,可以随时打电话到北京告诉我们。 1967年2月1日,戚本禹在接见北京政法学院“政法公社”、北京矿业学院“东方红”和北京市公安干部时说:最近正考虑成立一个联合组织“北京人民公社”,中央有这个意思,要进行筹备,要按巴黎公社原则选举它。现在中央文革在讨论,由谢副总理负责。可是过了12天,即2月13日,戚本禹给聂元梓、蒯大富打电话说:大联合组织,是否用北京公社的名义,希望你们商量一下。 2月10日,谢富治与三司等群众组织座谈时说:(各造反派)要成立一个过渡式的统一组织……上海起了一个人民公社,《[[人民日报]]》就没有发表,北京就不一定叫公社。 同样也是2月10日,上海的张春桥、姚文元在接见同济大学“东方红兵团”等群众组织时仍然说:北京叫“北京人民公社”,我们上海也叫“上海人民公社”。《[[人民日报]]》里有句话,不知道你们注意了吧!去年六月一日毛主席就把北京大学的第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称为20世纪60年代的北京公社宣言。这时,毛主席就英明地天才地预见到我们的国家机构,将出现崭新的形式。 2月11日,在周恩来主持的政治局碰头会上,叶剑英责问:“上海夺权,改名为上海公社,这样大的问题,涉及到国家体制,不经政治局讨论,就擅自改变名称,又是想干什么?”叶剑英又问陈伯达:“我们不看书,不看报,也不懂得什么是巴黎公社的原则。请你解释一下,什么是巴黎公社的原则。” 2月12日张春桥、姚文元到北京,在一个星期的时间里(12-18日),毛主席三次接见他们,关于“公社”问题的主要内容,张春桥在上海的群众大会上是这样传达的: 毛主席说:人民公社成立以来,一系列问题你们考虑过没有?如果全国成立公社,那中华人民共和国要不要改名?改的话,就改成中华人民公社,人家承认你吗?苏联就可能不承认你,英、法倒可能承认。改了以后驻各国的大使怎么办?等等一系列问题你们考虑过没有?现在许多地方都向中央申请成立人民公社,中央有公文,除上海人民公社外,其他地方都不许搞人民公社。主席建议:上海还是改一下,改成革命委员会,或者还是改成市委或市人委。 ==改名风波== 1967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夺权斗争宣传报道问题的通知]]》,明确地指出: (一) 各省、市、自治区领导夺权斗争的权力机构,叫什么名称?是不是真正做到三结合(即由真正代表广大群众的革命群众组织的负责人、人民解放军当地驻军的代表、党政机关真正有代表性的革命领导干部组成的)?今后要先报告中央,经中央批准后,再在当地报纸上发表。 (二) 各省、市、自治区和各城市的政权组织形式,除对上海中央另有指示外,一般的不要采用人民公社的名称。 1967年2月23日,上海市革命委员会通过《[[关于上海人民公社临时委员会改称上海市革命委员会的决定]]》,指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夺权斗争宣传报道问题的通知]]》中的指示,上海人民公社临时委员会就上海临时最高权力机构的名称问题进行了讨论。我们深深感到,这一指示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上海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最大关怀,对上海人民的革命精神的最大爱护。我们坚决拥护中央的正确指示,一致通过把上海人民公社临时委员会改称为上海市革命委员会。 到这时,“上海人民公社”的名称也就被废止了。2月5日成立时被欢呼为“万岁”的“上海人民公社”,存在仅仅18天,就寿终正寝。而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成为上海新政权的组织形式。 == 参考来源 == {{reflist}} [[Category:000 總類 ]]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上海人民公社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