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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金融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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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p5.itc.cn/q_70/images03/20220819/2b95e83edba64c538a5e30ad1358bb02.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news.sohu.com/a/574369074_121106832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上海市城市金融学会''',英文为“Shanghai Urban Financial Society”。学会为从事[[金融]]科学研究活动的地方性群众学术团体。学会宗旨是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组织金融行业和社会金融研究力量开展经济、金融理论研究,向社会公众宣传金融政策、普及金融知识<ref>[https://www.sohu.com/a/483454604_121124335 金融小知识:9个基本金融概念] ,搜狐,2021-08-14 </ref>,提高金融理论和金融业务水平,促进上海地方金融业发展。学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民政局]],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领导成员== 名誉会长:陈立 顾问:龚浩成、毛应梁、黄朝治、洪葭管、吉晓辉 会长:孙持平 副会长:李玉强、郑之光、姜波克、戴国强 [[秘书]]长:成善栋 副秘书长:史惟 ==办会宗旨== 办会宗旨:开展城市金融理论和实践[[研究]],提高银行工作水平 业务范围:学会研究交流、[[出版]]书刊、培训人才、咨询服务 ==学术研究== 年度,在总行城市金融学会举行的“创建城市金融学会先进团体 活动”中,以第一名的[[成绩]]获得“中国城市金融学会最佳团体会员”的光荣称号。 年度,《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国有银行的影响及其对策研究》荣获中国金融学会第六届全国优秀金融[[论文]]一等奖,兼获第六届全国城市金融优秀论文一等奖。 年度,《对现代[[商业银行]]中等水平的分析》《关于住房抵押贷款证 券化业务的分析》《关于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后对我行的影响》《关于我行电子银行投入和产出效益评价体系的思考》获中国城市金融学会二等奖;《关于国有银行拓展黄金市场业务的思考》《金融全球化形势下国有商业银行 的风险管理研究》《关于我行与国内外金融机构(银行)合作现状与问题分析》《关于我行信贷结构调整的若干思考》获中国城市金融学会三等奖。 年度,《信息技术在国有商业银行应用的思考》荣获中国金融[[青年]]论坛一等奖;《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的现状、概念与定位》、《上海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前景分析》、《构建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系初探》、《商业银行贷款进入与退出的管理策略研究》获三等奖;《发展比较优势,寻求业务突破点--中国工商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探讨》等获优胜奖。 2002年,《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暨我行的对策》获总行国际结算论文评比一等奖;《浅析进口押汇风险及其防范??兼谈对我行开展进口押汇业务的操作建议》获二等奖;福费廷业务及其在我行的应用》、《论新形势下我行国际业务管理的再设计》获三等奖;《论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中信用风险[[管理]]的若干问题》、《外汇担保若干问题的风险与防范》、《新形势下国际结算经营管理模式若干问题的思考》获优秀奖。2002年,《关于我行电子银行投入和产出效益评价体系的思考》获总行电子银行部电子应用论文一等奖;《电子银行如何实施客户关系管理》获二等奖。 ==主办刊物== 内部刊物:《上海城市金融学会论文汇编》。包括四个方向:《上海城市金融之论文集萃篇》,月刊;《上海城市金融之业务专题篇》,不定期出版;《上海城市金融之市场信息篇》,季刊;《上海城市金融之金融[[政策]]篇》,月刊。 ==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学会名称为“上海城市金融学会”;[[英文]]为“Shanghai Urban Financial Society”。 第二条 本会为从事金融科学[[研究]]活动的地方性群众学术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ref>[https://www.sohu.com/a/468565300_121106869 【党史专栏】“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搜狐,2021-05-25</ref>指导下,组织金融行业和社会金融研究力量开展经济、金融理论研究,向社会公众宣传金融政策、普及金融知识,提高金融理论和金融业务水平,促进上海地方金融业发展。 第四条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民政局。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内部[[出版物]]是理论性月刊《上海城市金融》。 第六条 本会办公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大道9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1、 组织推动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制定金融科研[[规划]],探索经济、金融理论,反映、推荐和奖励理论研究优秀成果; 2、 组织社会经济调查和专题研究,为金融决策服务; 3、 向社会各界广泛普及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政策]]; 4、 组织研究金融[[历史]]经验,探讨金融活动的历史发展规律; 5、 组织区域间金融学术[[交流]]与研究活动; 6、 向金融决策部门反映会员对金融决策的建议; 7、 编辑、[[出版]]、发行金融理论研究书、刊,组织金融信息交流; 8、 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会、报告会,广泛开展金融学术交流; 9、 组织金融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促进金融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10、 开展金融咨询服务; 11、 从事业务主管单位委托的其它学术研究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两种。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本会的[[章程]]; 2、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 单位申请者应在金融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 4、 个人申请者应热心从事城市金融科学研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一定研究能力和近期研究成果。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1、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本会组织的研究课题招标、专项调研、各种[[学术]]活动等; 3、 在交纳会费后,有权获得本会编印的刊物和学术资料; 4、 有权以本会相应会员[[身份]]参加国内外的学术活动; 5、 有权退出本会。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3、 向本会理事会秘书处报送研究[[成果]]; 4、 按规定交纳会费; 5、 单位会员应定期向本会汇报[[工作]],汇报机构和领导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提供重要学术活动的情况和成果。根据会员条件,推荐新会员。 6、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1、 正式提交书面入会申请书;本会理事会或单位会员单位审核推荐; 2、 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3、 在本会出版物上公布经批准入会的单位和个人名单; 4、 由本会理事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三条 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退会,应通过向本会理事会秘书处递交书面退会[[报告]]的形式辞去本机构或个人的会员资格,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犯本章程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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