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搜尋
檢視 上海市广播电视协会 的原始碼
←
上海市广播电视协会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p1.itc.cn/q_70/images03/20220903/145c08314b9e4b56b9bad3512513d4b9.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news.sohu.com/a/582225041_121418050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上海市广播电视协会''',成立于1991年7月12日,位于[[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76号广播大厦2206室,组织学术研讨,出版学术著作,加强自律维权,提供信息、评审、培训等服务。 ==上海市广播电视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上海市广播电视协会。[[英文]]名称是:"Shanghai Radio and Television Association"。缩写为"SRTA"。 第二条 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是由本市广播电视播出、制作、研究及[[媒体]]融合机构和上述机构从业人员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ref>[https://www.sohu.com/na/495290791_379440 “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区别在哪?小编整理好了],搜狐,2021-10-15</ref>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若正式党员人数少于3名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指定一名[[党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在本会开展党的工作。 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ref>[https://www.sohu.com/a/468565300_121106869 【党史专栏】“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搜狐,2021-05-25</ref> 、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保持与增强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正确导向,坚守[[社会责任]];按照社会公共服务原则和市场准则指导工作,认真履行自律维权、专业服务、学术研究、市场监督的职责;接受政府委托,协助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努力为会员单位、为政府提供服务;为推动上海广播电视和媒体融合发展繁荣作出贡献。 第五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六条 本会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市。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第七条 本会的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节目宣传、安全播出、创作生产、科技进步、市场经营、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发挥协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加强自律和培养人才的作用,推动广播电视科学发展,增强广播电视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二)开展广播电视和媒体融合理论研究,组织广播电视政策研讨,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学术]]刊物、着作,建立行业网站,组织理论与实践的交流,总结新经验、新成果、新思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播电视理论体系建设。 (三)开展与国际以及港澳台地区广播电视及其媒体融合机构、相关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交流]]合作,举办展览会、学术报告会,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推动上海广播电视事业迈向新领域。 (四)加强自律,规范自身行为,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建立健全协调和保障机制,纠正不正之风。 (五)及时反映广大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做好各类协调工作,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的服务工作,维护公平竞争和安全。 (六)开展广播电视以及媒体融合发展的调查[[研究]],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广播电视信息统计、收集、分析、发布等工作,参与制定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参与修订广播电视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为政府部门提供有关广播电视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交流、研讨、展览等活动,推动广播电视内容创新、业态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协会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作品的评优、评估、评析以及优秀作品推介活动。 (八)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广播电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与业务水平。依法开展广播电视企事业单位资质、资格评审工作。 (九)接受政府以及广播电视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服务,对本会会员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十)承办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组织学术研讨,出版学术着作,加强自律维权,提供[[信息]]、评审、培训等服务。 第九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二)坚持民主办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三)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四)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视频== ===<center> 上海市广播电视协会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上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版权交易中心启动建设|新闻直播间</center> <center>{{#iDisplay:l31407c2c9q|560|390|qq}}</center> <center>专业的秘密-上海大学:广播电视学</center> <center>{{#iDisplay:p32490a1b4x|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返回「
上海市广播电视协会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