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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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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www.kfzimg.com/sw/kfz-cos/kfzimg/fdbdfdbb/d0098db98e9f7fb4_s.jpg width="260"></center> <small>[https://book.kongfz.com/169517/4380046535/ 来自 孔夫子网 的图片]</small>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6年最新修订),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ISBN:9787509371282。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法律专业信息服务提供商<ref>[http://www.zhongyw.com.cn/news/show-53574.html 我国出版社的等级划分和分类标准],知网出书,2021-03-01</ref>。成立于1989年6月,2010年10月由事业单位转制为全民所有制[[企业]],2019年2月改制为中国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ref>[https://www.zgfzs.com/fzcbs/cbsgk/cbsjj/index.shtml 出版社简介],中国法制出版社</ref>。 ==内容简介== 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教育基本制度,统筹相关制度安排,保持法律协调统一,是当前教育立法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为此,教育部对《高等教育法》进行了修改,重点在:下放设立高校审批权限,规定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教育、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分别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强化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作用,规定学术委员会审议、决定有关学术发展、学术评价、学术规范的事项,调查、处理学术纠纷和学术不端行为;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模式,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本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价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效益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完善高等教育投入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 ==目录== 章 总则 第二章 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第三章 高等学校的设立 第四章 高等学校的组织和活动 第五章 高等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六章 高等学校的学生 第七章 高等教育投入和条件保障 第八章 附则 ==参考文献== [[Category:040 類書總論;百科全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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