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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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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jpg|240px|缩略图|右|<big>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big>[https://www.chinesefolklore.org.cn/upload/userfiles/basic_texts_2003_Convetion_cover_300.jpg 原图链接][https://www.chinesefolklore.org.cn/web/index.php?NewsID=13947 来自 中国民俗学网 的图片]]]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于2003年10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通过,旨在保护以传统、口头表述、节庆礼仪、手工技能、[[音乐]]、[[舞蹈]]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于2006年4月生效<ref>[https://www.sohu.com/a/329316395_155679 “公约意识”应贯穿非遗高等教育全程] ,搜狐,2019-07-25</ref>。 ==简介==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口头或无形遗产,是相对于有形遗产即可传承的物质遗产而言。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它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根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它方式口头相传”,包括各种类型的民族传统和民间[[知识]],各种[[语言]],[[口头文学]],风俗习惯,民族民间的音乐、舞蹈、[[礼仪]]、[[手工艺]]、传统[[医学]]、建筑术以及其它艺术。 《公约》特别要求对各国和各地区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清点,列出急需抢救的重点和有重要代表意义的[[遗产]]项目,并要求建立一个由[[专家]]和各会员代表组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协调有关工作。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专门委员会每年都会审议各国申报的遗产,然后决定是否将其列入名录。目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制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优秀实践名册”三项人类非遗名录。 截止2018年5月11日,随着[[所罗门群岛]]的加入,该《公约》已有178个缔约国。目前仅有[[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利比亚]]等国尚未加入本公约。中国于2004年8月加入该公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由《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选举产生的24个成员国组成,是《公约》执行机构之一。 ==主要内容== ===公约共有九章四十条=== 根据公约第2章有关规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增设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并从2008年开始编制公布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开始公布)以及优秀保护实践名册(Register of good safeguarding practices)。各缔约国还需定期举行会议。 根据公约第11、12条,各缔约国需要编制本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定期更新。 根据公约第6章有关内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基金]]”<ref>[http://www.gov.cn/gzdt/2012-02/23/content_2074979.htm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遗国际培训中心成立],中国政府网,2012-2-23</ref>,资金主要来源为各缔约国的纳款、教科文组织下拨的款项以及其他国家的捐赠等,资金主要用于援助各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公约最后规定在公约生效前,“[[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视频== ===<center>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公益广告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center> <center>{{#iDisplay:r087323wa81|560|390|qq}}</center> <center>传承文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center> <center>{{#iDisplay:a0930ibgkra|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579 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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