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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正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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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正治]]'''{{BD|1618年||1691年||catIdx=W}},[[清朝]]大臣,字'''当世''',号'''赓庵''',湖广[[武昌府]][[江夏县]](今[[湖北省]][[武汉市]])人,籍贯南直隶[[徽州府]][[休宁县]]。 [[顺治]]六年(1649年)进士,为[[翰林院编修]]。历任[[道员]]、[[按察使]]、[[工部侍郎]]、[[刑部侍郎]]、[[兵部侍郎]]、[[礼部尚书]]。[[康熙]]十二年(1673年),为[[左都御史]]。请求皇帝宽免在严禁窝藏逃人事件中父子相隐。二十一年(1682年)十月,为[[武英殿大学士]],作为《[[清实录|重修清太祖实录]]》《[[清圣训|三朝圣训]]》《[[大清会典]]》《[[大清一统志]]》《平定三逆方略》总裁官。二十六年(1788年)正月,吴琠休致,三十年(1788年)正月,吴琠去世,[[谥号]]文僖。 ==人物轶事== ===勤政廉明 国史留名=== 吴正治在[[翰林院]]任庶吉士时,[[顺治]]帝曾多次来馆巡视,见他才思敏捷而深为赏识,不久即提升正治为国史院编修。顺治十五年(1658年),朝廷特选15名有德能的翰林官外用,吴正治名列其中,并被授以职要权重的[[江西布政使司]]参议一职,分管江西南昌道。有一回,他到所辖府州去巡视,见狱中囚犯甚多,问明多为被非法囚禁及久拖不决之人后,便当即一一究问原委,无罪者均予释放。吴正治在江西供职不足一年就迁任陕西按察使。不久,又奉召回京,被晋升为工部侍郎,又调任刑部侍郎。时值法律严竣,大兴连坐法,百姓苦不堪言。江南有绅士200多人因族人拖欠了赋税而受累,无辜被捕入狱,喊冤无门。吴正治到任后,上疏朝廷力陈废除连坐法中“一人犯法逃亡,十家连坐”的条款,使许多无辜百姓得以大赦。大清国史[[《清史稿》]]为其立传,并赞誉他“所至以清廉执法着称”。 ===守正不阿 汉吏骄子=== 清初,在摄政王[[多尔衮]]执政期间,实行着一项名为“圈地”的苛政,即名义上圈收无主荒地及[[明朝]]勋贵的田地用于修建营房和分给满族官兵,而实际上却是借机指腹为怀地将大量平民的耕地强行霸占到新一代权贵及少数满族八旗子弟的手中。这样,一方面,老百姓多被搞得倾家荡产、无以为生;另一方面,被搜刮的田地又多因八旗官兵不思耕作而闲置、荒废。鳌拜继任后,更是苛政迭出,生灵涂炭。当朝的汉族官员看在眼里,恨在心上,可慑于满人统治,谁都不敢吭声。只有吴正治不卑不亢,以此行不利于民生和发展生产力等由,奋笔上疏朝廷。康熙帝深为吴正治的刚正和睿智所折服,一一准奏。随即,劳命伤财的营房被罢建、强取豪夺的“圈地”被革除。吴正治不畏强权、守正不阿的高迈操守,不仅救万民于水火,而且也赢得了同僚们的敬重。 ===倾心桉牍 修史宰相=== 吴正治被授为[[武英殿大学士]],成为当朝宰相而参预内阁机务之后,曾奉命领衔修纂《[[清太祖高皇帝实录]]》、《[[三朝圣训]]》、《[[大清会典]]》、《[[平定三逆方略]]》及《[[大清一统志]]》。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吴正治因完成上述五部清史的修纂而建功,受到康熙帝又一次嘉奖,并被加封为太子太傅。由此后人都称吴正治为“修史宰相”。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吴正治]]恳请告老还乡,得到恩准,如释重负,耋耄之年终于过上了清静悠闲的生活。“退食少尘事,疏篁惬远心。门无俗客到,时有暮蝉吟。密叶侵阶绿,幽香入阁深。那知炎暑厉,移榻就清明。”这首《[[种竹]]》诗,正是他“新编杂体诗,或制闲居赋”的暮年生活的真实写照。 四年后,吴正治在家乡病逝。康熙皇帝深为珍悼,特赐谥号“[[文僖]]”。 ==参考资料== *《[[清史稿]]》卷250 列传三十七 [[Category:清朝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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