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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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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吴钫</big>''' |- |<center><img src=https://pic.baike.soso.com/ugc/baikepic2/14797/20220507080226-502072837_jpeg_78_139_3918.jpg/300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baike.sogou.com/v42306915.htm?fromTitle=%E5%90%B4%E9%92%AB 来自 网络图片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wu fang </big>''' |- | align= light| 本名:吴钫 字:栢臣 号:伯琴 所处时代:清 出生地:江西宜黄 出生日期:1868年 |} |} <p style="text-indent:2em;">'''吴钫'''(1868-1928)表允钫,字栢臣,号伯琴,又号[[荔候]],别号[[琴上人]],[[江西宜黄县城]]人。<ref>[https://baike.so.com/doc/3985758-4181953.html 吴钫,360百科] </ref> <p style="text-indent:2em;">吴锜之兄,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民国时曾任[[浙江省]]财政厅长、浙江省省长,在任浙江省省长时曾给张铁安题“[[山中宰相]]”额。 ==人物生平== <p style="text-indent:2em;">吴钫幼年丧父,与弟吴锜共读于县城凤岗书院。兄弟自为师友,勤奋自学。吴钫于光绪十八年(1892)考中进士,初任刑部主事。第二年派往清帝游猎地热河(今河北、辽宁、内蒙古部分地区)理刑司,他对这一带盗乱处置得当,经都统荐举升员外郎、简授御史,监察江南福建等道,不久,即掌管京畿道。曾上书条陈司法时宜。 光绪三十二年(1906),巡警部改称民政部,任吴钫为内城预审厅长,督察东三省,后升奉天(今辽宁省)提法司。奉天为通商要冲,他注意培养法律专门人才,选送学员进京师法律馆深造,并在省内创办法律讲习所,培训审检所需人才。在省城设高等及地方审检厅,于抚顺、营口、新民、辽阳、铁岭、锦州各地设初级审检厅。 <p style="text-indent:2em;">旧时监狱狭小肮脏,囚犯极为痛苦。他积极创设模范监狱,改善囚犯待遇,设立囚犯习艺所。此外还举办法医学校,研究破案检验新技术,弥补破案手段,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一次乡民误伤军士致死,督署责令行营员司审讯,并以罪不致使死谕民,乡民据实供认。总督却严令判以极刑,吴钫认为不能朝令夕改,据理力争而获改判。 ==社会影响== <p style="text-indent:2em;">民国初,吴钫被举荐接替南浔铁路总理。他克己奉公,精心组织,调动各方面人才,充分发挥财力、物力的作用,仅两年时间(1916)九江至南昌牛行站即获通车。后历任浙江省财政厅长,[[浙江省]]省长。随即引退回归故里,过着平民般的生活。 == 参考来源 == {{reflist}} [[Category:中國古代人物]][[Category:清朝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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