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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坌坑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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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6A4A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大坌坑遺址''' </p> |- |<center><img src="https://9.share.photo.xuite.net/loyumeii/191b19c/9128666/390020802_m.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blog.xuite.net/loyumeii/twblog/116620603 圖片來自xuite] </small> |} '''大坌坑遺址''',位於今[[台灣]][[新北市]][[八里區]]埤頭里公田聚落南方,海拔約30至40[[公尺]]的緩坡上。根據[[考古學|考古]]發掘的報告,該遺址的年代在距今約7000年至4700年之間,為台灣[[新石器時代]]最早期的一層文化。<ref>[https://blog.xuite.net/loyumeii/twblog/116620603 大坌坑遺址],xuite</ref> 該文化不但是最早可以辨認出來的[[南島語系]]祖先型文化,同時也是台灣[[農業]]最早的起源地。大坌坑遺址目前被[[中華民國內政部]]列為國定遺址。 ==大坌坑文化== [[大坌坑文化]]是[[中華民國|台灣]][[新石器时代|新石器時代]]最早的文化,其命名雖然是來自首次發掘出該文化器物的大坌坑遺址,但是該文化卻廣泛分布於台灣全島各地以及[[廣東]]、[[福建]]的沿海地區。年代推測應該在距今7000年至4700年之間,到該文化晚期,不同遺址的區域性差異開始出現。目前我們至少可以辨認出[[大坌坑文化]]的幾個次類型,包括北部的大坌坑類型,南部較早的八甲類型、較晚的鳳鼻頭類型,東部的月眉類型等。 在大坌坑文化時期,其聚落還甚小,通常位於[[河口]]或近於海岸的[[階地]]、[[台地]]上,以[[狩獵]]和漁撈營生,也採集野生植物[[種子]]、果實和其[[纖維]],可能已經有種植芋頭、薯類等根莖類作物的初級農業。從比較研究推測,這個文化的主人可能是南島語系民族的祖先,而台灣的原住民正是南島語族的一支,因此[[大坌坑文化]]可能是台灣原住民族的祖型文化,也可能是整個南島語系民族的祖先型文化。 和這個文化相類似的史前文化,也出現在[[閩江]]口以南到[[雷州半島]]附近之間的大陸東南沿海地區。該文化與中國北方的「[[仰韶文化]]」同期。 ==遺址發掘過程簡介== 大坌坑遺址的所在地是在[[淡水河]]入海口的南側、[[觀音山 (新北市)|觀音山]]的西北麓,正對大竹圍的緩斜坡上。該山麓之西側山峪,即名「大坌坑」,故依此命名。目前地表大部分為現代[[墳墓]]佔據。範圍約南北350公尺,東西500公尺。 在大坌坑附近,早年農民採竹筍時,由於挖掘到許多骨骸和陶器、石器,因此蓋了一間小廟集中祭祀,而終於在1958年由盛清沂所發現。1962年和1963年,台北縣文獻委員會曾經做過發掘。1964年,[[台灣大學]]考古人類學系與[[美國]][[耶魯大學]]合作,由[[張光直]]主持發掘,出土大量遺物。依國際通行的辦法,以最接近遺址的現代村落為該遺址命名,且以最先發現的遺址名稱為該文化命名。因此,該遺址被取名為大坌坑遺址(國際考古界代號「T. P. K」),而該文化也被命名為[[大坌坑文化]]。 ==出土器物== 由大坌坑遺址出土文物來判斷,我們可以知道該遺址的主人在製陶及磨製[[石器]]的技術上十分發達,其中尤以在口緣下方頸部以下施滿粗繩紋的陶器為代表,所以又稱為「繩紋陶文化」或「粗繩紋陶文化」。 這種陶器通稱為粗繩紋陶,多為手製,通常含沙,質地鬆軟,火候不高約[[攝氏]]400-500度,表面顏色呈暗紅、渾褐、淺褐色 。 繩紋陶器器型簡單,通常只有[[缽]]、[[罐]]兩種。罐形器口部低,一種頸後唇薄剖面近於三角形,另一種在口部的外緣、唇頸之間有一條突脊。陶器口徑不大,一般在14-18厘米之間,寬肩、鼓腹,部分具有矮圈足。大部分陶器在口緣下方頸部以下施滿繩紋,但繩紋並不施於口緣之上。部分口緣上方或肩上施有篦劃紋,紋樣通常是兩條或兩條以上近於平行的線條,畫成間斷或連續的波折紋、直線紋、交叉紋等流暢的線條,甚具特色。 大坌坑遺址發現的石器數量不多,種類也較少,計有打製[[石斧]]、磨製石斧、[[網墜]]、石錛、石簇、槽石棒等。由於發現過樹皮布打棒,推測當時已經有[[樹皮布]]。 值得注意的是,大坌坑遺址包含多層的史前文化層;除了屬於最下層的大坌坑文化以外,中間有[[圓山文化]]層、[[植物園文化]]層,最上面則是為[[十三行文化]]層。這表示在上述不同時代階段,都有人類曾經在此居住。 2006年5月1日,大坌坑遺址由中華民國內政部指定為國定遺址。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733 臺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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