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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坡 (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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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p style="background: #D6A4AB; color: #000000; margin:auto; padding:5px 0; "> '''新屋區''' </p> |- |<center><img src="https://4.bp.blogspot.com/-WR1mpSvoIqU/UNO4-7osGeI/AAAAAAAACF4/bpDGXr-LAsA/s1600/101-1221sinwumap.gif" width="280"></center><small>[http://guolingarea.blogspot.com/2010/11/blog-post.html 圖片來自blogspot] </small> |} '''大坡''',是[[臺灣]][[桃園市]][[新屋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中部偏西南。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與大坡里相近。<ref>[http://guolingarea.blogspot.com/2010/11/blog-post.html 桃園市新屋區地名沿革],blogspot</ref>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大坡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大坡庄」,隸屬於[[竹北二堡]]。該庄北與[[槺榔 (桃園市)|槺榔庄]]為鄰,東與[[番婆坟庄]]為鄰,南邊為[[十五間庄]],西南邊為[[後庄 (桃園市)|後庄]],西北邊為[[笨仔港庄]]。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桃仔園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改名桃園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庄隸屬不變。1920年([[大正]]九年),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為「大坡」[[大字]],隸屬於[[新竹州]][[中壢郡]][[新屋庄]],大字下有「大坡」、「三角堀」小字名。 戰後新屋庄改制為[[新屋鄉]],隸屬於[[新竹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桃、竹、苗分治,新屋鄉改隸屬於[[桃園縣]]。2014年12月,桃園縣升格為直轄[[桃園市]],新屋鄉改制為新屋區,村亦改制為里。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有大坡、三角堀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此外,本地區尚有大莊埔、游厝等聚落。 ==學校== *[[大坡國中]] *[[大坡國小]] ==交通== 區道[[桃104線]]是蚵間海邊至甲頭屋的道路,大致以西南西—東北東走向經過大坡地區。由該道路向西南西可前往後庄、蚵間、羊寮並止於桃園市、新竹縣交界處的洋寮港橋,向東北東可前往社子、東勢的甲頭屋並止於[[市道114號]]路口。 區道[[桃106線]]是笨港至老飯店的道路,大致以西北—東南走向轉東北東—西南西走向再轉西北—東南走向蜿蜒經過本地區。由此道路向西北可前往笨港並止於省道[[台15線]]路口,向東南轉東可前往十五間、笨員、上陰影窩的老飯店並止於[[市道115號]]路口。 區道[[桃107線]]是大莊埔至新湖橋的道路,也是昔日跨縣鄉道[[桃竹107線]]的桃園市境內路段,其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大莊埔聚落的區道桃104線路口。由此道路向南南西出邊界後,可前往十五間西南部並止於桃園市、新竹縣邊界處的新湖橋,續行為新竹縣鄉道[[竹107線]],可前往圓山子並止於[[市道117號]]路口。 區道[[桃91線]]是觀新橋至大莊埔的道路,其南側端點位於本地區東北部大莊埔聚落區道桃104線路口。由此向東北轉西北再轉北出邊界後,可前往下槺榔、黃屋、石牌嶺並止於[[新屋溪]]的觀新橋。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733 臺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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