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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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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jpeg|有框|右|<big>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事故现场)</big>[https://img.findlawimg.com/info/2017/0728/20170728023936458.jpg 原图链接][https://china.findlaw.cn/bianhu/gezuibianhu/whggaqz/gczdaqsgz/1297250.html 来自 找法网 的图片]]]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f>[https://www.spp.gov.cn/spp/fl/201802/t20180206_364975.s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订)],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2018-02-06 </ref>》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在一些地方出现管理混乱,有的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一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时故意压低价款,从中索取回扣;一些承包商、中间商也大捞好处,肆意增加工程非生产性成本;一些施工单位一味压缩工期,降低造价,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索贿受贿,贪图私利,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先后在辽宁、[[大连]]、四川德阳、湖北[[武汉]]、广东东莞和[[广州]]、深圳等地发生楼房坍塌、阳台落地、横梁断裂等一连串重大建筑工程恶性事故。1997年3月25日,福建省莆田市江口镇发生一栋集体宿舍楼坍塌,致31名女工无辜死亡。据1994年有关统计,我国大中城市住宅工程合格率仅为81%;1995年对六大省会城市进行抽样检查表明,房屋结构工程质量的合格率仅为81.94%.这意味着,约1/5的房屋存有隐患。刑法修订时增加关于建筑工程事故犯罪的规定,对于依法惩处这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治理建筑市场的人祸具有重要意义。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压缩工程造价或增加建房的层数,从而降低工程质量; 二是提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强迫施工单位使用,从而造成工程质量下降。建筑设计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是不按质量标准进行设计。建筑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二是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三是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上述违规行为,是造成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 违反国家规定与严重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严重后果是由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引起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没有因果联系,则不构成本罪。 但是,并不是任何违反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引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才构成犯罪。所谓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因工程质量下降导致建筑工程坍塌,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条件。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和有关规定,所谓重大伤亡事故,一般是指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所谓严重后果,既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也包括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一般掌握在五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虽不足上述规定的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也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ref>[https://www.sohu.com/a/376272773_120176356 建筑工程是什么?包括了哪些工程项目?],搜狐,2020-02-27 </ref>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所谓建设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或者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具有工程建设者的资格,能支付工程价款的其他单位。设计单位,是指专门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其他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其中包括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对建筑工程专门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质量、安全的单位。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国家规定,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会发生某种严重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视频== ===<center>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 工程典型事故案例警示</center> <center>{{#iDisplay:b3104zz1619|560|390|qq}}</center> <center>建筑工程事故案例分析及经验教训</center> <center>{{#iDisplay:y0854t7mny5|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580 法律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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