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搜尋
檢視 德国刑法分论 的原始碼
←
德国刑法分论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s://www.kfzimg.com/sw/kfz-cos/kfzimg/ceddeeef/0671b1400503751c_s.jpg width="260"></center> <small>[https://book.kongfz.com/181694/6422035843/ 来自 孔夫子网 的图片]</small> |} 《'''德国刑法分论'''》,副标题:侵犯财产价值的犯罪,作者:[德]约翰内斯·韦塞尔斯 托马斯·希伦坎普 扬·舒尔 著 赵冠男 译,ISBN:9787519780210,定价:128.00,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创建于1954年,是享誉业界的法律专业出版机构和法律信息提供商,创建至今出版图书逾2万种<ref>[https://www.maigoo.com/maigoo/6296cbs_index.html 中国十大出版社-出版社品牌排行榜],买购网</ref>,形成了以图书出版为主,期刊出版、音像出版、[[数字]]出版、法文化创意设计等多种业务并举的业务格局<ref>[http://www.lawpress.com.cn/index.php?c=article&m=about&column_id=45 公司简介],法律出版社</ref>。 ==内容简介== 财产犯罪是指侵犯他人财产或具体财产价值的犯罪。这一术语可从广义和狭义上予以使用,取决于财产损失的出现是否属于相关犯罪类别的刑事处罚条件(比如[[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背信罪),抑或只是构成要件行为通常的伴随结果,而非其必然后果。后者涉及财物犯罪,相较于狭义的财产犯罪,财物犯罪特点首先体现在,其(比如盗窃罪和毁损财物罪)亦将经济上无价值之物纳入保护范围(例如偷走情书、撕毁他人纪念照片等)。在本书第43版中,扬·舒尔(Jan Schuhr)对第1条、第24条以及第13条至第21条做出了修订。 ==目录==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总序 第43版序言 第21版序言 第1版序言 引 言 侵犯财产价值犯罪 Ⅰ.侵犯财物及具体财产价值之犯罪 Ⅱ.侵犯财产整体之犯罪 Ⅲ.法律修改 第一部分 侵犯财物犯罪 第一章 毁损财物和[[计算机]]犯罪 §1 具体犯罪 Ⅰ.一般的毁损财物罪 Ⅱ.毁坏建筑物和重要的生产设备 Ⅲ.毁损公共财物罪 Ⅳ.变更电磁记录罪和破坏计算机罪 第二章 盗窃和侵占 §2 盗窃罪之基本犯罪构成 Ⅰ.体系性概览 Ⅱ.盗窃对象 Ⅲ.取走 Ⅳ.盗窃罪之主观不法犯罪构成 Ⅴ.鉴定结构:盗窃罪,第242条 §3 盗窃罪之特别严重情形 Ⅰ.第243条之改革及示例方法之意义 Ⅱ.第243条第1款之具体示例 Ⅲ.第243条第2项之排除条款 Ⅳ.鉴定结构:盗窃罪之特别严重情形,第243条 §4 持有武器盗窃罪、侵入住宅盗窃罪和结伙盗窃罪 Ⅰ.持有[[武器]]盗窃罪 Ⅱ.侵入住宅盗窃罪 Ⅲ.结伙盗窃罪 Ⅳ.鉴定结构:加重盗窃罪,第244条 §5 侵占与侵吞 Ⅰ.基本的侵占罪 Ⅱ.侵吞型侵占罪 Ⅲ.多次占为己有和补充性条款 Ⅳ.鉴定结构:侵占罪,第246条 §6 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减轻情形 Ⅰ.住房和家庭盗窃 Ⅱ.价值低微物品的盗窃和侵占 Ⅲ.错误问题 第三章 抢 劫 §7 抢劫罪之基本犯罪构成 Ⅰ.抢劫罪之不法要件 Ⅱ.在继续作用但并非为抢劫目的所创设的困境之下取走物品 Ⅲ.鉴定结构:抢劫罪,第249条 §8 抢劫罪之加重情形 Ⅰ.加重抢劫罪 Ⅱ.抢劫致死罪 第四章 与抢劫类似的特别犯罪 §9 抢劫型盗窃罪和抢劫式攻击机动车驾驶员罪 Ⅰ.抢劫型盗窃罪 Ⅱ.抢劫式攻击机动车驾驶员罪 第二部分 侵犯其他特定财产价值的犯罪 第五章 使用和消费僭越 §10 无权使用驾驶工具和质押物品及盗取电能 Ⅰ.无权使用驾驶工具罪 Ⅱ.无权使用质押物罪 Ⅲ.盗取电能罪 第六章 侵犯先占权利 §11 非法狩猎和非法捕鱼 Ⅰ.非法狩猎罪 Ⅱ.非法捕鱼罪 Ⅲ.鉴定结构:非法狩猎罪,第292条 第七章 妨害和危害债权人权利 §12 取走质押物和妨害强制执行 Ⅰ.取走质押物罪 Ⅱ.妨害强制执行罪 第三部分 侵犯整体财产的犯罪 第八章 诈骗罪和诈骗相关的犯罪 §13 诈骗罪 Ⅰ.诈骗罪的保护法益和犯罪构成构造 Ⅱ.第263条的客观犯罪构成 Ⅲ.主观犯罪构成 Ⅳ.示例规定和加重构成 Ⅴ.确保诈骗和可追诉性 Ⅵ.鉴定结构:诈骗罪,第263条 §14 计算机诈骗罪 Ⅰ.规范的目的、法益和归类 Ⅱ.犯罪构成 Ⅲ.鉴定结构:计算机诈骗罪,第263a条 §15 诈骗与盗窃之界分 Ⅰ.物品诈骗与诡计盗窃 Ⅱ.间接正犯形式的盗窃与所谓的三角诈骗 §16 滥用保险罪、捏造保险事故和骗取给付罪 Ⅰ.滥用保险罪 Ⅱ.捏造保险事故 Ⅲ.骗取给付罪 §17 补贴诈骗罪、金融商品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投标诈骗罪 Ⅰ.补贴诈骗罪 Ⅱ.金融商品诈骗罪 Ⅲ.贷款诈骗罪 Ⅳ.投标诈骗罪 第九章 敲诈勒索罪、抢劫型敲诈勒索罪和勒索型绑架罪 §18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型敲诈勒索罪 Ⅰ.敲诈勒索罪 Ⅱ.抢劫型敲诈勒索罪 §19 勒索型绑架罪 Ⅰ.犯罪构成结构和保护法益 Ⅱ.犯罪构成 Ⅲ.鉴定结构:勒索型绑架罪,第239a条 第十章 背信罪及类似犯罪 §20 背信罪 Ⅰ.第266条概览 Ⅱ.滥用型犯罪构成 Ⅲ.背信之犯罪构成 Ⅳ.鉴定结构:背信罪,第266条 §21 背信罪之类似犯罪 Ⅰ.抑留和侵吞工资罪 Ⅱ.滥用支票卡和信用卡罪 第十一章 包庇罪、窝赃罪和洗钱罪 §22 包庇罪 Ⅰ.保护法益和罪名归类 Ⅱ.犯罪构成 Ⅲ.自我包庇以及上游犯罪参与者之包庇 Ⅳ.可追诉性 Ⅴ.鉴定结构:包庇罪,第257条 §23 窝赃罪 Ⅰ.窝赃罪之保护法益和实质 Ⅱ.窝赃罪之对象和上游犯罪 Ⅲ.窝赃行为 Ⅳ.主观构成 Ⅴ.既遂与未遂 Ⅵ.参与上游犯罪和窝赃罪 Ⅶ.可追诉性和刑罚加重 Ⅷ.鉴定结构:窝赃罪,第259条 §24 洗钱罪和隐藏不法获取的财产价值 Ⅰ.产生、目的和法益 Ⅱ.犯罪构成 Ⅲ.鉴定结构:洗钱罪,第261条 缩略语 文献目录 祝寿和纪念文集目录 内容索引 作者和译者简介 ==参考文献== [[Category:040 類書總論;百科全書總論]]
返回「
德国刑法分论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