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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徒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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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center><img src=http://p8.itc.cn/q_70/images03/20201010/353a1b01fb7c467283a50a16f3349f7c.jpe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sohu.com/a/423746017_803663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 '''无锡市徒步协会'''(无锡运动网徒步协会),是一个[[登山]]徒步爱好者自愿结成[[社会组织]]。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无锡市徒步运动协会 第二条 无锡市徒步运动协会(以下简称本会)的性质:由登山徒步爱好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地方性、行业性的[[社会组织]]<ref>[https://www.sohu.com/a/479687521_100145635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 ,搜狐,2021-07-26</ref>。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实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团结登山徒步运动爱好者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徒步活动和竞赛,为普及无锡市的全民健身运动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市民政局和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无锡市]]。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 研究制定本运动[[项目]]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会员合理的计划运动; (二) 协助市体育局和有关单位宣传全民[[健身]],大力宣传我市徒步运动<ref>[https://www.sohu.com/a/130713769_640193 徒步运动讲究7个技巧,打开正确的徒步方式] ,搜狐,2017-03-28 </ref>的发展; (三) 在无锡市打造一个国际性的“环蠡湖”徒步赛事; (四) 开展地区交往和[[技术]]交流,加强省内外各个城市组织联系; (五) 定期组织群众性徒步活动和赛事;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户外[[运动]]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 自愿并积极地支持本会工作的[[社会]]各界团体和个人。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视频== ===<center> 无锡市徒步协会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无锡古运河千人趣味徒步活动</center> <center>{{#iDisplay:n01706e2hcu|560|390|qq}}</center> <center>2019无锡环太湖万人徒步大会</center> <center>{{#iDisplay:t0871617ao1|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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