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搜尋
檢視 空印案 的原始碼
←
空印案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File:空印案.jpeg|有框|右|<big>空印案</big>[http://www.dengdachu.com/zb_users/upload/2020/07/20200701164757159359327736086.jpg 原图链接][http://www.dengdachu.com/?id=4996 来自 中华五千年 的图片]]] '''空印案'''是发生在[[明代]]洪武年间,因空白盖印公务文书而引发的案件。此案在当时受到[[明太祖]][[朱元璋]]相当程度的重视,并因此诛杀数百名相关[[官员]]。 ==起因== 明朝时每年地方都需派人至户部报告财政收支账目,所有账目必须和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方能结算。若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就必须驳回重新造册,且须再盖上原地方机关大印才算完成。因当时[[交通]]并不发达,往来路途遥远,如果需要发回重造势必耽误相当多的[[时间]],所以前往户部审核的官员都备有事先盖过印信的空白书册以备使用。这原本是从元朝既有的习惯性做法,也从未被明令禁止过<ref>[https://www.sohu.com/a/412233769_120672390?_trans_=000014_bdss_dkgyxqsP3p:CP= 洪武四大案:浅谈“空印案” ],搜狐,2020-08-09 </ref>。 《剑桥中国明代史》解释,钱粮在[[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所以从运送一直到户部接收时的[[数字]]一定不会相符,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员们无法事先预知,只有到了户部将要申报之时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所以派京官员都习惯用空印文书在京城才填写实际的数目。明太祖朱元璋获知此事后大为震怒,认为这是官员相互勾结的欺君重罪,因而下令处罚所有相关官员。 ==发生时间的歧异与解释== 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有几个不同说法,一说为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一说为[[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 《明史·刑法志》里记载洪武十八年[[郭桓案]]<ref>[https://www.sohu.com/a/402515066_100028727 历史故事——明初第一贪腐郭桓案 ],搜狐,2020-06-21</ref>后追述一句“先是十五年空印事发。”又载户部核查的名目是“钱粮、军需诸事”。所以空印案发生于洪武十五年的说法可能是来自于《明史·刑法志》的记载。 《明史》卷九十四《刑法志》,卷一百三十九《郑士利传》传中记载“时帝方盛怒……丞相御史莫敢谏。士利叹曰:“上不知,以空印为大罪。诚得人言之,上圣明,宁有不悟。……会星变求言。士利曰‘可矣’。”同卷《叶伯巨传》记述“洪武九年星变,诏求直言。”叶伯巨在此时上疏,批评朱元璋“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速”。《国榷》中记载这次星变的时间,是在洪武九年闰九月初,由此可推算[[郑士利]]上疏是在洪武九年。[[方孝孺]]也在《叶郑传》明确记载:“洪武九年,天下考校钱谷策书,空印事起。” 由于《[[明史]]》本身的记载前后并不相符,因此很难单就其记述来确认空印案发生的时间。 在方孝孺《先府君行状》里记载其父方克勤“终岁,将释归,会印章事起,吏又诬及。”因[[方克勤]]曾在洪武八年十月被下属程贡诬陷,发到江浦服刑。服刑将满一年即将释放之时却又发生了空印案,再度被牵连,于洪武九年十月二十四日去世(《先府君行状》)。因此将空印案发生的时间推定为洪武九年九月是较为恰当的。 又《叶郑传》文中技记述“[[丞相]]大夫皆知空印者无它罪,可恕,莫敢谏”,郑士利后来为此上疏,由丞相将上疏交御史大夫转达御前,由于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后,明太祖朱元璋已宣布废相,郑士利可将上疏交由[[宰相]]转达,由此可推断空印案不可能发生于洪武十三年之后,因当时已无宰相一职。 ==视频== ===<center> 空印案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百家讲坛:朱元璋是如何处理空印案的</center> <center>{{#iDisplay:q0724sztu7t|560|390|qq}}</center> <center>明朝的空印案</center> <center>{{#iDisplay:x0941kkaaip|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中國明清歷史事件]]
返回「
空印案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