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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街林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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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紫金街林宅.jpeg|320px|缩略图|右|<big>紫金街林宅</big>[http://1842.img.pp.sohu.com.cn/images/2012/3/20/19/3/e30133052_136f09cf294g215_b.jpg 原图链接][http://shiyiping.blog.sohu.com/205971312.html 来自 搜狐博客 的图片]]] '''紫金街林宅''',原名澹吾庐,是中国[[浙江省]][[宁波市]]的一座清代[[建筑]],位于海曙区紫金街30号,是清[[同治]]年间举人林钟嵩、林钟华兄弟住宅。林宅占地面积约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装饰以砖、石、木雕为特色,现存砖雕170余幅,竹、木雕50余幅<ref>[http://news.cnnb.com.cn/system/2013/05/09/007715293.shtml 清代民居庭院建筑代表作———林宅],中国宁波网,2013-5-9 </ref>,为浙东地区现存[[雕刻]]最为集中的民居建筑。2013年,林宅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 林宅所在的紫金街原有[[明朝|明末]]进士林时跃和林时对的宅院。清雍正年间,宅院被洪氏购入,以“金紫”名园,对园林进行了扩建。[[嘉庆]]年间,林廷鳌购入此园,作为其“近性楼”的别业,因林廷鳌别字澹吾,因而将别业命名为澹吾庐。孙辈林钟嵩、林钟华中举后,将此建筑再次翻修,并最终建成。至1958年,林宅均为林氏后人居住。 1958年,林宅被征用,南侧两进改为为仓桥卫生院,后改为南门[[医院]],其他部分建筑被作为医院宿舍和海曙区文化监察大队使用。[[文化大革命]]期间,宅内文物遭到毁坏,但建筑中的雕刻则得到了保护。2004年,医院搬出后,原医院部分由文化部门进行修缮,此后由一家[[文化]]企业承租经营。 ==建筑== 林宅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紫金街30号,背靠三支街,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近2000平方米。建筑主体中轴对称,由照壁、轿厅、前楼、中楼、后楼组成。轿厅和前、中、后楼建筑为硬山顶,面阔五间两弄,山墙为雀尾式五岳马头墙,左右为两层厢房。 建筑头门不在[[中轴线]]上,而位于南墙东侧,取“藏而不露”之意。门楼高6米,仿歇山顶,外侧刻有“庆云崇谒”字样,周围有浮雕“天女献花”、“岁寒三友”<ref>[https://www.jianshu.com/p/d7a7d8b704f4 《岁寒三友图》为什么是三友],简书,2018-05-11</ref>等图案。内侧刻有“春风及弟”字样,周围有“高中及第”、“庆贺入朝”等[[图案]]。进门为一天井,对门墙高4米,宽12米,上有“双凤朝阳”等三组砖雕,右侧有门洞往前偏室,上有长2.5米,高0.3米的“八骏图”浮雕。一天井左侧为木结构仪门,通过三重斗拱支撑深1.5米的出檐。门枋和门梁施雕,门袱有一对石狮。 进入仪门则为二天井,南侧有影壁高5米,上有八仙、和合二仙和二十四孝等雕刻。天井西侧则为原金紫园所在地,园名为兰亭,内有与天一阁园林相仿的“九狮一象”假山,同时有[[董其昌]]书、陈继儒题跋《[[兰亭序]]》石刻两方。今九狮已残,周边原有佛堂和长廊,亦已不存。二天井北为轿厅,明间穿堂,檐枋、雀替有[[花卉]]等纹饰雕刻,墀头有“仕女葬花”“松鼠偷桃”等砖雕,次间、稍间各有石制花窗。 轿厅北为三天井,面积300平方米,北侧为前楼,即整组建筑正房。前楼以北分别有中楼和后楼,三座楼屋与两侧厢房一起合围成四天井和五天井,木构件均施雕。四天井面积约100平方米,期间的两道花隔墙上部各刻有4米长的砖雕,其内容一说是“[[唐伯虎点秋香]]”,另一说则是“秋江诗撒行舟图”。 ==视频== ===<center>紫金街林宅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航拍浙江省宁波市,世界第三大港口城市</center> <center>{{#iDisplay:t0852a0dpxh|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790 文物考古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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