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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姐(张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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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鑫姐'''<br><img src="https://images.pexels.com/photos/5029929/pexels-photo-5029929.jpeg?auto=compress&cs=tinysrgb&dpr=1&w=500"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pexels.com/zh-cn/ 圖片來自免费素材图片网]</small> |} '''《鑫姐》'''是[[中国]]当代作家张贺霞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鑫姐=== 那天,我送儿子去老师家补课,很意外地,在[[吉祥小区]]门外,碰见了鑫姐。我们都很兴奋,我看着她,虽然岁月的沧桑在她的额上刻下了深深的印痕,但是,她风采依旧,甚至比之前开朗了许多,眉宇间流露出一份满足和自信,她亲热地拉着我的手说个不停,显得很激动。 鑫姐是我们村的乡亲姐姐,在这座陌生的城市,我们能够这样意外相遇,确实很惊喜。互相间寒暄了几句,因为怕误了儿子和老师约定的学习时间,我们互要了通讯方式,就匆匆别过。 晚上,鑫姐果然给我打来了电话,她告诉我,她小妹妹在[[开发区]]上班,她现在帮小妹妹看孩子。她早就离婚,两个孩子都是自己带大的。孩子们还算出息,都考上了[[大学]],大闺女已经毕业了,并且参加了工作,也在这座城市上班。儿子还在外地上学,她现在小妹那里住,打算给小妹看完孩子再找点别的事干。 我们互相聊了很多,也算他乡遇故知吧。尽管我们年龄相差四五岁,但是,在老家时我们一起还算聊得上来,我们曾经的交往也算密切。 鑫姐很早就结了婚,鑫姐夫叫吴稻,他的人也和他的名字一样“无道”。吴稻为了钱,什么事儿都干。听说他参与过贩卖孩子,他自己并不觉得这样做是犯法的勾当,反而觉得自己是在“做好事”,在帮助没有儿女的人家寻一个孩子,以延续香火,算是“积德”的事呢。 他穿街走巷,周围村子谁家没有孩子,谁家有捡孩子的意向,他都清楚。而那些人贩子和他也熟悉,他帮助人贩子找到买主,从中获利,有时,他干脆从人贩子手里买过孩子,再转手卖给需要孩子的人家。他这样买卖的孩子,从来不问出处。 鑫姐和吴稻是高中同学,两个人自由恋爱,很早就结了婚。 鑫姐人长得漂亮,弯眉凤眼,一笑俩酒窝,上学时很惹眼。鑫姐上学时是班上的积极分子,甚至毕业后参加队里的劳动,第一年就当上了民兵连长。 吴稻人长得高头马大,大眼阔嘴高鼻梁,虽然是一副看起来很英俊的容貌,但是,整体看这个人的形象,总觉得他是一副很“猥琐”样子,“猥琐”地让人反感。 吴稻能说会道,脸皮又厚,他追求鑫姐不择手段, 他们结婚后,开始两个人感情还好。那时,生产队还没有实行土地责任承包制,吴稻因为眼珠活,哄得队长高兴,队上只给他派轻松的活计,也算满工。可是,两年后队上实行责任承包制,土地都分给个人承包了,吴稻不善于农活,地里的一应活计都摊在鑫姐身上。鑫姐就有些埋怨,吴稻辩解,说是去城里厂子干活,帮他们跑业务,果然隔一段时间就给鑫姐拿回家一笔钱。吴稻这样挣钱,要比地里的收入高得多,鑫姐很满足,继续独自把地里的活都揽下来,任凭吴稻去城里跑业务,经常能一笔钱回来,他们家的日子要比周围的人好过许多。 但是,鑫姐终于知道了吴稻瞒着她在做[[蝇营狗苟]]的事。 有一次,鑫姐表示家里种地和别人搭着用一头牲口不方便,希望自己家独立买一头牛或者小毛驴。鑫姐手里已经攒够一笔钱了,等吴稻再开一些工资,就能买一头牲口了。 吴稻答应鑫姐,他认识人,可以买一头便宜的。 过了不久,吴稻果然牵回一头小毛驴。 事有凑巧,这头驴是吴稻偷的邻村的。那一天,邻村丢驴的人家不甘心丢了东西,他们四处寻找,偏就在地里看见正赶着[[毛驴]]犁地的鑫姐。人赃俱获,他们以为是鑫姐偷了他们的毛驴,对鑫姐一顿暴打和羞辱。 等人们赶来找吴稻询问是怎么回事时,事实面前,吴稻只得承认毛驴是他牵来的,不过,他并不承认偷窃,只说是那头毛驴自己在道上走失的,他看到没有人认领,就牵回家了。 因为丢毛驴的人家误打了鑫姐,最后这件事私了,毛驴人家牵回去,他们不告官,这边吴稻自己掏钱给鑫姐治伤。 到此时鑫姐才明白,吴稻原来根本没在厂子里上班跑业务,他一直在干小偷小摸的勾当啊! 鑫姐和吴稻离了婚,净身出户,搬回了娘家,可怜两个孩子,大的七岁,小的刚五岁,吴稻以孩子相要挟不和鑫姐离婚,鑫姐没办法,只得放弃两个孩子,独自回了娘家。 听说鑫姐回来以后精神出了点问题,用现在话讲,就是得了抑郁症。 我见过鑫姐,那一段,她憔悴得厉害,眼神直直的,情绪十分不好,我和她说话,她神情木木的,没有了以前的灵气。 为了从离婚的阴影走出来,鑫姐拜邻村的一个老中医学习扎针灸。之后,鑫姐在家里开了一个诊所。 不记得村里有人找鑫姐看病,更不记得有人找鑫姐扎针灸。不过,由于她诊所里的药还算齐全,村里人有个头疼脑热的小病,还是到她的诊所拿药,这样,鑫姐也算有了一个维持生计的营生。 我经常在上下班的路上碰见鑫姐,她背着一个棕色的药箱子,去邻村给别人看病。她神情依然有点呆滞,很忧郁的样子,我和她打招呼,她也只是微微一笑,是那种十分无奈的笑,并不和我多说话。 听邻村人讲,鑫姐扎针灸挺管事的,四村八乡的人就短不了有人找她看病。我不清楚鑫姐治病是否真的灵验。 后来我离开了老家,此后,再也没见过鑫姐。 听别人说,吴稻贼性不改,和鑫姐离婚后继续偷东西,终于被抓住判刑。在看守所他才交代,他曾经帮人卖过的孩子,实际上有两个是他自己偷的。这样[[数罪并罚]],该有好多年出不来了。 鑫姐的两个孩子,自然回归鑫姐抚养。 为了抚养两个孩子,鑫姐曾经给人家当过保姆,也做过保洁。而鑫姐在村子里办的诊所,后来由她的妹妹接管。 鑫姐有两个妹妹,自从她回娘家以后,尽管自己伤心,但是,仍然不忘督促妹妹们上学,她知道,如若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农村,唯有学习是一条出路。尤其是女孩子,只有学会了知识,才能真正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是啊,她离婚回家,父母处并没有她的耕地,婆家的耕地她也带不过来,拿什么养活自己呢?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学会了扎针灸,开办了诊所。但是,凭她半路出家的本领,确实很难养活自己。因此,她极力督促妹妹报考卫校,妹妹毕业后加入了她的诊所,打针输液,看病的人多了起来。可惜仍然没有人相信她的针灸,姐妹俩一起合作了几年之后,妹妹结婚,她正式退出诊所。 这时候,两个孩子也回到了她的身边。 孩子们回来鑫姐自然高兴,可是,拿什么养活他们呢? 多亏邻村长期让鑫姐扎针灸的一个老太太,她知道了鑫姐的难处,就介绍她去城里自己亲戚家做保姆,侍候一个得[[脑血栓]]后遗症的卧床老太太。 那些年服务行业还没有规范,不知为什么,人们总是觉得给人家当保姆是很丢脸的事。 鑫姐早出晚归,一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其实,她更怕碰见村里的人。村里人也知道她在给人当保姆,但是,大家顾及着她的面子,并没有人拆穿她。 两年以后,那老太太去世了,主家为了感谢她的尽心尽力,为她在商店找了一个干保洁的工作。 穿上正规商场的制服,虽然是做保洁工作,鑫姐也觉得提气了不少,听说,那两年她开朗了许多,人前背后,不再发呆发愣。 十多年后在我工作的这个城市遇到鑫姐,我真的很高兴。 没想到鑫姐变化这么大,她自信满满,甚至踌躇满志,她告诉我:“闺女在这里有了自己的工作,我也想在这座城市扎根,将来再把儿子弄过来。” 当然,现在的[[家政]]行业已经是一个时髦的行业,挣钱也多,但是,她表示并不想再给人家做普通的保姆,她和我透露,“我给小妹看孩子时,中午时间,我还要帮助小妹的邻居接送孩子,给那孩子管一顿饭,他们要给我几百元钱的。我想,如果我找一间房子,专门帮助中午不能回家的职工接送孩子,这是不是一个赚钱的机会呢?” 果然是鑫姐,总能给自己找到绝境下的出路。 是啊,我在学校工作,有些双职工的孩子中午没处吃饭,家长很是为难,有许多把家里的老人接过来看孩子,但是家里老人离不开的职工就为难了,只好让孩子打[[游击]]。 如果把这样事做好了,这倒真的是一个商机呢! 过了些年,学校附近的午托班果然开始兴旺起来。我有时想起鑫姐,其实,办午托她有超前的想法,不知她最后办了没有。 几年以后,我再见到鑫姐,我几乎认不出她来了。 她穿着得体的衣裙,微棕色的头发烫着好看的发卷,一双弯眉重新纹过,那双好看的凤眼更是流光溢彩。她简直恢复了做姑娘时候的风采,只是比那时多了许多成熟的[[韵味]]。她告诉我,她在凤凰城附近的学校办了几个连锁的午托班,她现在自己做老板呢! 另外她又告诉我,她已经在凤凰城买了两套房子。凤凰城附近的[[校长]]和老师对她特别好,人亲近,她每天组织自己午托班的老师帮学校维持完放学秩序,然后把孩子们接走,校长还经常表扬她维护了学生的校外安全呢! 我高兴地看着鑫姐,愉快地想,此时此刻,她是否找回了真正的自己呢! <ref>[http://www.360doc.com/userhome/71096453 个人图书馆网]</ref> ==作者简介== 张贺霞,喜欢读书写字,有文字发表于报刊和网落。 ==参考资料== {{Reflist}} [[Category:820 中国文學總論]] [[Category:825 中國散文論;語體文論;新文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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