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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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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长春市旅游局.jpeg|有框|右|<big>旅游局LOGO</big>[https://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80913/ff91e8087a894a9fa5bd3ad970aab49d.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253677649_100027390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长春市旅游局''',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长春市旅游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ref>[http://www.changchun.gov.cn/zjzc/ljzc/zrzy/201907/t20190731_1954878.html 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0-05-20</ref>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该局成立于2009年。 长春市旅游局是[[长春市]]旅游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行使[[行业]]审批、景区景点规划开发、导游员管理等行政职能;同时为广大游客提供旅游业务咨询、投诉等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 市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32名,机关工勤人员数量3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 <ref>[https://news.sina.cn/2016-11-06/detail-ifxxnffr6875385.d.html 政府官员级别是这样定的 ],新浪,2016-11-06</ref>。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旅游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组织重大推广活动;代表市政府签订[[国际旅游]]协定。 (三)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活动;协调全市大型展会活动的旅游接待、服务工作。 (四)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项目]]等[[旅游产品]]的规划、开发和建设,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五)贯彻旅游行业各类标准,指导旅游区(点)、[[星级饭店]]、[[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旅游车船、特种旅游项目设施和服务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六)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出国旅游和赴港澳台地区旅游相关政策;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的责任,负责受理旅游投诉,查处旅游违法案件,维护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旅游应急预案,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导游员]]管理,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center> 长春市旅游局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长春市旅游局宣传片</center> <center>{{#iDisplay:i0525hkvie5|560|390|qq}}</center> <center>《长春旅游宣传片》</center> <center>{{#iDisplay:e0886hkwls3|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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