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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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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阆中市图书馆.jpeg|有框|右|<big></big>[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710/c1127e67d7e14d1f9fe51eda2986ffd8.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325888638_785122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阆中市图书馆'''始建于1956年7月,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太平寺街30号,占地面积1599平方米,馆舍总面积2387平方米,是四川省19个县级馆,也是川北较大的县级图书馆,1991年阆中拆县建市,阆中县图书馆改名为阆中市图书馆。馆内藏书16万册,其中[[古籍]]线装书2.3万册,有《四部备要》、《四部丛书》等善本3217册,《古今图书集成》、《万有文库》、《[[四库全书]]》<ref>[https://www.sohu.com/a/148616059_562249 《四库全书》的前世与今生],搜狐,2017-06-13</ref>等大型丛书,收集古代地方文献4千多册。 ==基本介绍== 阆中市图书馆建于1956年8月,是[[四川省]]较早建立的县级馆之一。占地面积1599平方米,馆舍总面积2387平方米。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机构规格为副科,编制数13人。内设[[办公室]]、典藏部、流通部、信息网络部4个部室,设置管理岗位2人,专业技术岗位10人,工勤技能岗位1人。 其主要[[工作]]职责:一是系统保存文献信息资源,传承文化;二是传递信息、[[传播]]知识;三是提供公民终身学习环境;四是促进科学研究和公众阅读。 市图书馆的定位是以特色数字资源建设为基础,融合传统图书馆功能的城市多功能中型图书馆。采用开放灵活的藏、借、阅、查、展、讲一体的新型服务模式,除《四库全书》等[[特殊]]文献外,藏书全部对读者开放。现有阅览坐席200个。设有特藏文献查询、业务辅导、[[文献]]信息查询、图书外借、报刊阅览、少儿服务、电子阅览、知识讲座、政府信息公开阅览、特殊人群阅览等免费服务窗口,每周开放时间56小时以上,经常组织举办讲座、培训、展览、学术交流<ref>[https://www.sohu.com/a/298032164_100191228 未来的学术交流的方式] ,搜狐,2019-02-27</ref>、读者座谈等活动。 开展阵地服务外,阆中市图书馆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社区书屋工程建设和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目前已完成全市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社区书屋建设和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正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 ==馆藏实力== 馆藏图书总量16.8万册(件),其中中文平装新旧图书135000册(件),古籍和民国线装书8300册,报刊13000册,视听文献420件(套)。《保宁府志》、《四川通志》、《四库全书》、《古今图书集成》、《[[四部丛刊]]》、《[[四部备要]]》等为馆藏珍品。配备计算机45台,其中读者终端计算机33台,光纤专线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10M。自动化管理系统使用四川省公共图书馆集群化管理系统,文献的编目、典藏、流通、检索等业务环节均实现自动化管理。自全国第二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为二级馆以来,已连续四次评为二级馆。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1、进入外借处、阅览室(区)须持阆中市图书馆读者证。 2、请注意[[仪表]],勿穿背心、拖鞋入馆。 3、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等进入阅览室(读者自修室除外)。 4、严禁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宠物]]、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入馆。 5、请保持馆区[[安静]],入馆请将手机置于震动状态。 6、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设施[[设备]],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7、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随地吐痰、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8、请自觉遵守阆中市[[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办证指南=== 借阅证的办理 办理对象及手续: 1、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学生读者凭户口簿及学生证),愿遵守我馆借阅服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填写申请表,交纳相应押金即可办理读者卡。 2、进入我馆各借阅室均须出示读者卡。 3、读者卡实行年度审验制度,连续两年不审验,读者卡作废,押金冲销,上交国库。 4、读者卡丢失,请速到办卡处办理挂失,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读者自负。办理挂失后,若找到原卡,请带身份证到办卡处声明解除挂失。挂失后可补办新卡,原卡同时作废。办理补卡手续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押金收据并交所借图书的赔款, 读者卡损坏要更换新卡,需交回旧卡,补交成本费5元。 5、读者凭身份证、押金收据可退卡,退卡时必须归还所借[[文献]],押金退还读者,卡由本馆收回。若需代退读者卡,请一并出示代退者身份证。 6、请妥善保存押金收据,[[遗失]]不补。无押金收据一律不退押金。 读者办卡[[时间]]:9:30——11:30、15:00——17:30。 ===书刊外借规则=== 本馆提供中外文[[图书]]、过刊等的外借服务,读者凭各类借阅证借阅。 一、外借册数与借期 持借书卡的[[读者]]一次可图书或过刊3册。 中外文[[图书]]的借期为45天,过刊的借期为45天。在未过期的情况下,图书可续借一次。如书刊逾期归还,每册每天收取0.2元的逾期使用费,该费用每册每次最多不超过50元。 二、图书续借 在外借图书到期前,如该书未被预约,则读者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期限30天,即从续借之日期,延长30天的借期。图书无法续借的原因有:读者证过期、读者有欠款未结清、读者有超期书未归回、该图书被它人预约等。 三、图书预约外借 图书预约外借是指当您需要的图书被别人借走,而您非常[[希望]]借这本书时,办理预约外借该书的手续。目前,本馆仅有外借室的书刊可以预约外借。读者所办理的借阅证,拥有预约功能。 读者可在本馆外借处或登录本馆网站办理预约。只有当图书已被借出时,才能预约。如果一本书被多人预约,则以预约[[时间]]的先后为序。如果所预约的图书未能在预约时间范围内还回,则该预约自动失效。预约的图书还回后,请读者经常在网站上查看预约图书的归还情况,预约者须在7日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 四、其它注意事项 请读者爱护书刊,办理外借手续时,请检查书刊是否有掉页、涂画、批注、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如归还时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将视为当期读者的污损[[行为]]所造成,并按《阆中市图书馆借阅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借阅违规处理办法 本馆所藏书刊资料均为供[[社会]]使用的国家财产,为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和读者的[[利益]],读者在借阅过程中应倍加爱护。如有遗失、污损、撕剪等,必须赔偿。 一、遗失 1.遗失本馆图书、[[期刊]]、报纸者应立即向外借处声明并积极寻找,读者可以用完全相同版本的书刊(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抵赔,并另加3元图书分编加工费。 2.不能赔偿完全相同版本的书刊(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报纸时,则按以下[[标准]]赔偿: (1)国内建国后至80年代以前[[出版]]的图书,按书刊原价的10倍赔偿。 (2)国内80年代(含1980年)出版的图书,按图书原价的5倍赔偿。 (3)国内90年代(含1990年)出版的图书,按图书原价的4倍赔偿。 (4)国内2000年以后(含2000年)出版的图书,按图书原价的3倍赔偿。 (5)国内当年出版的[[期刊]],按书刊原价的5倍赔偿。 (6)国内出版的过期期刊,按书刊原价的10倍赔偿。 (7)国内出版的过期[[报纸]],按报纸原价的10倍赔偿。 (8)港台出版的书刊,按书刊原价的3倍赔偿。 (9)进口原版的外文图书,按书刊原价的5倍赔偿。 (10)进口原版的外文期刊,按书刊原价的10倍赔偿。 (11)成套多卷册,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但是,读者按全套[[价格]]赔偿后,不能索取其它尚未遗失的卷册。 (12)未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并按上述标准进行赔偿。 (13)国内建国前出版的书、刊、报,按行内[[专家]]估价的10倍赔偿。 二、污损 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书刊者等,视情节轻重赔偿10-30元。对图书污损严重影响阅[[读者]],按书刊资料遗失办法赔偿。 对批划、涂改、污损善本文献者,按[[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建筑布局 一楼:综合阅览室、外借处、少儿阅览室 二楼: 基藏书库 三楼: [[电子]]阅览室、[[报告]]厅 四楼: 报库 五楼: 特藏书库。 ==视频== ===<center> 阆中市图书馆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阆中市图书馆招募志愿者</center> <center>{{#iDisplay:q0828rghstd|560|390|qq}}</center> <center>国内首座新概念众筹图书馆在阆中开馆</center> <center>{{#iDisplay:l00217p2b6n|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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