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搜尋
檢視 陈新甲 的原始碼
←
陈新甲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陈新甲</big>''' |- |<center><img src=https://inews.gtimg.com/newsapp_bt/0/14525242979/1000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new.qq.com/rain/a/20220216A058PJ00 来自 网络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big>''' |- | align= light| 本名: 陈新甲 所处时代: 明末 出生地: 四川省重庆府长寿县 主要成就: 主和失误被杀 |} '''陈新甲'''(?-1642),[[四川]]省[[重庆]]府长寿县人(今重庆市长寿区)。万历三十六年举人,授定州知州。[[崇祯]]元年(1628),入为刑部员外郎,进郎中,迁宁前兵备佥事。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十一年,受[[杨嗣昌]]推荐,擢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宣大,协御清兵。十三年,进兵部尚书,从而成为是从明弘治年间(1488-1505)工部尚书贾俊以后,以举人身份做到尚书(正二品)要职的第一人。后于崇祯十五年松锦之战中因指挥失误而大败。在内外交困之下崇祯帝密使他与清兵图和议,旋因家童无意间泄露消息,舆论大哗,被杀。其人在边疆多年,有才干,有魄力,习边事,可为文人统帅之典范。然不能持廉,才亦不可大用,终屡误国事,贻后世以骂名。<ref>[https://new.qq.com/rain/a/20220216A058PJ00 明朝最后一位皇帝有机会与皇太极议和,为何最终拒绝了呢?]腾讯网</ref> == 人物生平 == '''早年经历''' 陈新甲(?-1642),四川省重庆府长寿县人(今重庆市长寿区),万历(或确说为三十六年)举人,任定州(今河北定州)知州。 崇祯元年(1628)入朝为刑部员外郎,进刑部郎中,迁宁前道兵备佥事。宁前道,大致包括[[锦州]]、松山、杏山、右屯及[[大凌河]]、小凌河,是[[山海关]]外的重地,陈新甲在这里凭着自己的才干出了名。 崇祯四年(1631),大凌河新城被包围,援师云集,出战、修城等事全靠他处理。城被攻陷后,新甲被罢了官。辽东巡抚方一藻爱惜他的才干,上书请朝廷留用他,朝廷没有答复。监军宦官马云程也上书帮忙求情,朝廷才答应留用。陈新甲说:"我受到戴罪任职的恩典是因为监军宦官的奏疏才得以批复,我心里自觉羞辱,清议也会随着而来批评我。我不敢接受这个恩典。"朝廷不许他推辞。不久,陈新甲又升任副使,仍在宁远(今辽宁兴城)任职。 崇祯七年(1634)九月擢右佥都御史,接替焦源清巡抚宣府。因为军备长期松弛,新甲上任后亲自到边防墙堡去视察,走过前人足迹没到过的地方,全面掌握了兵马伤亡、城堡倒塌及弓箭等[[兵器]]的损坏情况。然后几经上书向朝廷请求,对这些加以整顿,边防因此有了保障。杨嗣昌当时担任总督,跟陈新甲一起共事,由此了解到他的才干。崇祯九年(1636)五月,陈新甲母亲去世,他辞职回家守丧。 '''总督宣大''' 崇祯十一年(1638),宣大总督卢象升父亲去世,辞职回家守丧。由于时任兵部尚书的杨嗣昌推荐,崇祯帝诏令陈新甲回京任职,擢升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宣大,协御清兵。不久,卢象升阵亡,孙传庭代领他的部队。陈新甲与孙传庭相互支持,但最终不敢出战。 崇祯十二年(1639)春,京郊解严,顺天巡按刘呈瑞弹劾陈新甲逗留不前,干扰作战的罪过。陈新甲一一列举自己的功绩,并且说刘呈瑞是挟私仇图报复。崇祯帝没有追查这些。陈新甲开赴部队驻地后,上书建议改编队伍、严加侦探、强化训练、整顿马政、演习火器、查禁贪占等事务,朝廷批准。他部下的士兵有一天夜里发生了哗变,陈新甲上书请罪,崇祯帝也不追究。给事中戴明说曾经弹劾陈新甲,崇祯帝用随便评论重臣的名义,扣发了戴明说的官俸。 '''升任尚书''' 崇祯十三年(1640),接替傅宗龙担任兵部尚书。自弘治初年贾俊以后,举人没有做过尚书的。当时军事危急,大臣们都不愿当兵部尚书,所以陈新甲当上了。陈新甲为人有魄力,起用[[傅宗龙]]、[[孙传庭]]等人。朝见过后,陈新甲递上保卫邦国的十条办法,其中大多是廷臣曾经说到过的。只是他讲到天寿山后边应当设置总兵,徐州也应设一重镇,开通两京咽喉,向南保护[[皇陵]],中间防守漕运,崇祯帝都采纳了。陈新甲又讲了兵部事务的四个要点及军事方面存在的四种失误,崇祯帝就命令他加以整顿。 崇祯十四年(1641)三月,[[李自成]]打下[[洛阳]]、[[襄阳]]。福王和襄王两位藩王遇害,陈新甲贬官三级,继续任职。按照原先的规定,府、州、县城郭失守的,长吏要判处死刑。宛平知县陈景建议说:"村镇被焚掠三处的,长吏也应当判处充军"。陈新甲同意他的意见,上书说:"各级官员能兼顾城乡的,就给以记功;如果四面的郊区受到攻打,与贻误军机同罪。"崇祯听从了他的意见。不过当时中原各地都是强盗,他的办法并不能完全执行下去。杨嗣昌死在军队里,陈新甲推荐丁启睿过去接任,议论的大臣都埋怨他用错了人。不过傅宗龙、孙传庭当时都因为一点小罪被关在监狱里,陈新甲在召对时称赞他们的才干,退出来后又上书极力推荐。他们两个得到重新任用,都是靠陈新甲出的力。不久由于边境上秋防的战功,新甲恢复了贬下的三级。 '''大败松锦''' 崇祯十五年(1642),[[松锦之战]]爆发,当时锦州被围困很多天,外边的援兵断绝。有士兵从锦州逃出来,传祖大寿的话,请大部队用车营逼过去,但不要轻易开战。总督洪承畴召集了几万部队过去增援,也没敢决战。一开始[[洪承畴]]和崇祯帝都认为应该持重缓进,承畴以兵分力弱,意主持重以待。帝以为然,但陈新甲主张速战速决,坚持要求分四道夹攻,遣张若麒游说,同时亲自写信激洪承畴出兵。结果大败,明军被围歼,洪承畴被俘虏,后终于降清,三月,松山、锦州相继失守,言官皆弹劾新甲、张若麒之失误,陈新甲乞罢不许。 陈新甲很有才干,晓习边事,但是不能以廉洁自持,所使用的都是他欠了人情债的军官。他和宫廷中的宦官深相结交,引以为援,其中与司礼王德化尤其亲近,所以言官批评他都不能使皇上入耳。是时,李自成入河南,开封屡被围,他郡县失亡相踵,总督傅宗龙、汪乔年出关讨农民军,先后毙命。言官劾新甲者,章至数十。新甲请罪章亦十余上,崇祯帝总是慰留他。 '''泄密被杀''' 早先,陈新甲因为南北交困,派遣使者来与大清议和,背地里告诉过傅宗龙。宗龙离开京师时,把这事告诉了大学士谢升。谢升后来看到疆事大坏,就把宗龙的话讲给了崇祯。崇祯帝召陈新甲过来质问,陈新甲叩头谢罪。谢升进言道:"那边如果肯议和,和也可以。"崇祯帝默然不语。不久指示陈新甲秘密进行这件事,朝廷里边人们都不知道。后来言官有一回去拜见谢升,谢升说:"皇上的意思是主张议和的,希望你们不要多话。"言官一听大为吃惊,纷纷上书弹劾谢升,谢升于是被罢官而去。崇祯帝在把议和一事交给陈新甲以后,和他手诏往返过几十次,都告诫他不要泄漏出去。朝廷里人们渐渐知道了,所以屡屡上书争议,但是他们都没有掌握到证据。 崇祯帝密使他与清兵图和议,一日,兵部职方马绍愉从边关发回议和条件的密函,陈新甲置于案上,其家童误以为是塘报,交给各省驻京办事处传抄,事起泄露,群臣哗然,给事中方士亮首先举报他,崇祯帝恼火极了,把奏疏压在宫中不发下。过后,颁发一道严厉的[[圣旨]],严厉批评新甲,要他自我解释。陈新甲不引罪自责,反自诩其功。崇祯更加愤怒。给事中马嘉植又弹劾新甲。 崇祯十五年(1642)七月二十九日将陈新甲下狱,新甲从狱中上书乞宥,崇祯不许。新甲只得贿赂高层,给事中廖国遴、杨枝起等多方营救,刑部侍郎徐石麒据不答应,大学士周延儒、陈演亦大力援救,并且说:"按照国法,敌兵不打到城下来,不应当杀掉[[兵部尚书]]。"崇祯说:"别的不说,使我的七位亲王遇害、受辱,不比敌兵打到城下更严重吗?"。刑部侍郎徐石麒曰:"人臣无境外交。未有身在朝廷,不告君父而专擅便宜者。新甲私款辱国,当失陷城寨律,斩。"九月二十二日斩于市。陈新甲既死,明朝丧失最后一次议和的机会。 陈新甲受到过杨嗣昌的引用,他们的才能、心术相似。在兵部期间,军书往来频繁,陈新甲马上可以裁答,从不拖延。崇祯帝起初很信任他,后来特别讨厌他泄漏机密,并且暴露了主上的缺点,因此毫不迟疑地杀掉了他。此后给事中沈迅极力抨击陈新甲的过失,崇祯帝说:"假使你是新甲,恐怕还不如他。"沈迅惭愧地退了出来。 == 人物评价 == 新甲雅有才,晓边事,然不能持廉,所用多债帅。深结中贵为援,与司礼王德化尤昵,故言路攻之不能入。当是时,闯贼蹂躏河南,开封屡被围,他郡县失亡相踵,总督傅宗龙、汪乔年出关讨贼,先后陷殁,贼势愈张。--(清)张廷玉等《明史》 新甲为杨嗣昌引用,其才品心术相似,军书旁午,裁答无滞。旁初甚倚之,晚特恶其泄机事,且彰主过,故杀之不疑。厥后给事中沈迅力诋其失,帝曰:"令尔作新甲,恐更不如。"迅惭而退。--(清)[[张廷玉]]等《明史》 == 参考来源 == [[Category:中國古代人物]]
返回「
陈新甲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