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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奏曹.jpg|缩略图|[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8403965457590378&wfr=spider&for=pc 来自苏菲的历史课]]] '''集曹'''官署名。魏、晋时代,丞相府和三公府的下属机构。 魏丞相府集曹,置掾一人主之,秩比三百石;下有属员一人,秩二百石,[[第七品]].职掌未详。(《[[中国历代官称辞典]]》) 三国时期废除相国官职以后,丞相的职责,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协助皇帝管理一切军国大事,即所谓的“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他负责管理军事大计或其他要务,并辅佐皇上处理国家大事。逢有机要事情皇帝召集公卿、二千石、博士共同在御前商议,避免专断。一般政务,则由丞相决定即可施行。皇帝有事,常向丞相咨询,丞相有时可封驳诏书,表示对皇帝命令持保留态度。丞相具体职权是:任用官吏,或是向皇帝荐举人才;对于地方官的有考课和黜陟、诛赏的权力;主管律、令及有关刑狱事务;地方上若有暴动等事,丞相派属官前往镇压;在军事或边防方面也承担一定的责任;全国的计籍和各种图籍等档案都归丞相府保存。西汉时御史大夫辅佐丞相,职掌大致相同,所以不少事务常由丞相、御史共同出面处置。 丞相之秩为万石,月俸之谷三百五十斛,钱六万。属官有长史二人,为丞相的助手。另有少史、征事等。又设西曹、东曹、[[奏曹]]、[[集曹]]、议曹等机构,分管官吏迁除、郡国事务、章奏谋议、征集租谷等事。汉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年),又置司直,专司刺举百官不法者,从而加强了丞相的监察职能。 <ref>[https://www.163.com/dy/article/GUR9CM570514BNHE.html 2022农历壬寅年(虎年) 《曹全碑》书法集字春联(附横批)]网易订阅</ref> == 参考资料 == {{Reflist}} [[Category:政府组织]] [[Category: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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