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搜尋
檢視 香港签证 的原始碼
←
香港签证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E6E8FA" align= center| '''<big>香港签证</big> ''' |- | [[File:香港签证.jpg|缩略图|居中|[http://pic8.nipic.com/20100621/2163148_003328533247_2.jpg 原图链接][http://www.nipic.com/show/3317755.html 图片来源于呢图网]]] |- | style="background: #C0C0C0" align= center| |- | align= light| 中文名称:香港签证 所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 签证是一国政府授权机关依照本国法律法规,为申请入、出或过境本国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可办理香港签证。 ==序言介绍== 一、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请[[根据]]访港目的如实、完整填写相应表格。 (二)照片——小2寸(48mm×33mm)近期、正面、[[彩色]]、免冠护照照片1张,请粘贴在申请表上。 (三)其他材料——签证官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时间 凡属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权限内审发的签证, (一)普通办理:第4个工作日取证。 (二)加急办理:第2或第3个工作日取证。 (三)特急办理:当日取证(上午12:00前提交申请,下午取件)。 凡属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签证申请,一般需时约1个月,无加急或特急办理。 三、签证费用及收费方式 (一)普通办理:每人30美元。 (二)加急办理:每人加收20美元。 (三)特急办理:每人加收30美元。 (四)凡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签证申请,除30美元签证费用外,在递交申请时还需先交20美元电讯联络费。 (五)接受现金支票(MoneyOrder、Cashier'sCheck)、公司[[支票]]、MasterCard或Visa卡,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支票。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Embassy或ChineseConsulateGeneral。 四、注意事项 (一)请如实、清楚、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签证审批的延误,甚至被拒绝签证。 (二)签证官员将依个案做出签证决定。 (三)上述信息如有变动,以[[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解释为准。 ==办理手续==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你所在的那一页); 4、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白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记得拿照相回执,建议在出入境拍照); 5、正规旅游公司开具的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你到旅游公司报名参加旅游团,旅游公司就会给你开出旅游发票;如果你户口所在的[[城市]]开通港澳自由行,则不需要此项)。 ==第三国护照== 一、美国公民持美国护照前往香港特区[[政府]]短期访问、旅游观光,可免办签证在港停留90天。但如属下列情况之一,仍需事先向中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或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申请签证: (一)拟在港停留超过90天。 (二)赴港受雇就业、定居、进行演出、举办展览。 (三)赴港就读,接受职业培训,或接受工业、商业训练。 二、第三国公民前往香港是否需要申请签证,以及如何申请签证,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了解详细情况和要求:http://www.info.gov.hk/immd/。 三、持“回美证”者前往香港旅游、探亲、商务考察、参加[[会议]],应申请香港签证。其中,中国籍者应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及进入许可。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可根据不同情况,为持“回美证”者审发一次、两次,或多次入出境有效的签证。其中,原为香港居民者,签证停留期不超过3个月,其他人员不超过1个月。持“回美证”前往香港[[学习]]、接受培训、工作定居者,可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大使馆、总领事馆申请签证。 ==护照旅行证者== 一、过境香港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点击查看样本),自海外过境香港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停留7天。目的地为[[中国]]内地或澳门者,可不出示联程机票。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点击查看样本),自内地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出示联程机票和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或合法居留证件(如“绿卡”、有效工作、学习签证等)后,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停留7天。 (二)如预计在香港停留超过7天,应事先申请进入许可。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可根据申请人情况签发3个月一次或两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30天的进入许可。对持有“绿卡”,并在海外居住不少于1年者,可申请两年多次有效进入许可。<ref>[https://wenda.so.com/q/1412281627728347?src=180&q=%E9%A6%99%E6%B8%AF%E7%AD%BE%E8%AF%81 到香港的签证] , 360搜索 2014.10.01 </ref> 二、访问香港 (一)对短期赴港[[中国]]公民,不论持何种护照,均需申请进入许可。 (二)下列人员,无论停留时间长短,均应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向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申请进入许可: 1、赴港受雇就业、进行演出、举办展览者; 2、赴港就读,接受职业[[培训]],或接受工业、商业训练者; 3、拟在港工作、定居者。 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了解详细[[情况]]和要求:http://www.info.gov.hk/immd/。 三、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者,过境香港或进入香港,均须[[办理]]进入许可。 == 相关视频 == <center> {{#iDisplay:h3114c43pvg|480|270|qq}} <center>澳大利亚对香港签证新政策解读</center> </center> == 参考资料 == [[Category:670 中國地方志總論]]
返回「
香港签证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