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搜尋
檢視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的原始碼
←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File: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jpeg|有框|右|<big></big>[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81018/72a9c45796e54fbbb7d6143f59fd9b41.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260328378_713281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ref>[http://www.hljorg.gov.cn/pages/gk.aspx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构成图 ],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f>。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省物价局的[[职责]]划入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三)将原省物价检查分局的职责划入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四)加强市场调节[[价格]]监管职责。 (五)加强市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监督管理职责。 (六)增加反价格[[垄断]]执法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省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拟订全省价格调控目标;负责全省价格宣传工作<ref>[http://www.fshadow.com/class-h-15397221.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华夏财讯网,2020-04-02</ref>。 (二)承担全省价格调控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全省价格监测体系;监测、预测、分析全省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发布价格[[信息]]和价格公告;根据市场价格动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措施和建议,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拟订地方性价格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制度草案;监督指导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拟订《黑龙江省定价目录》、《黑龙江省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制定省管[[商品]]价格和收费价格、作价原则和办法;制定本省行政区域内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差率控制、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等价格干预措施和应急预案,遏制价格[[突发事件]];制定省管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参与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发放、审验《收费许可证》。 (五)组织指导全省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实施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协调解决检查中跨区域的价格违法案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监督下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价格社会监督和公共服务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成本调查;承担对省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按规定负责全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价格鉴证师]]注册的初审工作;负责涉案物价格鉴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省物价系统业务培训工作。 (七)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本省与邻省之间、省级业务部门之间、市县之间、市县与部门之间的价格争议。 (八)承担反价格垄断执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负责有关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依法进行反价格垄断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center>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党风政风热线》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center> <center>{{#iDisplay:m0807tvj60l|560|390|qq}}</center> <center>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违法典型案例 </center> <center>{{#iDisplay:s0930kxfr81|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
返回「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