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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是中国古代官署之一。 ==职责==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类似现在的组织部、纪委等部门。吏部尚书还被称为天官。 ==历史== 东汉始置吏曹,改自尚书常侍曹,魏晋以后称吏部。隋、唐、五代,列为尚书省六部之首,长官称为吏部尚书。“吏”指文职官员,多是“官吏”齐称,相等于现代的文职公务员。 吏部下设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唐朝前期主持科举考试,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将主试权转礼部管辖。唐朝中期,尚书省职权为诸使职侵夺,本部对于官员的任免权力也日渐削弱。长官称吏部尚书,置吏部侍郎二人。一度曾改称司列、天官、文部,旋复旧。后代相沿不改。唯宋代使职盛行,吏部职务为审官院、东西铨所掌,吏部尚书亦不治本部事。 在孙中山的五权宪法中改为考试院,后来一部分权力又归入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 ==其他地区== 受中国文化影响,朝鲜半岛的高丽王朝也设有吏部,其首长为吏部尚书。至朝鲜王朝时期,改称吏曹,首长改称吏曹判书。越南古代亦设有吏部的机构。 ==朝鲜半岛== 高丽王朝的吏部属尚书省,设吏部尚书一名,次官为吏部侍郎。忠烈王时改制,与礼部合并为典理司,长官称判书。 朝鲜王朝时期,吏曹的本曹设置官员九名,分别为判书一名(正二品)、参判一名(从二品)、参议一名(正三品)、正郎三名(正五品)、铨郎三名(正六品)。吏曹之下设有文选司、考勋司、考功司。 ==日本== 受中国唐代文化影响,日本古代相应采取了二官八省制,设立式部省主管文官之人事、朝仪、学校等事务。758年至764年间改名为文部省,其后相沿至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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