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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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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親(in law;affinity)指基於婚姻關係而生之親屬型態,一方配偶與他方配偶之親屬間,因雙方締結婚姻後,成為相互具法律上親屬關係的情況。

  • 姻親,是指因婚姻關係而產生的親屬。即由於結婚使男女一方與對方親屬所形成的親屬關係,可分為以下三類:
    • (1)血親的配偶。如兒媳、女婿、兄嫂、弟媳、姐夫、妹夫、叔伯母、姑父、舅母、姨父、侄媳、侄女婿、甥媳、甥女婿等。
    • (2)配偶的血親。從丈夫方面看,是妻子的血親,如岳父母,妻子的兄弟姐妹等。從妻子方面看,是丈夫的血親,如公婆、丈夫的兄弟姐妹等。
    • (3)配偶血親的配偶。主要有連襟、妯娌等,主要指自己配偶的血親的夫或妻。

姻親該介入家族企業?

  • 反對將姻親引進自家企業的政策,可能是最好的,因為它設定明確的規則與期望。
    • 缺乏彈性的法律規定,也會把血親趕走。關於家族企業是否應該接納姻親,沒有一個一體適用的準則。
    • 應該清楚區分家族企業的姻親所有權與姻親受聘權,因為這些角色有非常不同的責任與職權。
    • 把姻親帶入家族企業,而情況處理不當,可能會同時傷害到家族與企業。把會議室帶進臥室,可能會很快成為婚姻裡的不利情況。
  • 根據我們自己對家族企業的經驗,禁止引進姻親加入企業的政策可能是最好的,因為它設定了明確的規則與期望。
    • 家族企業時常出現權力鬥爭,這項政策可以讓夫妻生活的一些層面,不會與其他家族成員糾纏在一起。
    • 還能防止那些因為生在這個家族而進入家族企業的人,與因為結婚而進入家族企業的人發生摩擦。清楚區隔婚姻生活與工作生活,可以把所有人的壓力降到最低。
  • 禁止姻親在家族企業工作的政策,也會降低離婚帶來的風險。**因為家族企業出現離婚可能導致嚴重的後果,影響到公司所有權、就業權和名聲,也可能讓企業經營出現重大分心事務。
  • 姻親若不能加入新家庭的事業,可能很難找到有意義的工作。**家族企業也可能錯失能幹且值得信任的人才,因為婚姻可以把條件優秀的人引進家族企業。
  • 當掌權的父親意外去世,而又沒有家族繼承人,於是公司垮了。如果「規則」是讓姻親能基於本身長處而進入公司,避免公司解散女婿非常有能力經營。
  • 隨著女兒們接替父親掌權,更多女性從小就接受栽培以積極投身家族事業,家族章程裡的其他政策,提供了一些必要的防護,讓企業與家族能夠興旺發展。
  • 妻子經營家族事業。女婿也加入這家公司,擱置重要的外界職涯機會,以協助這個家族事業。
  • 關於家族企業是否應該接納姻親,沒有一個一體適用的準則。**家族企業應清楚區分姻親所有權與姻親受聘權,因為這些角色有非常不同的責任與職權。[1]

複雜的姻親關係

  • 我國法律將親屬分為血親跟姻親,血親就是指在事實上具有血緣關係,像是父母、祖父母、叔伯、姨舅、兄弟姊妹、子女、孫子女等血緣關係。
    • 依法律規定,可以「擬制」取得血親身分,例如養父母、養子女等。姻親則是指因為婚姻關係而發生的親屬,像是公婆、岳父母、女婿、媳婦、姊夫、妹夫、嫂嫂、弟妹、連襟、妯娌等。
  • 一、血親的配偶(也就是女婿、媳婦、嫂嫂、姊夫、妹婿等):這類姻親的親等計算方式,則是與他們配偶(也就是我的血親)相同。我和我嫂嫂之間的親等,首先,先判斷我的嫂嫂是姻親中的哪個種類?在這邊我的嫂嫂是我哥哥的配偶,也就是屬於姻親中「血親的配偶」這一類。
    • 我和嫂嫂之間的親等就與我和哥哥之間的親等相同。所以,我和哥哥是旁系血親二親等(旁系血親親等算法),那我和嫂嫂就是旁系姻親二親等。
  • 二、配偶的血親(也就是岳父母、公婆、配偶的兄弟姊妹等):今天要計算我和岳父之間的親等,而岳父是我的妻子(配偶)的爸爸,岳父和我妻子是直系血親一親等(直系血親親等算法),那麼我和岳父就是直系姻親一親等。
  • 三、配偶之血親之配偶(也就是妯娌、連襟等):我和妻子的弟妹之間的親等,而妻子的弟妹也就是屬於姻親中「配偶(妻子)的血親(弟弟)的配偶」這一類。她是我妻子的弟弟的配偶,也就是其血親的配偶,因此她和我妻子是旁系姻親二親等,那麼我和她之間也就是旁系姻親二親等。[2]

參考來源

  1. Christina R. Wing , Rohit K. Gera. 家族企業是否該「姻親勿入」?. 哈佛商業評論. 2020-03-14 [2020-09-24] (中文). 
  2. 全宥縢. 一二三四五六親等搞得我頭好亂,血親和姻親到底該怎麼算?. 哈佛商業評論. 2017-12-09 [2020-19-24]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