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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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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絲女同性戀,又稱女同、拉拉、蕾絲邊、Lesbian、Les、 Girlslove,是指只對同性產生愛情和性慾的女性。

儘管自古以來女同性戀曾被記載於多處文化中,但是直至今日才出現蕾、蕾絲邊、拉拉等字詞,用以形容女同性戀者。十九世紀晚期,性學家發表了他們對同性慾望與行為表現的研究,標明了女同性戀者在西方文化中是屬於獨立的群體。因此,意識到自身新醫學身份的女性逐漸在歐洲與北美洲形成秘密次文化。

黑色三角形代表着女同性戀的身份標識,它來源於納粹德國,當時使用它在集中營中區分被認為是"反社會"的女性(例如:對納粹家庭價值觀構成威脅的人)。如果有女人反對生育或反對傳統家庭價值觀,則會被冠上黑色倒三角形。現在黑色三角形是作為女同性戀自豪的標誌。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女同性戀 [1]

外文名稱 Lesbian

關聯詞 同性戀、男同性戀、LGBT

定義 只對同性產生愛情和性慾的女性

標誌 黑色三角形

先驅人物 芭芭拉·吉丁斯

起源

發展

在1890年,醫學辭典開始使用該詞語,以"蕾絲邊之愛"等字詞形容女性間的性愛。據1870年文件記載,"蕾絲邊"亦被用來描述女性間的情感關係。約至二十世紀時,開始出現了"薩福主義"等可互通的詞語。

女同性戀文化日益蓬勃,因而促使亨利·哈維洛克·艾利斯等性學家以醫學問題的方式着手分類女同性戀關係。

沿革

在西方同性戀平權運動的60年代,同性戀不分男女,都叫做gay。換句話說,男同性戀固然叫做gay,女同性戀也同樣可以稱為gay。

時至今日,在西方社會中,gay仍然是男女皆可的一個稱呼,如果需要特意區分男同性戀者和女同性戀者的話,則男同性戀者用gay,女同性戀者用les。當一個女同性戀者說:I'm gay。意思就是說:我是同性戀者;而如果說:I'm lesbian,則是在說:我是女同性戀者,兩者的區別僅限於此。

但在東方社會,仍然不宜用gay來形容女同性戀者,因為絕大多數東方人並不清楚gay其實通指男女。該單詞在傳入東方之時,語意並沒有準確的完整傳遞,因此gay在東方社會只等於男同性戀者,即便是信息傳播發達的現今,依舊只有少數人才知道gay的準確用法和語意。不過,正是因為gay=男同性戀者的語意已經根植於東方社會之中,所以在東方用gay來稱呼女同性戀者,會帶給對方男同性戀沙文主義傾向的感覺。即便在西方社會,使用Gay Woman或只肯用gay指稱女同性戀者,也是一種挑釁的表現。

然而,由於同性戀運動中普遍存在的男同性戀沙文主義現象,使得女同性戀者們越來越感到不滿。比利提斯的女兒(美國早期重要的女同性戀組織)的創始人之戴爾·馬丁,在1970年撰文聲明與同性戀運動分道揚,繼而擁抱與女權主義理論和運動的結盟。

馬丁指責當時的同性戀平權運動由男性及男性的"兄弟情誼"為主導,十五年來都在忽視和排斥女性的訴求,而她們在同性戀運動社群中找不到接受、平等、愛與友誼。她的聲明代表了一群在同性戀運動中發現自己被忽視和噤聲失望的女同性戀者,她們在女權主義中找到了同盟,因為女權主義恰恰強調女性在整個社會環境中的被忽視和噤聲的地位。在女權主義陣營里,不同性取向的女性可以共同反對對於女性的壓迫,尋求女性的獨立自主與政治聲音。

朱莉婭·佩內洛普寫於1974年的文章--《女同性戀分離主義》說:退出男同性戀組織是建立女同性戀身份的第一步,同時也是邁向建立女同性戀社群的一步。此後,女同性戀全面撤出(男)同性戀運動,建立了自己的獨立身份。在戴爾·馬丁和菲利斯.萊昂的領導下的早期著名女同性戀組織--比利蒂斯的女兒,名字來源於由古希臘著名女同性戀詩人薩福一首詩改寫的抒情詩。

於是從70年代開始,受到由女同性戀者為核心推動的第二波女性主義影響,Lesbian一詞開始被廣泛使用--Lesbian本意即為古希臘著名女同性戀詩人薩福居住的古希臘一個小島的名稱Lesbos。19世紀末,醫學界開始使用lesbian來指稱與薩福有同樣性取向的女性。

之後,女同性戀聯合女權活動家和同樣在同志平權運動中被忽視的雙性戀者和跨性別者來與占據同志平權運動主流的男同性戀者們分庭抗禮。不過,隨着同性戀平權的發展,近現代的許多男同性戀者漸漸拋棄了男同性戀沙文主義的思想,因為身心體會到了只有男同性戀群體的同志平權運動寸步難行,所以再次與LBT群體握手言和,共同發展同志平權運動。

最終,在1980年出現了LGBT的稱呼,是為les(女同性戀)、gay(男同性戀)、bisexual(雙性戀)、transgender(跨性別者)的利益結合體。因此,在同性戀群體中,一定要注意詞句的用法問題。在同運組織里,一定注意要用LGBT,不然會被認為有同性戀分離主義傾向。在女同性戀組織里,注意不要用Gay Woman,不然會被認為有男同性戀沙文主義傾向。在日常生活中,homosexual一詞不常用,因其是從精神病學而來,所以遭到了污名化,通常只有在涉及醫學的文章中才會出現。

稱呼

中國大陸

在中國大陸,女同性戀最常被稱為拉拉,主要是從台灣拉子影響而來,又或稱為蕾絲邊。在中國古代,女同性戀亦被稱為磨鏡、對食、自梳等。

中國台灣

在台灣,英文單詞Lesbian的中文翻譯以拉拉或女同性戀最為常見(也翻譯做蕾絲邊)。在古代閩南語中,除了磨鏡的稱呼外,亦因其性行為如同挨石磨,而有石磨仔之隱諱語。

中國香港

在香港,女同性戀一般被稱為Les,是英文Lesbian的簡稱。

歷史

中國古代

女同性戀在中國古代是相當普遍的,並被當時的人們所容忍,人們甚至認為女子的同性戀關係是閨閣中必然存在的習俗,當它導致為了愛情的自我犧牲或獻身行為時,還會受到人們的讚揚。明代著名才子李漁曾就此題材創作過一部名叫《憐香伴》的戲劇,講述了佳人愛慕佳人的愛情故事,曹語花美貌與體香異於常人,而崔箋雲詩才與謀略並重,二人以詩會友漸生情愫,種下情根,誓作來世夫妻。

清代的女同性戀情形可謂至為激烈,《粵游小志》記載:"廣州女子多以拜盟結姊妹,名金蘭會,女出嫁後,歸家恆不返夫家,若促之過甚,則眾姊妹相約自盡。盡十餘年風氣又復一變,則竟以姊妹花為連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儼若藁砧者。"金蘭會的女子又稱自梳女,凡是締結金蘭契的女子,一切婚約均屬無效,男家不得強娶,她們誓不肯和男子婚嫁,即使被迫嫁人也不會住在夫家和丈夫同寢。而結盟的二女則會同居,隨後成雙結對、誓不相負,臨終前還會選擇嗣女繼承雙方財產,死後也會被埋在一起。

梁紹壬所著的《兩般秋雨盦隨筆》卷四《金蘭會》中也有對金蘭會的記載:廣東順德村落女子,多以拜盟結姐妹,名金蘭,女出嫁後歸寧,恆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婦禮,必俟同盟姊妹嫁畢,然後各返夫家,若促之過甚,則眾姐妹相約自盡,此等弊習,雖賢有司弗禁也。李鐵橋廉使令順德時,素如此風,凡女子不返夫家者,以朱塗父兄,且鳴金號眾,親押女歸以辱之,有自盡者,悉置不理,風稍戢矣。

在光緒年間的《永明縣誌》中也有女同性戀的記載:"桃州...其母亦為女計消遣,訪他家之女年貌相若者,使其女結為內交。桃州謂之行客。相處以切磋針鑿其間,即無他慮,而有用之年華已消磨於不覺。"講的是桃州許多母親想方設法的替女兒消遣時光,所以探訪其他人家,尋找與女兒年紀、相貌相當的女子,使其女和自家女兒結為內交,桃州把這些女子稱為行客。最初行客之興起,乃由家族主導,為了防止女兒在外胡來,因此安排女性結對,使之安穩閨中,消磨歲月。然而,這常常會導致兩女產生愛情,許多行客在密友出嫁的時候會進行阻止,甚至闖進婚禮,持刃刺傷密友的丈夫。

古代的道德觀念中男子把女子失貞、失節的淫行當做大罪,禮教竭力鼓吹妻妾之間和睦相處,讓家庭中妻與妾、妾與妾和睦如姐妹,有些人因之而產生了愛情,不過這種關係比之於偷情通姦顯得溫和而隱秘,只要不對宗族構成威脅,男子不唯默許甚至鼓勵。然而當女子之間有真正的愛情產生,便會激發巨變。兩個女子相愛較之異性戀更為激烈,往往因嫉妒而其紛爭,這種事情常常發生,甚至到了性命相搏的地步,以至於儒家知識分子大為震恐,動用政權和族權的力量來加以懲罰。

西方

在古希臘,女同性戀的風氣很盛行,有些女同性戀者參加打仗和狩獵活動,同另一個女人結婚,兩人像夫妻一樣相處。

著名的女詩人薩福在萊斯波斯島上建立了一個女子學校,她的詩名極盛,被柏拉圖譽為"第十繆斯"。她雖有丈夫和女兒,但是沒過多久,她就選擇了離開丈夫和家庭,薩福的婚姻是不幸的,身為才女的她無法忍受婚姻中沒有交流、沒有靈魂的結合。

二十多歲的薩福在萊斯波斯島上創辦了一個女子學校,教授詩歌、音樂、儀態,甚至美容和服飾。貴族們把自己的女兒送往該校,薩福喜歡這些年輕美麗的女孩,不僅教授她們詩歌與音樂,閒暇之餘熱情教授她們戀愛藝術,心中的詩情在朝夕相處中轉化為深深的愛戀,她一個接一個地和女學生們相愛,古希臘盛行師生間的同性戀情,師者授業解惑,學生以情相報,所以這些帶有強烈同性戀情感的詩歌在當時不但沒有遭禁,而且還廣為傳頌,甚至連萊斯波斯島上用的貨幣都以薩福的頭像為圖案。但最後薩福因遭到一位女戀人的拒絕,而跳海自殺,英年早逝。另外,據說女同性戀的風氣在羅馬時代比古希臘時更為盛行。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