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13.59.163.1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中瑞挪廣州和約貿易章程 的原始碼
←
中瑞挪廣州和約貿易章程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中瑞挪廣州和約貿易章程''' (又稱中瑞、中挪廣州條約),{{lang-sv|Fördraget i Kanton}}) 是[[瑞典-挪威聯盟]]和[[大清帝國]]之間的第一個條約。該條約於1847年3月由该条约于1847年3月由Carl Fredrik Liljevalch, Sr.(英语:Carl Fredrik Liljevalch)和[[兩廣總督]][[耆英]]協商,<ref>Hofbert, Herman ''et al.'' (1906). "Liljewalch, Carl Fredrik" [http://runeberg.org/sbh/b0055.html ''Svenskt biografiskt handlexikon,'' Vol. II, p. 55]; retrieved 2011-07-15</ref>並且是[[第一次鴉片戰爭]]之後的西方大國與中國之間的[[不平等條約]]之一。 該條約實際上從未得到中國代表的批准,這對結果的合法性產生了陰影,但仍然生效,持續了60年。<ref>Cassel, Pär. ''Traktaten som aldrig var och fördraget som nästan inte blev - De svensk-norsk–kinesiska förbindelserna 1847–1909*''</ref> 《中瑞挪廣州和約貿易章程》的原件之一由[[瑞典政府]]保存;另一份正本原保存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现寄存位於[[臺北市]]的[[國立故宮博物院]]。
返回「
中瑞挪廣州和約貿易章程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