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35.222.112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的原始碼
←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中美共同防禦條約'''<br><img src="https://www.easyatm.com.tw/img/a/8fb/nBnauM3XxgjMzYjM5YzN4YDN1UTM1QDN5MjM5ADMwAjMwUzL2czLzYzLt92YucmbvRWdo5Cd0FmLwE2LvoDc0RHa.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easyatm.com.tw/wiki/%E4%B8%AD%E7%BE%8E%E5%85%B1%E5%90%8C%E9%98%B2%E7%A6%A6%E6%A2%9D%E7%B4%84 圖片來自百科知識]</small> |}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正式名稱是《'''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共同防禦條約'''》,又稱《'''中美互防條約'''》,中國大陸方面称之为'''“美台共同防御条约”'''或'''“美蒋共同防御条约”''',是[[中華民國政府]]與[[美國政府]]<ref>[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infousa/zhtw/PUBS/AmGov/federal.htm 美國政府],美國國務院國際信息局</ref> 在1954年12月3日簽訂的國際[[條約]]。該條約以[[軍事]]為基礎,包含[[政治]]、[[經濟]]、[[社會]]等合作條約。1979年1月1日,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發布聲明時,依第十條規定,[[美國國務院]]正式通知中華民國,《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將於1980年1月1日終止。隨後,[[美國國會]]通過《[[台灣關係法]]》取代。
返回「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