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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人民革命黨事件'''<br><img src="http://big5.www.gov.cn/gate/big5/www.gov.cn/xinwen/2017-11/14/5239617/images/6d0857afa5814de6a822b24195a96631.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big5.www.gov.cn/gate/big5/www.gov.cn/xinwen/2017-11/14/content_5239617.htm 圖片來自gov]</small> |} '''人民革命党事件'''(k=인민혁명당 사건|hj=人民革命黨 事件),簡稱'''人革党事件''',是指[[大韩民国]][[朴正熙]][[军政府]]统治下的[[韩国中央情报部]](KCIA)就“[[社会主义制度]]问题”冤杀8人、15人错判的历史事件。此事分为1965年第一次事件[[反共法]]、1975年第二次事件[[国家保安法 (大韩民国)|国家保安法]]。 1975年4月9日,[[韩国大法院]]以违反《国家保安法》[[起诉]]23人,[[被告]]8人宣布死刑、15人被判[[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15年等重刑。人民革命党事件是朴正熙时代的韩国[[人权]]遭到压制的典型事例。 2005年12月,[[韩国国家情报院]]发表人民革命党事件记录。韩国司法当局就人民革命党事件再度审査开始。2007年,[[首尔中央地方法院]]<ref>[https://map.hanchao.com/dpoi/101088739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hanchao</ref> 重新审案,8人宣布无罪。2008年1月23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宣布,人革党事件中14名服役者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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