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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住所</big>''' |- |<center><img src=https://p0.ssl.img.360kuai.com/t01e340b7530dc0019a.jp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s://www.360kuai.com/pc/9fe5ab0437967b2a4?cota=3&kuai_so=1&tj_url=so_rec 来自 快资讯网 的图片]</small> |} '''<big>住所<big>'''是指为使法律关系集中于一处而确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地址,是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或中心场所。《[[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经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如果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尚未[[迁入]]另一地,又无经常居住地的,仍应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ref>[https://www.zdic.net/hant/%E4%BD%8F%E6%89%80 住所的解釋|住所的意思]</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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