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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全国文物保护单位</big>''' |- |<center><img src=https://p0.ssl.qhimgs1.com/sdr/400__/t0107a6888104ef5ed0.jpg width="300"></center> <small>[http://www.gwwgx.cn/show-77-10451-1.html 来自 网络 的图片]</small> |- |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big>''' |- | align= light| 中文名称: 文物保护单位 位置: 中国大陆 含义: 不可移动文物的统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文物保护单位'''为[[中国]]大陆对确定纳入保护对象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统称,并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是指在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等所在地设立的,用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单位。文物保护单位都是古代科学技术信息的媒体,对于科技史和科学技术研究有着重要意义。文物保护单位分为三级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其级别分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省级政府、市县级政府划定保护范围,设立文物保护标志及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 文物保护单位的概念最早是1956年国务院《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中第一次提出来的,1961被写入了《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1982年被写入了《文物保护法》。实践证明,文物保护单位制度作为文物保护领域的一项基本的制度,是符合我们国家国情的,这个制度制定以来,对我国文物的保护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ref>[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06976820332009824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河北篇):承德安远庙]百度</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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