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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edit|time=2019-10-10T01:46:13+00:00}} {{unreferenced|time=2019-10-10T01:46:13+00:00}} 书法作品 《书法报》刋发冯金城先生“浅谈刘煕载对张旭、怀素草书的比较性评价”。 当涂书法 9月12日 《书法报》第36期“书法研究” 刋发冯金城先生书法论文“浅谈刘煕载对张旭、怀素草书的比较性评价”。 浅识刘熙载《书概》对张旭、怀素草书的比较性评价 冯金城 刘熙载作为我国晚清时期的著名学者、文艺理论家和书法家,可以说是中国古代书学的重镇。他的书学理论著作《书概》一经问世,就广为后人所关注,其经典隽永的论述对今天的书法实践仍具有指导意义。其《书概》一书主要从书体论、书家论、技法论、南北书派论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其中,书家论部分对张旭、怀素的草书艺术评价有十余处,有三处是把张旭、怀素二人放在一起进行比较性论述阐释的,笔者尝试对此进行解读。 长史、怀素皆祖伯英今草。长史《千文》残本,雄古深邃,邈焉寡俦。怀素大小字《千文》,或谓非真,顾精神虽逊长史,其机势自然,当亦从原本脱胎而出;至《圣母帖》,又见与二王之门庭不异也。 刘熙载此处论述张旭、怀素的草书都是效法于张芝的今草,但其风格却有不同,可谓“同源异流”。 清董逌《广川书跋》中跋《怀素七帖》云:“书法相传至张颠后,则鲁公授法得尽于楷,怀素授法得尽于草,故鲁郡公谓‘以狂继颠’,正以师承源流而论之也。”可知怀素是通过颜真卿学到张旭笔法的。唐苏涣《赠零陵僧》(一作《怀素上人草书歌》)诗句:“张颠没在二十年,谓言草圣无人传。零陵沙门继其后,新书大字大如斗。”按,零陵沙门即怀素。诗中称赞怀素是草圣张旭唯一杰出的继承人。陆羽《僧怀素传》云:“怀素伯祖,惠融禅师也,先时学欧阳询书,世莫能辨,至是乡中呼为大钱师小钱师。”又云:“乃师金吾兵曹钱塘邬彤,授其笔法。邬亦刘氏之出,与怀素为群从中表兄弟。至中夕而谓怀素曰:“草书古势多矣!惟太宗以羲、献之书如凌冬枯树,寒寂劲硬,不置枝叶。”由此可知怀素学书,启蒙于伯祖父惠融阐师初学欧阳询,后师从金吾兵曹邬彤学草书。邬彤是张旭的学生,和怀素是姨表兄弟,告知怀素以笔法。 怀素作为张旭的再传弟子,其草书与张旭同样溯源于张芝,故刘熙载认为“长史、怀素皆祖伯英今草。”二人草书都效法于张芝的今草,但风格却有不同,可谓“同源异流”。这既是对怀素草书渊源的认知,也是对其历史地位的认可:与张旭齐名。张旭、怀素的草书都是基于汉魏章草、二王和张芝的基础上,既有继承又有创新,把书法线条的动感韵律、笔意变化的技法出神入化,把草书艺术发展推置到了顶峰,以臻于化境的草书艺术被世人称为“草圣”,并不为过。 《千字文》以其优美的文笔,华丽的辞藻而流传深远。唐以后,出现了很多以《千字文》为名的书法作品。刘熙载这里分别以“长史《千文》残本”“怀素大小字《千文》”为例,对张旭和怀素的草书进行了品评。张旭的草书《千字文》石刻共六块,藏西安碑林博物馆,其书法豪放而不失法度,遒劲而善于变化,是典型的“狂草”。刘熙载认为其字势雄健古朴而又造诣精深,故“邈焉寡俦”,即很少有人能超越他。如此评价较为独特新颖,与众不同。怀素的大、小草《千字文》的优劣真伪,众说纷纭,难以定论。褒者如明姚绶赞誉《小草千字文》为“一字值千金”,故别称“千金帖”;明王世贞《弇州山人稿》称:“字字欲仙,笔笔欲飞。素师诸帖皆遒瘦而露骨,此书独匀稳清熟,妙不可言。”贬者如清包世臣《艺舟双楫·历下笔谭》:“醉僧所传大、小《千文》,亦是伪物。”清杨守敬《书学迩言》称“至关中所刻大字千文,则恶道俗劣,真米元章所谓酒肆书矣。”而刘熙载对怀素《千字文》的真伪没有去臆想下结论,而说“或谓非真”,并认为“其机势自然,当亦从原本脱胎而出”,可见其治学严谨,观点辩证。刘熙载认为怀素的《圣母帖》更能反映出与二王的渊源,认为“又见与二王之门庭不异也。”由此可知,刘熙载认为怀素的草书艺术并不比张旭逊色。 张长史书悲喜双用,怀素书悲喜双遣。 草书最能体现书法艺术的境界,也是抒情性最强的书体。在其点画线条的飞动和翰墨泼洒的黑白世界中,书家物我两忘、释智遗形,达到了精神的沉醉和意境的超越。从抒情的方式和特征上说,刘熙载用“悲喜双用”和“悲喜双遣”来概括张旭、怀素草书的情感世界,可谓自出机杼,恰好相合。 唐韩愈《送高闲上人草书序》云:“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快、怒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可喜可愕,一寓于书。”可见韩愈没有具体识读张旭草书的文本内容,而是读出了那份情感“可喜可愕”。因此,刘熙载认为张旭草书“悲喜双用”。宋苏轼《书唐氏六家书后》:“张长史草书颓然天放,略有点画处,而意态自足,号称神逸。”张旭在书写时激情澎湃,“往往酒醉后一边呼叫一边狂走,乘兴而挥毫”,这是一种境界,他把悲喜之情通过笔墨宣泄出来,这样他的精神才获得了最大限度的自由,似乎解脱一切束缚,去尽情发挥他的天才创造力,书写心中的悲喜之情。“忽然绝叫两三声,满壁纵横千万言”也恰恰表明他在书写时已浸入“忘我”之中,正是这种状态,使张旭的书法达到了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艺术化境。 怀素亦好饮酒,但其饮酒则是“狂来轻世界,醉里得真如。”草书同样是其寄托情感的载体,但他在书写时已“悲喜双遣”,没有了俗世的七情六欲,或者说其内心的情感已归于平静,无法分辨悲喜之情。刘熙载《游艺约言》云:“怀素书,笔笔现清凉世界。”宋岑宗旦《书评》云:“怀素闲逸,故翩翩如真仙。”怀素《自叙帖》云:“其述形似,则有张礼部云:‘奔蛇走虺势入座,骤雨旋风声满堂。’卢员外云:‘初疑轻烟淡古松,又似山开万仞峰。’王永州邕曰:‘寒猿饮水撼枯藤,壮士拔山伸劲铁。’朱处士遥云:‘笔下唯看激电流,字成只畏盘龙走。’”怀素的草书“悲喜双遣”源于他“幼而事佛”“性灵豁畅”,所以其作品让人感到一种出家人不染尘俗的精神境界的存在。“‘悲喜双遣’是说怀素的草书看不出悲喜,此断语只适合怀素晚期的作品。如《藏真帖》《论书帖》《苦笋帖》等。”宋朱长文《续书断·妙品》云:“颜公尝有书云:‘昔张长史之作也,时人谓之张颠;今怀素为之也,仆实谓之狂僧,以狂继颠,孰为不可耶?’其为名流推与如此。”张旭性情奇逸,其“颠”不难理解;而怀素身为出家之人,不守戒律的“狂”僧并非传说,在当时还是有异议的。怀素《食鱼帖》写道:“老僧在长沙食鱼,及来长安城中,多食肉,又为常流所笑,深为不便。故久病不能多书,异疏还报。诸君欲兴善之会,当得扶羸也。口日怀素藏真白。”出家人喝酒吃肉,自是“为常流所笑”,贵有自知之明,心下又隐隐不安,但又敢吃又敢写,不藏假不弄虚,可谓真性情。熊秉明在讨论“书法和禅”时引《镇州临济慧照禅师语录》义玄云:“逄佛杀佛,逢祖杀祖,逢罗汉杀罗汉,逢父母杀父母,逢亲眷杀亲眷,始得解脱,不与物拘,透脱自在!” 这种“透脱自在”,就是怀素所追求的“醉里得真如”的狂僧境界!慧照禅师所表达的就是推去除一切世俗执著,摆脱膜拜的幻觉和偏见。那么,怀素作为不守戒律的狂僧也算是当时社会文化环境的一种现象,“狂”于他而言,自是不受世俗礼法约束的精神自由,他自始至终都是在一种“狂”与“醉”的状态中也就不难理解了。刘熙载在此对怀素所持的态度是赞扬与肯定。 《金壶记》称怀素是“一日九醉”,大概其醉翁之意不在酒,“狂僧不为酒,狂笔自通天”,他志在“狂草”而已。其实,怀素于书法之外,对佛学也很有研究,他编撰《四分律开宗记》,还懂梵文,能翻译。其堂叔钱起有诗云:“释子吾家宝,神清慧有余。能翻梵王字,妙尽伯英(张芝)书。” 熊秉明《中国书法理论体系》认为:“在技法上,怀素受到张旭狂草的启发,但在精神上可以说是相背驰的。张旭草书是热情澎湃的倾吐,怀素的草书是排除情感的、抽象的、玄意的挥扫。”那么,我们切不能用世俗的审美眼光去关照禅趣书法,要不,充溢其间的雅拙空灵之趣便难以体悟。 旭、素书可谓谨严之极,或以为颠狂而学之,与宋向氏学盗何异?旭、素必谓之曰:若失颠狂之道至此乎? 刘熙载指出“癫狂”是张旭、怀素的草书之形,而其骨子里却是严谨至极。其《游艺约言》补充到:“神仙迹若游戏,骨里乃极谨严。旭、素草书如之。”他告诫学书者,不要以“癫狂”之形去学习二人的草书,而要深知其癫狂之道,打好基础,严守书之法度,要不就如同向氏学盗,差之千里,步入野狐禅的境界。当今一些学书者过分地以拼接、着旧、染色等实现形式的变化,甚者去造字、画字,试图以此哗众取宠。这些千篇一律的设计制作,让人很难看到书者的真情实感、胸襟气度。“风神骨气”的丧失,如同建筑中的“豆腐渣”工程,武术中的“花拳绣腿”,非但画虎不成反类犬,如此“向氏学盗”是背离书法正道的。 张旭草书法度严谨,《宣和书谱》云:“其草字虽奇怪百出,而求其源流,无一点画不该规矩者。或谓张颠不颠者是也。”张旭并非独以草书为善,其楷书也为精妙,颜真卿《怀素上人草书歌序》称其“楷法精深,特为真正。如存世的《郎官石记序》,苏轼在《东坡题跋》中评其“作字简远,如晋宋人”,可见其楷书并不逊于草书。怀素草书法度严谨,见米芾《海岳书评》:“怀素如壮士拔剑,神采动人,而回旋进退,莫不中节。”杨凝式《题怀素<酒狂帖>后》诗云:“十年挥素学临池,始识王公学卫非。草圣未须因酒发,笔端应解化龙飞。”诗中可见怀素成为“草圣”的前提是长期临池不辍并能转益多师、广约博取,只有这样,其草书才能“化龙飞”,挥洒自如、出神入化,而不在于饮酒才能作狂草。由此可见旭、素的癫狂之“道”的核心在于其法度谨严。 《列子·天瑞》中有则“向氏学盗”的故事。说的是宋国向氏因贫向齐国的国氏求教致富之道,国氏告诉他:“善为盗。”于是向氏如获箴言,即去盗窃,随即被抓而获罪。向氏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只知“善为盗”,而不知其为盗之道。实际上,国氏的“善为盗”是指“盗天地之时利,云雨之滂润,山泽之产育”,以利农业生产,所以他只“善为盗”之道是“盗天”,而非盗窃他人之财物。这于学习旭、素草书的人来说,如果只以“癫狂”之形去学习其书法,这与宋向氏学盗又有何区别呢?“旭、素必谓之曰:若失颠狂之道至此乎?” 刘熙载在《书概》中以比较性的研究方法对张旭、怀素草书艺术进行了渊源流派分析、美学特征探究、情感表达窥视、创作心得阐微等进行了概括的、语录式的评价,其语言极其简约却高度凝练,对二者的草书艺术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刘熙载对张旭、怀素语录式的陈述评价已成为书法理论中的经典,为后人所熟知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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