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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国际刑事法院.jpeg|有框|右|<big>国际刑事法院</big>[http://p5.itc.cn/images01/20200612/e14fc0a7d81a48fab324874f8cc6be0d.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401403091_120190301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国际刑事法院'''(英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常缩写作:ICC或ICCt;法语:Cour Pénale Internationale)成立于2002年,位于[[荷兰]][[海牙]],工作语言为[[英语]]和[[法语]]。其主要功能是对犯有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 国际刑事法院成立的基础是2002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因此该法院仅对规约生效后的前述四种国际罪行有管辖权。但是实际上,国际刑事法院暂时还不能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此项罪名之首要司法管辖机构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到2010年6月,已经有114个[[国家]]加入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成为国际刑事法院的成员国;另外有37个国家签署了该规约,但是并未得到各自国家立法机构的批准。国际刑事法院对成员国的公民或[[组织]]具有管辖权,或者对联合国安理会正式通过决议交由国际刑事法院司法管辖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和[[美国]],均未加入该规约,其中美国曾在2000年12月31日签署《罗马规约》,但在国会批准前取消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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