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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大巴窯殺童案'''<br><img src="https://enews.tw/photo/11660_0_728.pn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enews.tw/article/589814 圖片來自enews]</small> |} '''大巴窑殺童案'''(Toa Payoh ritual murders)是1981年发生在[[新加坡]]的一起謀殺案。1981年1月25日,有人在[[大巴窑]]區一座[[組屋]]的電梯旁邊發現了一具九歲女童的屍體,兩周之後在附近又發現了一具十歲男童的尸首。據說兩人被殺死的原因是有人使用他们的血液來祭祀興都教女神[[時母]]。這起命案由自稱是[[靈媒]]的林寶龍一手策劃,其誘騙過無數女人,使她們以爲自己擁有超自然能力。受害者提供林寶龍金錢和性服務,以换取治愈、美容以及財運。其中兩個女人成了他的忠實助手;陳梅珠嫁給了她,何家鳳成了他的“聖妻”之一。當其中一名被害人控告林寶龍[[强奸]]使警方介入調查時,他十分氣憤,决定殺害兒童,阻擾警方再查下去。每一次,何家鳳會誘使一個兒童到林寶龍的住家,隨後三人會向兒童下藥并殺死他。林寶龍在女童死前還性侵了她。警方發現林寶龍住家外的一道血迹後,三人隨即被逮捕。儘管本案[[英語]]名稱(Toa Payoh ritual murders,直譯《大巴窑祭祀謀殺案》)顯示殺童是爲了祭祀神明。 本案經過爲期41天的審理,是新加坡法院当时审理的第二长的案件。没有被告否認有罪。辯方律師爲被告求情時說,被告精神失常,無需承擔全部責任,以[[减轻犯罪责任|减輕犯罪責任]]爲理據,希望免除被告死刑。辯護律師傳召醫生與心理學家出庭供證,他們對被告進行分析,斷定被告表現出[[精神分裂症]]、[[精神病性抑鬱症]]以及[[輕度狂躁]]<ref>[https://www.books.com.tw/web/sys_serialtext/?item=0010837391 輕度狂躁],books</ref> 的症狀。控方證人對這些證詞進行反駁,辯稱被告策劃與進行謀害時,完全掌控著自己的大脑。法官同意控方的說辭,於是判處三人死刑。兩名女被告在[[死刑犯|等待處决]]的當兒,向倫敦的[[樞密院司法委員會|樞密院]]提出上訴,也請求新加坡總統給予[[特赦|赦免]],但是都求助無果。林寶龍并没有尋求赦免,反而已認命,面帶著微笑上絞刑臺。三人於1988年11月25日被處以[[絞刑]]。 本案當時驚動新加坡全國,人們對於發生這樣的罪案感到驚訝。三人的事迹報告與法律程序受到密切關注,好幾年來新加坡人銘記在心。有兩家電影公司嘗試依據殺童案製作成一部電影,不過批評者指責這兩部電影沉溺於無償性行爲和暴力,電影在票房上也表現欠佳。犯罪心理學領域的學者對三名犯人的行爲舉止進行了研究,本案也成爲當地减輕犯罪責任的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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