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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孙鸿志.jpg|350px|缩略图|右|<big>孙鸿志受审</big>[http://image.thepaper.cn/wap/image/5/857/850.jpg 原图链接][http://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715263 来自 澎湃 的图片]]] '''孙鸿志'''(1965年9月-),[[吉林]][[蛟河]]人,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阜新矿业学院电气工程系电气自动化专业、[[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和管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吉林地区代表。曾任吉林省松原市市长。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2013年5月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2014年12月26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ref>[http://fanfu.people.com.cn/n/2014/1226/c64371-26278964.html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4-12-26</ref>。2015年6月15日,孙鸿志被双开。据查,孙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长期占用公车,收受礼金,公款吃喝、住宿、旅游、报销个人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孙鸿志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180万元。对孙鸿志受贿所得、不能说明来源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贪污所得依法返还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虎皮、豹皮各一张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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