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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念斌案'''<br><img src="https://i.epochtimes.com/assets/uploads/2014/02/140207122637100311-600x400.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epochtimes.com/b5/14/2/8/n4077921.htm 圖片來自epochtimes]</small> |} '''念斌案''',又称'''念斌投毒案''',警方称'''2006.7.27投毒案'''或'''7·27投毒杀人案''',是2006年发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澳前镇]][[南赖村]]的一個[[冤案]]。2006年7月27日晚,澳前镇的丁云虾另有报道称丁云霞家与其房东陈炎娇家两家人在一起吃过晚饭后,共有6人产生中毒反应而被送医,其中丁云虾10岁的大儿子和8岁的女儿抢救无效身亡。警方于次日立案调查,并于7月30日从死者体内检出氟乙酸盐成分,遂认定死者系[[氟乙酸|氟乙酸盐]]鼠药中毒死亡。案发12天后,警方宣布案件告破,认为投毒者为两家的邻居念斌,动机为丁云虾7月26日晚曾从念斌处抢走了一个买烟的顾客。本案被列省級重大案件,省公安廳發給辦案警察獎金、表功以慶賀。後对念斌判處死刑。 案发之后的8年间,念斌案分别于2008年、2009年、2011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一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次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 (法律)|判決]]為[[死刑]]。然而,2014年8月22日大逆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判决念斌无罪,同年12月25日,念斌要求福州中院賠償念斌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醫療費、精神損失費及其他物質損失等共人民幣1532萬元,同時要求在《[[人民日報]]》、《[[东方早报]]》、《海峽都市報》、[[新浪]]網、[[新华网]]等媒體公開向其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本案引發外界再關注中國法制現況,例如念斌陳述在偵訊中遭警方酷刑及恐嚇家人而「[[刑訊逼供|屈打成招]]」;辯護律師指控警方證據皆造假,四次死刑判決凸顯涉及福建公檢法體系利益的“地方保護主義”;[[政法委員會|中國共產黨政法委]]協調司法案件、“公檢法聯合辦案”致問題叢生並違背司法獨立原則。中國刑事訴訟法專家[[陳光中]]受訪表示,九成五以上的冤案皆因刑訊逼供。[[國際特赦組織]]發表聲明指本案再次顯示中國司法體系嚴重缺陷,呼籲[[死刑存廢問題|廢除死刑]]<ref>[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44549098 死刑存廢問題],bbc</ref> 制度,以免殺及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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