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45.81.210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河口市 的原始碼
←
河口市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河口瑶族自治县'''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东南部,隔红河与越南老街市、[[谷柳市]]相望,是云南省惟一一个以瑶族为主体的自治县。河口县交通非常便利,滇越铁路、昆河公路、红河航道在此形成枢纽与越南对接,是云南省乃至西南地区通向东南亚、南太平洋最便捷的陆路通道。自对外开放以来,河口县大力发展口岸经济贸易,与越南的老街省建立了良好的经济合作关系。 河口县位于云南省东南边陲,因地处红河与南溪河交汇口而得名。河口县面积1332平方公里,国境线全长193公里,最高海拔2363米,最低海拔在南溪河与红河交汇处,仅76.4米,为云贵川三省的最低点。 汉代属牂牁郡进桑县。明代为临安府王弄山长官司地。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设河口对汛督办公署。民国15年(1926)河口划为特别行政区,1950年成立河口县人民政府,隶属文山行署。1950年设立河口市,隶属蒙自专区。1955年设立河口县,1958年设立河口瑶族自治县,1960年与屏边合并成立河口瑶族苗族自治县。1962年恢复河口瑶族自治县、屏边苗族自治县,隶属红河州。<ref>[https://www.163.com/dy/article/GD0PQS8605508W4F.html |河口瑶族自治县] </ref>
返回「
河口市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