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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and|time=2019-09-26T01:24:56+00:00}} 王禹偁[chēng](954年-1001年),字元之,济州钜野(今山东省巨野县)人。北宋诗人、散文家。北宋太平兴国八年进士,历任右拾遗、左司谏、知制诰、翰林学士。敢于直言讽谏,因此屡受贬谪。宋真宗即位,召还,复知制诰。后贬至黄州,故世称王黄州,后又迁蕲州病死。 王禹偁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文学韩愈、柳宗元,诗崇杜甫、白居易,多反映社会现实,风格清新平易。词仅存一首,反映了作者积极用世的政治抱负,格调清新旷远。著有《小畜集》《五代史阙文》。 王禹偁出身贫寒,《东都事略》和《宋史·本传》都说他世为农家,《邵氏闻见后录》谓“其家以磨面为生”。九岁能文。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年)登进士第,授成武县(今山东成武)主簿,迁大理评事。次年(984年),改任长洲(今江苏苏州)知县。他对仕途充满抱负,曾在《吾志》诗中表白:“吾生非不辰,吾志复不卑,致君望尧舜,学业根孔姬”。他为人刚直,誓言要“兼磨断佞剑,拟树直言旗”。 端拱元年(988年)召试,擢右拾遗并直史馆。他旋即进谏,以《端拱箴》来批评皇宫的奢侈生活。后拜左司谏、知制诰。 淳化二年(991年),庐州尼姑道安诬告著名文字学家徐铉。当时禹偁任大理评事,执法为徐铉雪诬,又抗疏论道安诬告之罪,触怒太宗,被贬为商州(今陕西商县)团练副使。 淳化四年(993年)移官解州(今属山西)。同年秋召回京城,不久又外放,随即召回。任礼部员外郎,再知制诰。太宗至道元年(995年),任翰林学士,后以谤讪朝廷的罪名,以工部郎中贬知滁州(今安徽滁州),次年改知扬州。[2] 宋真宗即位(997年),再召入都,复知制诰,上书提出“谨边防”,“减冗兵,并冗吏”等事。与撰修《太祖实录》,因直书史事,引起宰相的不满,又遭谗谤,于咸平二年(999年)再次被贬出京城,至黄州(今湖北黄冈)。 咸平四年(1001年)冬改知蕲州(今湖北蕲春),未逾月而卒,年四十八。 《宋史》与《东都事略》都有其传。 苏文编绘的《吴中先贤谱》亦有记载。 苏轼所撰《王元之画像赞并序》,称他以“以雄风直道独立当世”,“耿然如秋霜夏日,不可狎玩”。 欧阳修十分仰慕王禹偁,在滁州时瞻仰其画像,又作《书王元之画像侧》。[3] 王禹偁自编《小畜集》30卷,集名出自《易经》:“小畜之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今有《四部丛刊》本,另有其曾孙王汾裒辑《小畜外集》13卷,以及清光绪年间的孙星华刻本。近人徐规所著的《王禹偁事迹著作编年》,收集佚诗佚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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