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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省辦高中,縣市辦初中'''<br><img src="https://slidesplayer.com/slide/11307803/61/images/6/%E6%94%BF%E5%BA%9C%E9%81%B7%E5%8F%B0%E4%BB%A5%E4%BE%86%E5%9C%8B%E6%B0%91%E6%95%99%E8%82%B2%E6%8E%A8%E8%A1%8C%E6%83%85%E5%BD%A2+%E5%8F%B0%E7%81%A3%E5%9C%B0%E5%8D%80%E5%9C%8B%E6%B0%91%E5%B0%B1%E5%AD%B8%E7%8E%87%E4%B9%8B%E9%AB%98%EF%BC%8C%E4%BE%9D%E5%9B%9B%E5%8D%81%E5%9B%9B%E5%B9%B4%E5%BA%A6%E7%9A%84%E7%B5%B1%E8%A8%88%EF%BC%8C%E5%B7%B2%E9%81%94%E7%99%BE%E5%88%86%E4%B9%8B%E4%B9%9D%E5%8D%81%E4%BA%8C%E9%BB%9E%E4%B8%89%E4%BA%8C%EF%BC%8C%E9%80%99%E8%88%87%E4%B8%80%E8%88%AC%E6%95%99%E8%82%B2%E7%99%BC%E9%81%94%E7%9A%84%E5%9C%8B%E5%AE%B6%E7%9B%B8%E8%BC%83%EF%BC%8C%E5%AF%A6%E5%9C%A8%E6%AF%AB%E4%B8%8D%E9%81%9C%E8%89%B2%E3%80%82%E6%83%9F%E5%88%9D%E7%B4%9A%E4%B8%AD%E5%AD%B8%E6%95%B8%E9%87%8F%E4%B8%8D%E8%B6%B3%EF%BC%8C%E4%BB%A5%E8%87%B3%E6%96%BC%E5%9C%8B%E6%A0%A1%E7%95%A2%E6%A5%AD%E7%94%9F%E6%8A%95%E8%80%83%E5%88%9D%E4%B8%AD%E6%99%82%E6%BF%80%E7%83%88%E7%9A%84%E7%AB%B6%E7%88%AD%EF%BC%8C%E5%B0%8D%E5%85%92%E7%AB%A5%E8%BA%AB%E5%BF%83%E5%81%A5%E5%BA%B7%E7%9A%84%E5%BD%B1%E9%9F%BF%EF%BC%8C%E5%AF%A6%E4%BB%A4%E4%BA%BA%E6%86%82%E6%85%AE%E3%80%82.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slidesplayer.com/slide/11307803/ 圖片來自slidesplayer]</small> |} '''省辦高中,縣市辦初中'''乃是[[臺灣]]在1959年所提出的中等學校教育政策,並配合'''一鄉鎮一初中'''的措施,目的在降低學生參加初中、高中聯招的競爭壓力。由於當時高中、初中聯考競爭激烈,臺灣省各縣市不但有省立高中附設初中部,也有縣市政府自行設立的[[完全中學]]。學生多半以省立學校為首選,無法達到標準者,方選擇縣市立學校。因此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有鑑於此,希望透過省專辦高中職,縣市專辦初中職的方式,讓學生不再因為學校隸屬機關高低,造成學校志願排序的升學壓力,首先在[[苗栗縣]]、[[臺北市]]、[[臺南市]]、[[高雄市]]試辦。<ref>[https://slidesplayer.com/slide/11307803/ 省辦高中,縣市辦初中],slidesplayer</ref> 而後臺灣預備[[台灣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延長國民教育]]由六年變成九年,因此本政策變更為'''省辦高中,縣市辦國中'''的政策。1967年9月4日,[[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府財教二字第七二四五三號令」頒佈《臺灣省各縣市擬訂九年國民教育實施計畫作業要點》,調查各縣市處理所轄縣市立中學高中部及學生處理方式。隨後在1967年12月5日,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府財教二字第九六二三八號令」核定《縣市立中學高中班級及縣市立職業學校處理辦法》,陸續將省立學校初中部逐年結束,各縣市立中學高中部學生移轉由省立學校續辦。自此臺灣中等教育,國民中學由縣市政府負責,高級中學由臺灣省政府負責。整個方案由五十六學年度起開始調整,至五十八學年完成學生移轉。 本政策一直持續至1990年代,隨著省立學校移交[[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管轄,再加上臺北市在[[陳水扁]]擔任市長時代開始推動臺北市十二個行政區均有公立高中政策,為加速高中成立,開始成立完全中學,引起其他縣市效法。而後教育部也開放各縣市政府自行設立完全中學高中部的方式,解決國中生升學問題。而部分國立高中為了教育實驗或照顧高科技人才子女,亦設有國中部,本政策自此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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